•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日期]2026-11-02 17:48:25
  • [成文日期]2026-11-02 17:48:25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11-02 17:48:25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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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告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通市监发〔2026〕28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础条件

1.市场主体在通州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信用状态良好,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

3.申报材料完整齐全,所有业务佐证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伪造、篡改情形。

二、申报方向与内容

见附件1:《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21日12: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附件1《申报指南》要求在政策兑现平台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附件佐证材料请自建材料目录,并对关键数据标注清晰、一一对应。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4)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107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咨询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二街5号

五、其他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关。

附件:

附件1: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书.docx

附件3: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数字广告企业管理机构人员名单.docx

附件5:数字广告企业信息表.docx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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