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知识库
  • 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提交的《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可否加盖编号章?

    您好,不可以,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需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在京负责人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中。

    【全部】
  • 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所需的《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是否有固定格式模板?在哪里可以下载?

    您好,办事人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办事大厅系统(http://zjw.beijing.gov.cn/)登录后选择282系统下载或在“首都之窗”企业办事—部门服务(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mfw.html)—搜索查询“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事项—点击查看“申请材料”—选择承诺书、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下载”。

    【全部】
  • 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如何办理过户?

    您好,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企业法人可凭在移动端获取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前往电、气、有线电视等营业厅办理市政公用服务信息过户手续,无需携带纸质材料。

    【全部】
  • 企业办理外埠企业进京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是否需进行网上申报?

    您好,是的,办事人需先在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京登记管理系统。

    【全部】
  • 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如何申请办理市政接入服务?

    您好,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可同步提出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报装申请,市政公用企业在接受申请后将主动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提供相应服务。

    【全部】
  • 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信息不一致,是否可以办理企业身份认证?

    您好,不可以,办事企业应先到资质核发主管部门变更相应企业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均保持一致。

    【全部】
  • 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相关业务收费吗?

    您好,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办理签注手续不收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收取证件工本费。

    【全部】
  • 办理《北京市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您好,

    ①身份证明;
    ②居住时间证明;
    ③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④个人近期照片;
    ⑤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详细内容请点击这里进行查看。

    【全部】
  • 《北京市居住证》的办理方式?

    您好,

    ①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②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注:网上申请只接受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办理,不能代办。

    【全部】
  •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您好,需要企业经营范围含有“进出口”字样,如果没有,需要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

    【全部】
  • 在市住建委系统中提交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资质申请,是否可当天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此项业务?

    您好,可以当天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但是在审核时,如果审批系统中人力社保部门推送的社保信息显示企业没有为申报的专职专业人员交纳社保,则该业务不予许可。

    【全部】
  • 居住证续签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您好,

    可以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里点击“我要办理”中的“居住证签注”,若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选择预约取件时间,填写EMS寄递信息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若现住地址发生变化需重新填写房屋变更页面的信息,上传现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照片,再选择预约取件时间,填写EMS寄递信息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

    【全部】
  • 本市户籍居民怎样申领居民身份证,应该如何办理?

    您好,

    申领人持本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办理;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办理地点为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本市辖区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的户籍接待室。

    【全部】
  • 博士后出站办理进京落户条件

    您好,关于博士后出站办理进京落户条件,请咨询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全部】
  • 如何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签注手续?

    您好,《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全部】
  • 工作居住证子女随迁办理材料?

    您好,工作居住证子女随迁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子女随往手续时,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时间请向申请办理所在区进行咨询。

    【全部】
  • 个人申请办理非京籍个人购房个人所得税复核,对缴税类别有要求吗?

    您好,交纳的税目为“工资、薪金所得”或“经营所得”。

    【全部】
  • 境内主体注册地为外地,可以在北京办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设)”么?

    您好,不可以,需为在京注册地方企业,其境外投资应为非金融类投资。

    【全部】
  • 签发办理出入境通行证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一般情况需要7个工作日,取证时间从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全部】
  • 外省市户籍公民是否可以在京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您好,外省市户籍公民,均不可以在京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天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全部】
  • 如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备案地区跨省市迁出程序)?

    您好,企业需先到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地址外迁,再带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迁出手续。具体材料以“首都之窗”公示为准。

    【全部】
  • 博士后出站办理进京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博士后出站办理进京落户条件,请咨询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全部】
  • 本市引进毕业生办理落户,能否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

    本市引进毕业生办理落户,须由引进单位人事部门指定人员,持审批部门出具的进京批件和公安部门要求其他材料,前往公安部门统一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再婚?

    您好,1、再婚的条件: (1)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2)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自愿结婚; (4)均无配偶;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再婚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件照,双方2寸(5.3cmX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 (4)婚姻状况为离婚的,提交离婚证件(内地居民婚姻状况为离婚,户口证件上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且婚姻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本人的离婚记录的,可不提交离婚证件;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可不提交离婚证件)。

    【全部】
  • 申请人办理非京籍个人购车个人所得税复核,申请人的纳税记录是以所属日期为准还是入库日期为准呢?

    您好,申请人办理非京籍个人购车个人所得税复核,申请人的纳税记录是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全部】
  • 如何办理积分落户

    您好,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您可以在首都之窗中搜索2020年积分落户相关政策解读进行了解。

    【全部】
  •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什么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全部】
  • 留学生办理户口准迁手续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留学生办理户口准迁手续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全部】
  • 公服中心怎样接收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档案、为办理退休提供方便?

    本市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委托存档,公服中心会对档案情况进行初步查阅,告知档案中有关退休的注意事项,由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接收档案。为方便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公服中心还可以将服务向前延伸一步,在存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段时间核实档案信息,提前告知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所需注意事项,为顺利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留足准备时间。

    【全部】
  • 去哪里办理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落户?

    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落户必须由各驻京部队备案指定专人办理。

    【全部】
  • 公共户”户内人员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

    派出所“公共户”户内人员可在本市内任意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业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咨询电话:87680101。  (问答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全部】
  • 经公示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需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请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书面证明,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全部】
  • 在京合法租赁的住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途径主要有以下4种: (1)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房屋租赁: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 (2)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市住建委北京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直接向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 (4)通过“手拉手”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以到各区房屋管理部门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指定的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进行网上备案。

    【全部】
  • 在香港留学的留学生办理进京户口准迁手续,需要提供港澳通行证原件吗?

    在香港留学的留学生办理进京户口准迁手续,不需要提供港澳通行证原件。

    【全部】
  • 普通护照的办理时限

    您好,一般情况下,京籍人员办理护照时限为7个工作日;非京籍人员具体取证日期以《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取证日期为准,一般为7个工作日。取证时限以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全部】
  •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一家三口进京落户,办理手续时要一家三口都到现场办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一家三口进京落户,办理手续时可一个人携带的一家三口的有效证件来办理即可。 【全部】
  • 办理普通护照是否收费

    您好,收费标准及依据:护照每本120元,加注每项20元。依据: (1993)价费4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全部】
  • 办理归侨子女身份证明信

    您好,您咨询的办理归侨子女身份证明信等属于区级事项。归侨子女考生应持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及户口簿办理身份证明信。

    【全部】
  • 持北京一代身份证可否办理旅游签证及办理护照

    您好,根据公安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部署,北京市已完成91%换证率,群众现普遍使用“二代证”。为方便您今后生活中使用证件,应尽快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发“二代证”手续。在国家未出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作废公告之前,身份证有效期未满还可以使用。

    【全部】
  • 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是不是同时免除项目的相关环保责任?

    您好,简化环评手续办理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全部】
  • 儿童办理身份证

    您好,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应带领申领人本人,携带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数码照片,审核并签字确认《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相关的证件登记内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城八区10个工作日,远郊区县12个工作日。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87680101

    【全部】
  •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在办理环评手续方面有什么差别?

    您好,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对于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办理备案手续。

    【全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纸质备案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您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纸质备案的办理时限是即时备案。

    【全部】
  • 申请人无身份证原件办理购车税务复核

    您好,申请人办理购车税务复核时,身份证原件丢失需要携带公安局开具的其他有效证件办理购车税务复核。

    【全部】
  • 户口迁出未重新落户的持迁移证能办理婚姻登记吗?

    户口迁移证不能代替户口簿。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全部】
  •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吗?

    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已通过诉讼或者登记解除夫妻关系,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发:(四)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离婚后,申请补领离婚证的”。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依法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全部】
  • 办理结婚登记的照片规格是多少?

    结婚登记照片为证件照。尺寸为裁去边框后,5.3厘米×3.5厘米。 婚姻登记处是行政机关,没有经营性服务,请您提前到照相馆拍摄。拍照时请穿着较为正式的服装,不要戴帽子及较大的头饰。三张照片应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 请不要使用婚纱照、艺术照、生活照等非证件照片。

    【全部】
  • 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①当事人住址发生了迁移,按户口管理规定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居住地址,但因其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更换,导致其身份证上的原住址与户口簿上现住址的不一致,此类情况当事人的住址按其户口簿首页住址记载录入,不影响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办理。 ②当事人从未有过户口迁移,其身份证住址却与户口簿上的住址不一致,此类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审查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信息的真伪,应要求当事人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全部】
  •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您好,内地居民离婚 离婚登记 如下: 一、办理条件 1.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3.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5.双方自愿离婚; 6.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7.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二、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北京市婚姻登记在线预约

    【全部】
  • 办理涉外婚姻时,如何对外文证明进行翻译?

    外文无配偶证明,要翻译成全文同等格式中文文本(包括人名、地名、签名、印章);外文材料应当在北京翻译公司翻译,翻译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有国家认可的翻译资质即可。

    【全部】
  • 可以跨区办理婚姻登记吗?

    北京市支持跨区登记,下列婚姻登记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①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②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③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婚姻登记; ④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本市的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双方为外国人除外)。

    【全部】
  • 双方均在国外可否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在国外无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全部】
  • 在北京工作但不居住,如何办理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根据《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办理程序和要求: ①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②再生育服务登记。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如您需要可在每日8:00-18:00期间拨打12320热线,由人工为您详细解答。

    【全部】
  • 非京籍人口如何办理生育准生证?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到现场办理。如需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即可。

    【全部】
  • 身份证过期的,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身份证超过有效期的,不能办理登记,当事人需要换领新证,或者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全部】
  • 京籍人口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办理方式有网上登记和现场登记,具体方式分别是: ①网上登记。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②现场登记。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村)或乡镇(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全部】
  • 办理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收件后几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

    您好,办理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市文化和旅游局收件后4个工作日确认受理。

    【全部】
  • 负责办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的银行有哪些?

    您好,共8家。分别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全部】
  • 出境社取消出境旅游业务减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手续如何办理

    您好,出境社取消出境旅游业务减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手续。首先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申请取消出境旅游业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取得文化和旅游部取消出境许可决定书后再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申请取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全部】
  • 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变更登记信息可以网上办理么

    您好,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变更登记信息可以网上办理。

    【全部】
  • 旅行社申请办理导游身份标识后接到审核通过的回复邮件,应如何领取导游身份标识?

    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申领名单后,将申领合格人员名单回复至各单位发送申请的邮箱。各单位于接到回复邮件之日20个工作日后,派单位专办员携带单位介绍信、邮箱回复的邮件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申领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导游身份标识。

    【全部】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向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办理么

    您好,目前不可以,应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

    【全部】
  • 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法定办理时限

    您好,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法定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

    【全部】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业务办理时间?

    您好,请拟办理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抓紧和本社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银行对接,3月5日前(含)完成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工作。

    【全部】
  • 旅行社许可证可以向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办理么

    您好,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

    【全部】
  • 企业申请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的咨询电话是

    您好,企业申请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的咨询电话是:010-89150048、010-89150049、010-89150051。

    【全部】
  • 是否可以单独给分公司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50%的手续呢

    您好,不可以单独为分公司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50%的手续。

    【全部】
  • 垃圾分类

    您好,

    您可以通过下方链接了解北京垃圾分类的详细信息:

    http://csglw.beijing.gov.cn/sy/syztzl/lajifenlei/ljflzs/202001/t20200119_1618440.html

    【全部】
  • 办件查询

    您好,

    关于办件查询相关问题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anjian.html

    【全部】
  • 共有产权房

    您好,

    我市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建委(房管局)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在各区政府官网发布项目申购登记公告。 (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各区政府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全部】
  •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有哪些条件?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业生产经营者;抵押物应是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全部】
  • 停车缴费

    您好,

    如您在本市道路停车位停车,请您及时缴纳道路停车费,缴费期限为驶离车位后30日内(实行趸交的除外)。建议您下载"北京交通"APP注册并绑定车牌号,在停车时,可实时显示车辆停放时长、费用等信息,离场后可随时查询未缴费订单信息,还可以使用本网站"缴费信息查询"功能查询缴费信息,并及时通过在线支付或现金缴费方式(本市工商银行全部555个网点、招商银行全部99个网点、农业银行全部336个网点)完成缴费。

    【全部】
  •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异常或可疑行为的,应及时向外汇局报告。这与《指引》第十八条对企业可疑行为的判定标准是否一致?

    您好,一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过程中,包括客户尽调、日常业务办理、事后跟踪等,发现企业存在与货物贸易收支相关的各类异常或可疑行为的,如涉嫌通过构造交易、虚假交易或未按规定收付汇等,应及时向外汇局进行书面报告。   二是《指引》第十八条是指银行在对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时,发现法规列明的四类可疑情况如涉嫌重复使用报关单、涉嫌使用虚假报关信息等,应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对相关企业进行标识,该标识向所有银行开放,提醒其他银行关注,特别是为标识企业办理业务时参考。由于该标识企业已在系统中标注,故无需向外汇局另行书面报告。

    【全部】
  • 对于已经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外币现钞,境内机构在办理结汇或划转给其他境内机构时,银行是否需要在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系统申报?

    您好,不需要。对于按规定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外币现钞,银行应在办理存钞时在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系统申报,在办理结汇或划转给其他境内机构时,银行无需再次申报。

    【全部】
  • 对于其他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等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如何办理?

    您好,涉及货物不进出我国关境但资金跨境收付的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等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和《指引》第十一条等规定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确认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后办理。在涉外收付款申报时,申报为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全部】
  • 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大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需要先督促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

    您好,一是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原则上应要求企业先办理名录登记,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目前企业申请名录登记可通过线上和现场两种渠道办理。   二是外汇局每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及时提醒此区间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免影响客户后续业务的办理。

    【全部】
  • 对于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收支结算规定的"同一家银行"该如何把握?

    您好,一是银行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应注重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对于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特殊业务,银行应对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原因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在交易附言中进行标注以及事后向外汇局报告。   二是同一离岸转手买卖本身包括买入和卖出两笔交易。原则上要求在同一银行审核,是为了便于两笔交易信息的核实和跟踪,有利于银行从业务全流程角度进行审核。《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以下简称《指引》)中同一家银行原则上在同一总行范围下,能够共享买入和卖出收支信息,如总行的信用证中心和企业开户行视同同一家银行。

    【全部】
  • 合格投资者在选择出具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盈利时,其承诺完税的累计盈利包含尚未实际缴税的部分,托管人可否为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

    您好,合格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提供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盈利。合格投资者提交的完税承诺函可包括已实际完税或即将完税的累计盈利,不要求合格投资者在完税承诺函中承诺,拟汇出的盈利已全部完税。托管人在收到合格投资者提供的完税承诺函并确认期限、金额等信息无误后,可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累计盈利汇出。   合格投资者应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

    【全部】
  • 合格投资者出具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收益时,应包含哪些要素?托管人在收到完税承诺函为其办理收益汇出时具体如何操作?

    您好,合格投资者使用完税承诺函汇出的收益,须是已抵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累计盈利。合格投资者可选择在每次汇出收益前,向为其办理汇出业务的一家托管人提供当次拟汇出部分的完税承诺函;亦可选择就一段时期内(以下简称"有效期")尚可汇出的累计盈利,向该托管人提供一次性的完税承诺函。不论选择哪种承诺方式汇出收益,每份完税承诺函仅可对应一家托管人。   若合格投资者提供一次性完税承诺函,需明确在有效期内拟通过该托管人汇出的累计盈利金额。该托管人在为合格投资者办理后续盈利资金汇出时,需对每笔汇出金额与承诺函中有效期内对应的累计盈利金额进行比对,保证其所汇出资金不超过完税承诺函所列明的金额。   需明确的是,简化合格投资者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汇出手续不影响其依法依规纳税的义务。

    【全部】
  • 境外个人如何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购汇业务?

    您好,境外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购汇业务,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将其从境内取得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人民币收入购汇汇出的,可凭境外个人本人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其中,税务凭证包括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含电子备案信息)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等材料。

    【全部】
  • 境内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存入和提取外币现钞,应如何办理?

    您好,根据14号文第八十一条规定,境内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商品的外汇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收取外币现钞;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商品收入的外币现钞,可以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除14号文第八十二条(一)至(四)款所列情况外,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确需提取外币现钞,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全部】
  • 企业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是否仍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至外汇局进行现场核验?

    您好,否。目前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于企业线上提交申请且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无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至外汇局进行现场核验,企业应对线上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全部】
  • 境内个人是否可通过国内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办理境外人寿和分红险赔款结汇?

    您好,1996年,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依法支持、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保险需符合国内保险和外汇管理法规。目前,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未来随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逐步推进,个人可以用汇的资本项目也将不断增加

    【全部】
  • 跨境电商收入可否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您好,为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在坚持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个人主体可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跨境电商等货物贸易外汇结算。

    【全部】
  • 哪些保险中介机构可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

    您好,保险中介机构一般是指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代理境外保险公司、保赔协会从事检验、理赔和追偿等业务备案的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

    【全部】
  • 计划在天津港口办理进出口业务,请问如何享受最优的收费?

    您好,天津港集团推出阳光服务3.0版,打造“一站式阳光价格+阳光服务+阳光效率”的“三阳服务”模式,综合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该模式20英尺集装箱口岸常规服务打包价为进口1375元、出口1515元,体现了天津港各项收费的中等偏低水平。详见www.tjgportnet.com/m/yangguangjg.aspx。

    【全部】
  •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直接入市)是否可以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

    您好,可以。境外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境外机构投资者跨境收付应统一通过其境内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账户办理,并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即期结售汇交易相关境内资金收付。   境内金融机构以第(一)种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对客户即期结售汇业务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以第(二)(三)种渠道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进行统计。

    【全部】
  • 请问对于企业货物贸易收入结汇,是否可不通过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您好,可以。企业真实合规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结汇或通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全部】
  • 银行凭电子或纸质税务备案表办理服务贸易付汇业务时,申报信息填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您好,根据14号文第五十三条规定,银行凭电子或纸质税务备案表办理服务贸易付汇业务,应在申报凭证的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SWBA+备案表编号后六位"。一笔交易对应多个税务备案表的,"SWBA+备案表编号后六位"用逗号间隔。其中,"SWBA"为大写字母,"+"号无需写在附言里。例如:SWBA123456或SWBA123456,SWBA456789等。

    【全部】
  • 如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后手银行申报时是否需要通知前手银行修改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并由后手银行自业务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您好,如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企业应在业务发生前如实向银行说明,或者在后手银行申报时向前手银行说明申请修改交易附言。对于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特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收汇和付汇经办银行均有责任对企业业务模式、不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合理性进行展业审核,并加强相互协调沟通,收汇和付汇经办银行均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并向外汇局报告。

    【全部】
  • 是否允许开放式基金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人为其按日办理相关资金的汇出入?

    您好,开放式基金可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人为其按日办理相关资金的汇出入。

    【全部】
  • 银行按规定办理主体不一致业务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但有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银行拿不到报关单,应如何处理?

    您好,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加强对客户背景、交易模式等调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逻辑合理性。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可通过与企业核实、合理判断等方式,确定收付汇和进出口主体是否一致,是否需要标注"非报关人"。如果办理业务当时无法准确填报,银行事后业务跟踪中发现存在主体不一致情况的,应及时修改申报信息,在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

    【全部】
  • 银行该如何合规办理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手续?对报告形式是否有具体要求?

    您好,贷款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企业出口收汇以及外汇资金情况的进行审核,确认购汇偿还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审慎为企业办理具备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购汇还贷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体信息(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购汇偿还事项(贷款类型)、金额以及必要性说明(银行购汇评估)等。

    【全部】
  • 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如何确定客户是否为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

    您好,外汇局每月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以及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   具体查询和下载路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企业信息查询"->"非名录企业名单查询模块"。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

    【全部】
  • 银行为非名录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20万美元以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外汇局如何进行管理?

    您好,一是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除上述规定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办理名录登记,且银行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以下简称《指引》) 第十一条等规定为其办理相应的贸易外汇收支。   二是外汇局可每日监测辖内银行为非名录企业办理业务情况,发现异常或涉嫌违规的,如未按规定为非名录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将依法进行核实和处理。

    【全部】
  • “多证合一”改革的办理模式是什么?

    您好,从事涉及“多证合一”登记事项的企业,通过e窗通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一并填报需合办的事项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与各相关备案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完成备案企业的数据推送、接收、认领、确认、反馈、公示等工作。

    【全部】
  • 银行如何办理特别纳税调整下的跨国公司利润补偿外汇收支业务?

    您好,为便利跨国公司相关业务办理,现就银行审单和申报方式明确如下:   一是企业按转让定价方式办理利润补偿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版)> 的通知》(汇发〔2020〕14 号,以下简称14号文)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审核税务部门或海关部门相关书面文件、利润调整协议、发票等材料,对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按原贸易方式(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办理相关外汇收支业务。   二是企业按成本分摊方式办理利润补偿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根据14号文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审核具有相关权责条款的分销协议、财务报告及发票等材料,对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并按照"与保险无关的赔偿"申报在"424000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三是企业按其他方式办理利润补偿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根据14号文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审慎办理相关业务。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利润补偿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在办理时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

    【全部】
  • 银行如何办理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您好, 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售付汇业务时,银行应按《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相关规定进行审单,且上述业务无需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上述机构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业务需提取外币现钞的,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的通知》(汇发〔2020〕14号)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币现钞交易的一致性、外币现钞交易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合理审核。相关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币现钞交易不一致的,银行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是指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全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点登记表》2张横表盖章如何办理?

    您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点登记表》2张横表盖章要求:审核表格是否清晰无涂改,右上方盖有项目章,请办事人在表的背面写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交城管委老师,登记台账。

    【全部】
  • 办理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新办,如果房产所有人是法人本人,除房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什么?

    您好,办理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新办,如果房产是法人本人,需要再出具“无偿使用说明”写清本人无偿提供某地址给某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多长时间,盖章签字。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一个项目有多个规划许可证,要都提供吗?若不是,要提供哪一个规证?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项目规划许可看规划许可证附图,只需提供和本次申报的开口有关的规划许可证,无关的规证禁止提供(多收也算错)

    【全部】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您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消,该事项不存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全部】
  • 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哪些材料不可以容缺?

    您好,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不可缺失的材料有: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临床评价资料、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产品技术要求。

    【全部】
  • 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营业性)联系方式

    您好,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咨询电话:01062014351。

    【全部】
  •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业务,涉密工程应在哪里办理?

    您好,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业务,涉密工程应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10-55597162。

    【全部】
  • 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注销

    您好,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注销业务的,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同时将需要注销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交回。具体交回地点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一层C区窗口或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

    【全部】
  • 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证明

    您好,申请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企业所有人员信息后,可不再提交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表,由系统与社保信息进行逐一比对。如社保存在特殊情况的,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社保补充说明材料。本企业上月新入职员工,在本月申请业务时,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人员信息,通过与社保信息进行比对,无需提交增员表与社保承诺书。通过社保信息比对,缴费结果为否的将视为社保不合格,不予许可。

    【全部】
  • 办理卫星收视许可证

    您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分为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和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甲种)两种类型。两种许可证的具体申请要求可查阅按照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一、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二)安装场所材料提交: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正本复印件1份) (三)不同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涉外宾馆饭店提交:涉外审查文件(正本复印件1份); 2、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原件1份); 3、部队系统开办的级别较高、影响较大的宾馆饭店提交:宾馆饭店所在军以上政治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安装卫星设施的文件(用于非军事目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原件1份)。 二、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需提交以材料: (一)有线电视传输机构出具的有线电视不能通达的情况材料(本市行政区域内,凡有线能通达的地区不再审批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原件1份); (二)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三)地址证明材料提交: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正本复印件1份)。

    【全部】
  • 办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中的“停放场所证明材料”是什么?

    您好,办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中的“停放场所证明材料”是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

    【全部】
  •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由谁出具?

    您好,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由建设单位出具。

    【全部】
  • 办理企业迁移至市外,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办理企业迁移至市外需要的材料有: (1)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 (2)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01)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人承诺书 (6)提交人承诺书

    【全部】
  • 办理建筑类企业资质,“单项合同额”考核定义和依据是什么

    您好,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考核应以工程结算单为依据。

    【全部】
  •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您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应先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增加”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范围。

    【全部】
  • 办理一般注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如修改公示信息,公示起始日期是否受影响?

    您好,办理一般注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如修改公示信息,公示起始日期不受影响(45天)

    【全部】
  • 北京公司,已迁外地,能否在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您好,如外迁手续都已办好,企业已是属于其他省的企业,需询问当地广电局具体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全部】
  • 电影放映许可证,变更法人并且需要做延期,怎么办理?

    您好,电影放映许可证,变更法人并且需要做延期可只走变更一个事项,事项名称为: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全部】
  • 必须去窗口办理企业招投标的诚信证明吗?

    您好,企业招投标的诚信证明在信源软件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自己打印。

    【全部】
  • 电子商务经营者如何办理电商营业执照?

    您好,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应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材料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全部】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办理联系方式

    您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年检联系电话:64081614/64081466,办理地点:朝阳门内大街55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服务中心。

    【全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钥匙盘使用人,业务已提交,发现填写错误,该怎样办理

    您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钥匙盘使用人,业务已提交,发现填写错误,企业可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将该业务回退,企业可在草拟列表中找到此业务,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全部】
  • 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经纪人备案

    您好,您咨询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经纪人备案等属于区级事项,房地产经纪公司到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部门办理经纪人备案。

    【全部】
  • 个体演出经纪人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吗?

    您好,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全部】
  • 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申请预测绘成果变更

    您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预测绘成果变更如下:已办理预售许可的房屋,申请预测绘成果变更,除需提交基本变更材料外,还需提交房屋销售管理部门同意相应变化的书面意见原件。

    【全部】
  • 公司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房本复印件是否需要每页都提供并加盖公章?

    您好,公司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房本复印件页数过多可提供关键页,每页加盖鲜章。

    【全部】
  • 公司公章丢失想办理注销怎么办?

    您好,公司公章丢失办理注销应写公章丢失的情况说明,全体股东签字。

    【全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平台钥匙盘丢失补办和变更使用人可以一起办理吗

    您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平台钥匙盘丢失补办和变更使用人可以一起办理。企业提供变更申请表、变更后使用人身份证复印件、新钥匙盘,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全部】
  • 分公司办理注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分公司办理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注销申请书(总公司盖章、总公司法人签字); 2、清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

    【全部】
  • 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变更钥匙盘使用人,但在存量房交易平台上选不到新变更后的经纪人,该怎么办理

    您好,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变更钥匙盘使用人,企业可查询本单位名下经纪人名单是否包含需变更的新经纪人,若查不到该经纪人,企业需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委办理所需经纪人备案,备案后即可在存量房交易平台中选中。

    【全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增钥匙盘使用人时,提示动态界面错误,该如何办理

    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增钥匙盘使用人时,提示动态界面错误可能系统中已经存在该使用人,请在人员页面中点“选择”,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该使用人并保存。或更改新增使用人的登录名称,再进行保存。

    【全部】
  •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线下办理

    您好,合伙企业登记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

    【全部】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和备案董事同时办理是要复印件吗

    您好,因为变更事项企业已将营业执照原件交回。

    【全部】
  •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全程线上办理

    您好,企业登记可以线上申请业务,其中部分业务系统会提示您携带材料到窗口办理。

    【全部】
  • 公职、公司律师调动工作单位可否办理证照变更?

    您好,公职、公司律师调动工作单位不可以办理证照变更。应在原单位注销,在新单位按相关条件申报。

    【全部】
  • 公司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和到哪办理?

    您好,公司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需要前置审批。到运河西大街113号劳动关系科404室办理,注意此项业务需要做预登记以及和老师预约办理。咨询电话;81537015

    【全部】
  • 经纪机构使用钥匙盘登录存量房交易平台时提示“经纪人与所在单位备案不符”,但经纪人还是备案在本公司下的,该怎样办理

    您好,经纪机构使用钥匙盘登录存量房交易平台时提示“经纪人与所在单位备案不符”,。若经纪人确实没有变更过单位,还是本公司备案经纪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经纪人证号发生了变更,系统中证号与现有证号不一致,企业提供变更申请表申请变更即可。

    【全部】
  • 金融机构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钥匙盘,办理时限是多少?

    您好,金融机构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钥匙盘,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办理人员电话通知银行申请人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全部】
  • 开办企业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您好,建议企业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业务,可一次性填报全部信息,将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用工信息采集等事项合并办理。

    【全部】
  • 跨年清册核定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您好,单位在每年6月汇缴后,可办理跨年清册核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在每年完成12月汇缴后办理。

    【全部】
  • 跨境电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您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全部】
  • 军队的职称证可以用于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么

    您好,目前军队的职称证可以用于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需对提供的证书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部】
  • 满足什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您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市商务委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5.外国投资者举办的投资性公司; 6.投资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全部】
  • 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向哪个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您好,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属于区级事项,需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全部】
  • 哪项属于办理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必须的材料?

    您好,不得用作出质: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药品批准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化学原料药的来源

    【全部】
  • 内资公司合并申请办理公司登记应如何办理?

    您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全部】
  • 贸促会的原产地证办理,怎么注册

    您好,已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即完成贸促会原产地企业注册登记。告知办理链接,在“手签员签名”点击“新建”,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手签员授权书填写后提交;点击“企业印章”,按界面提示与要求上传本企业印章电子图片。手签员信息、企业印章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原产地企业注册登记 咨询电话:(010)89151758

    【全部】
  • 牌匾标识可以先线下办理吗?

    您好,牌匾标识不可以先线下办理

    【全部】
  • 某公司准备注销,但该公司为另一公司的股东,办理注销前,是否需先办理转股?

    您好,某公司准备注销,但该公司为另一公司的股东,办理注销前需要先转股完成后再办理注销手续

    【全部】
  • 某公司要饲养繁殖出售一些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和标本,有以下这些物种白鱀豚、库氏砗磲、中华鲟、中华白海豚、儒艮、红珊瑚(进口)、达氏鲟、白鲟、美丽硬仆骨舌鱼、长江江豚、海马、鼋、活体珊瑚(进口)、暹罗鳄、黄...

    您好,要饲养繁殖出售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和标本,所有物种中白鱀豚、中华鲟、中华白海豚、儒艮、红珊瑚、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鼋等9种需要写在一张申请表上,其它物种可以写在一张申请表。除申请表外,还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材料、物种合法来源材料(国内需有购买合同,供货方经营利用许可证,如活体还需提供人工繁育许可证。国外来源需提供进出口审批表、物种及其制品产地证明、海关通关凭证及专用缴款书),其中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还需提供人工繁育技术报告。

    【全部】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当日可以办理续期吗

    您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均可按要求办理延续业务。

    【全部】
  • 企业办理补营业执照业务时,什么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您好,企业办理补营业执照业务时分为两种情况需出具情况说明: 1.只丢一个营业执照,不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2.两个都丢失,需要出具全体股东签字的情况说明。

    【全部】
  • 企业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业务,需要提供业绩材料么

    您好,企业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业务不需要提供业绩材料。

    【全部】
  • 企业办理吊销转注销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谁出具?

    您好,企业办理吊销转注销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企业所在地工商所出具。

    【全部】
  • 企业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中级职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过期了,尚未取得新证,如何申报

    您好,企业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中级职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过期了,企业可上传身份证领取通知书,并进行有效性承诺。

    【全部】
  • 企业办理一般注销,清税证明可以是系统打印出来的吗(带有已与税务端口连接字样) ?

    您好,企业办理一般注销,清税证明不可以是系统打印出来的(带有已与税务端口连接字样),必须是带有国家税务局章的清税证明。

    【全部】
  • 企业近期登记注册或近期办理变更,档案在网络查询中为何还未显示?

    您好,企业可能是新注册企业或近期办理变更事项,档案还未进行扫描同步,需等待10个工作日。

    【全部】
  • 企业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在北京建筑市场承接工程了么

    您好,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还需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全部】
  • 企业吊销达到3年以上,如何办理注销?

    您好,企业吊销达到3年以上可以按照简易注销办理。

    【全部】
  • 企业吊销三年以上,按照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其中简易公告可以在报纸上公告?

    您好,企业吊销三年以上,按照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其中简易公告可以在报纸上公告,提供报样,且距离公告日已达22天

    【全部】
  • 企业变更预约时长是多久?办理需要多久?

    您好,企业变更预约时长为1个工作日之内,变更登记除履行实质审查或少数极复杂的情形外,应于文件证件齐备、予以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全部】
  • 企业办理最近一次登记变更或注册新企业后多久可以查询档案?

    您好,现场办理的10个工作日之后即可查询。全程电子化办理的24小时后即可查询。

    【全部】
  • 企业的工商信息变更了,可以先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业务再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业务么?

    您好,企业的工商信息变更了,不可以先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业务再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业务,办理续期业务前应保持资质证书信息与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全部】
  • 企业分支机构新设可以现场办理吗?

    您好,分支机构新设无特殊情况的,可通过e窗通平台全程网办,在线提交材料,无需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如涉及特殊情况,系统会自行驳回,提示办事人预约现场办理。

    【全部】
  • 企业可以同时办理几项变更业务吗?

    您好,公司可以一并办理登记事项的变更,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相应变更登记材料。

    【全部】
  • 企业招用员工后,如何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您好,本市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已合并公积金开户登记,与企业开办环节实现网上“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即时自动生效”。企业领取执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有用工需求的,也可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全部】
  • 企业是否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

    您好,企业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第二步:法定代表人打开小程序后点击“下载执照”菜单栏目,按照提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第三步:点击“证照管理员管理”或“办事人用照管理”菜单栏目,授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第四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菜单栏目。 第五步:进入后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菜单栏目,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菜单栏目,页面出现二维码。 第六步:经办人打开微信或支付宝中“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

    【全部】
  • 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会如何处理

    您好,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
  • 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业务审核未通过,但目前证书已经过期,还能办理续期么

    您好,企业可持书面说明材料,报资质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同意继续延期的,可以再次申报。企业应注意资质有效期,至少60天内进行续期。

    【全部】
  • 企业招用员工后,怎么办理参保手续?

    您好,本市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已合并员工参保登记,与企业开办环节实现网上“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即时自动生效”。企业领取执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有用工需求的,也可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全部】
  •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楼层,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您好,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楼层需要提交房产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全部】
  • 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您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全部】
  •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延期?

    您好,申请人登录” e窗通 ” 平台 “ 法人服务 ” (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点击“主体变更”, 填报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在线签字, 相关人员在线签字后即可提交登记机关审核。

    【全部】
  • 请问办理广播广播证换证常见问题证时,营业执照的增项是什么

    您好,请问办理广播广播证换证常见问题证时,营业执照的增项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全部】
  • 如何办理内资企业由本市迁至外省市?

    您好,办理内资企业由本市迁出至外省市需要: (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取得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 (二)向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结清手续,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三)持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委托书,到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全部】
  •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办理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您好,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办理的咨询电话:010-63218500。

    【全部】
  • 企业注销,是否必须办理清算组备案?

    您好,如企业正常经营,且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无需办理清算组备案。

    【全部】
  •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的办理地址有哪些?

    您好,申请续展注册商标的办理地址包括: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全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凭证是否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

    您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凭证是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须按照法定文件提交业务申请。

    【全部】
  • 同一场所是否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

    您好,可以。

    【全部】
  •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办理途径有哪些?

    您好,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以下途径: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bj.saic.gov.cn/wssq。 2.申请人可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全部】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事项,因为企业改制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后,如何办理此项事项

    您好,因为企业改制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后,如何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事项如下:企业因改制主体发生变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后,应由原单位注销原证书,新主体按照新办程序办理该项许可。

    【全部】
  • 外地人办理电子商务网上营业执照

    您好,办理电子商务网上营业执照您可以: 一、按照《电子商务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等法律和文件的规定,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 二、我市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如下规定确定登记管辖: 1.本市人员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以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确定登记管辖。 2.外埠人员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以居住证上载明的经常居住地确定登记管辖。 三、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京政办发〔2018〕35号)的规定。 四、办理地址:一般而言,您应到登记管辖的工商分局办理营业执照。

    【全部】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总部地址变更需要办理备案吗?

    您好,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总部地址变更需要办理总部地址变更备案。

    【全部】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怎么办理?

    您好,自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商务局不再承担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审批及备案职能,相关事项已按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取消。如有疑问可以尝试拨打12345咨询。

    【全部】
  • 外省市企业资质中有预拌混凝土专业,如何办理来京施工备案

    您好,申请备案时不勾选预拌混凝土专业,其他专业按照资质证书所载信息填报。

    【全部】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非禁止投资领域的经营范围应如何办理登记?

    您好,境外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取得外资准入许可,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批准证书、批复后方可到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增项手续。

    【全部】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休业如何办理?

    您好,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休业需提交:代表处因特殊情况需要休业的,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提交其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经核准后,公告休业。

    【全部】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减少代表备案如何办理?

    您好,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减少代表备案需提交:该外国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首席代表、代表注销的申请书,提交的文件材料应当一式二份,标明正副本,装帧完毕,外文材料应当附中文译文。

    【全部】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注销如何办理

    您好,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注销需提交:外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提交的文件材料应当一式二份,标明正副本,装帧完毕,外文材料应当附中文译文。要求: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债务清偿完毕前,其财产不得转移至中国境外。

    【全部】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办理地点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非限制性分公司可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变更。

    【全部】
  • 压力容器办理注销手续所需资料

    您好 ,您咨询的压力容器办理注销手续所需资料等属于区级事项,向属地所在区县特种设备办理部门递交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和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卡)。

    【全部】
  • 移动式起重机械开工告知、使用登记办理

    您好,您咨询的移动式起重机械开工告知、使用登记办理等属于区级事项。首先,不存在移动式起重机械的概念,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只有“流动式起重机”这一类别。其次,流动式起重机为整机出厂,无需办理开工告知。流动式起重机使用登记应在产权单位所在地进行办理,但是已经在设备所在地办过使用登记的则无需重复办理,产权单位在北京市各区的可自行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办理。

    【全部】
  • 新办企业,没有税控,第一次申领发票可以在e窗通办理吗?

    您好,新办企业可在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申领发票。

    【全部】
  • 外资公司办理变更法人事项时,章程是否需要提交?

    您好,外资公司办理变更法人事项时,章程不需要提交。

    【全部】
  • 烟草证负责人去世,怎么办理注销?

    您好,烟草证负责人去世办理注销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

    【全部】
  • 新开办企业,还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吗?

    您好,不需要。新开办企业成立后,无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日通过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数据共享同步完成单位登记。

    【全部】
  • 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

    您好,已取得游戏解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暂时只能做变更,延续和新申请都不在批准。

    【全部】
  • 主营项目是餐饮,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在食药监系统中提交申请时,提示已办理备案,请撤销该业务,再办理许可事项,经营范围中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应该如何修改经营范围?

    食品经营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为备案项,批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非改为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或者去掉食品经营,因为餐饮服务中已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可以进行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全部】
  • 注册号110开头企业如何办理注销?

    您好,注册号110开头企业办理注销流程: 现场交材料: 一、清算组备案 1.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决议, 2.备案申请书, 3.执照复印件盖章, 4.承诺书(法人、提交人), 5.执照正副本, 6.公章 取得备案通知书登注销公告报纸 二、注销材料, 1.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2.清税证明, 3报纸, 4清算报告, 5股东会决议, 6.注销申请书, 7.承诺书(法人、提交人), 8执照正副本, 9公章。

    【全部】
  • 有限合伙企业内部股权比例变更,是否涉及办理税务事项?

    您好,有限合伙企业没有股权转让业务。

    【全部】
  • 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可否办理餐饮企业

    您好,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全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给新的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办理税务事项?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给新的自然人股东需要办理税务事项。

    【全部】
  • 营业执照已到期并已丢失,应如何办理?

    您好,营业执照已到期并已丢失应按照变更办理,同时出具情况说明。

    【全部】
  • 在e窗通的办理业务页面,回答问题“您当前是否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时,选择“是”或“否”有什么区别?

    您好,选择“是”的,表明企业在e窗通注册登记时,已聘用了员工,需要为员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还需继续录入已聘用员工的个人信息。 选择“否,尚未聘用员工”的,表明企业在e窗通注册登记时,未聘用员工,只需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如后续聘用员工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聘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

    【全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区迁入,是在原注册地市场监管局办理还是在迁入地市场监管局办理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外区迁入,是在迁入地市场监管局办理。

    【全部】
  • 财政票据核销如何办理?

    您好,用票单位应提交有关票据核销申请,对使用过且保存期满5年的申请核销票据,负责登记造册(注明核销票据种类、数量及对应的票据编号等),填写《北京市财政票据核销表》、《北京市财政票据审验格式表》,提交相关核销票据及《票据购领证》。之后持上述材料到北京市财政局办理核销手续。

    【全部】
  • 何时办理年度汇算?

    您好,2020年6月30日前。

    【全部】
  •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的流程?

    您好,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预缴申报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全部】
  • 单位撤销、改组、合并;变更执收或执罚主体;收费、罚没项目取消、调整等需变更或废止《财政票据购领证》需提交哪些材料及如何办理?

    您好,办理单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票单位撤销、改组、合并;变更执收或执罚主体;收费、罚没项目取消、调整等需变更或废止《票据购领证》及票据的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票据购领证》和相关票据(包括已使用但未审验的票据和未使用的空白票据)。 持上述材料到北京市财政局办理单位变更、使用票据审验、未使用票据缴销(填写《北京市财政票据缴销表》)等手续。

    【全部】
  • 去哪里办理年度汇算?

    您好,(1)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申请生活网点设立项目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您好,具体申请流程是: 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开发区商务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和投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3.企业需配合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提供相关财务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材料。

    【全部】
  • 申请办理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数量有什么要求?

    您好,疫情期间请尽量采用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提供:停缴特种设备检验费申请表及承诺书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网上办理提供:将上述资料扫描或拍照发电子版(身份证需正反面电子版)至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受理邮箱。

    【全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的时间要求?

    您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全部】
  • 怎么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您好,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全部】
  •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您好,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 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 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 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全部】
  • 再次申领电子票据如何办理?

    您好,用票单位在电子票据系统中上报前次电子票据使用情况,填报电子票据申领单。

    【全部】
  •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您好,(1) 退税。2019年已预缴税额>2019年度应纳税额。 (2) 补税。2019年已预缴税额<2019年度应纳税额取得收入。

    【全部】
  • 首次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应当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购领证申请表》,并按照领用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

    【全部】
  • 通过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办理保证金业务有什么不同?

    您好,传统模式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主要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市场主体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可在10分钟内完成提交保证金或出具电子保函,有效解决了现金形式保证金占用企业大量流动资金的弊端,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的活力;通过对投标担保金额进行合规性校验,预防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设定投标担保金额,增加投标企业负担;通过信息传输加密以及随机代码设定等手段保证数据传输、数据查看的安全可靠,防范招投标信息泄露,杜绝围标、串标的隐患。

    【全部】
  • 持有在本市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办理的数字证书,是否可以在本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办理招投标业务?

    您好,目前,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了市场主体统一数字认证服务功能。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用户认证体系,整合全市各类交易系统中的用户信息和证书信息,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统一数字证书互认,企业可以使用已经在北京市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办理CA证书(即数字证书),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绑定后直接办理招投标业务,无需重复办理CA证书,企业可以只购买一把CA证书在北京市各类交易系统通用,实现“一处注册,处处通用”,有效降低企业办锁数量、费用及时间成本,极大便利了企业招投标。为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提升优化服务,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已经取消了CA数字证书绑定窗口,企业可以远程通过互联网办理CA数字证书绑定,无需再到综合分平台现场办理,真正实现了“数据跑”代替“企业跑”。

    【全部】
  • 目前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哪些环节可以实现线上办理?

    您好,为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本市在落实国家各项公共资源整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无纸化流转设计思路理顺业务协作及数据共享关系,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在实现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变更等环节在线办理功能的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建设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电子保函,为市场主体提供投标和履约担保在线办理服务,打通了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降低保证金管理风险及交易信息提前泄露风险,减轻了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负担,为中小微企业增加投标机会创造了条件。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对接国库支付系统,实现在线向采购实体收款,将交易服务延伸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为企业服务不断链。

    【全部】
  • 如何在线办理投标、履约担保?

    您好,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担保金融服务改革,新建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金融服务平台”),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保证金代收、代退和电子保函在线服务。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均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提交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0〕1号)明确了通过金融服务平台提交现金形式投标担保的程序要求、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要求、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提交程序、履约担保的提交程序等内容。

    【全部】
  • 名称行业特点为基金或投资基金的应在哪里办理,是否需要取得许可

    您好,名称行业特点为“基金”或“投资基金”的,公募的需取得证监会前置许可后由分局办理登记,私募的由市局办理登记;名称行业特点为“基金管理”或“投资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按照市局《登记注册问题说明》(第三期)的要求予以核定,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限制。

    【全部】
  • 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一定会检查水质么?

    您好,办理城镇污水排水官网许可水质检查属于抽查。

    【全部】
  • 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需要看现场么?

    您好,办理城镇污水排水官网许可一定会去看现场设施。

    【全部】
  • 已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在哪些情形下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您好,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全部】
  • 办理车辆准运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有什么要求?

    您好,办理车辆准运许可,行政许可证书内容须有“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字样。

    【全部】
  • 项目备案如何办理?

    您好,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全部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的,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以适当方式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补正。

    【全部】
  • 办理放射诊疗项目变更(口腔设备名称变更),一共有3个设备,有一个未变更,未变更的是否需要提交设备近期检测报告?

    您好,办理放射诊疗项目变更(口腔设备名称变更),一共有3个设备,有一个未变更,未变更的无需提交设备近期检测报告。

    【全部】
  • 办理广告发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2)法人资格文件原件(仅供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全部】
  •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承诺书》; (3)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具有相应检验项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符合现行有效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所申请产品单元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省级及以上政府监督检验报告中的任一类报告)。

    【全部】
  • 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您好,(1)施工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原件1份); (3)交通主管部门需签署建设资金落实意见(原件1份); (4)建设用地的批复(复印件1份)或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1份); (5)施工合同(原件1份),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6)监理合同(原件1份),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7)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已办理的)(原件1份); (8)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方案(原件1份)。

    【全部】
  •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您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按产品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审批的产品实行简化审批程序。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实地核查合格即可获得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审批的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实行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审批程序。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经审查合格后发证。获证后1个月内,行政机关将实施监督性现场审查。危险化学品办理流程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程序。 办理流程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政务服务”专栏,参见“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的办事指南。或拨打010-89150531进行电话咨询。

    【全部】
  •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办理时限将视不同发证产品和审批方式有所差别,具体时限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政务服务”专栏,参见“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的办事指南。

    【全部】
  •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应提前多久申请?

    您好,企业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不超过1年提出延续申请。

    【全部】
  • 办理简易注销,如修改公示信息,公示起始日期是否受影响?

    您好,办理简易注销没有修改项,只能重新公示,公示时间重新开始计算(20天)

    【全部】
  • 办理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市区权限如何划分?

    您好,办理砍伐城市树木审批,20棵以下(不含)报区;20棵以上(含) 报市

    【全部】
  • 办理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公告是否有时间限制?

    您好,简易注销公告企业来现场办理,到企业公告简易注销公告需至少达到22天。

    【全部】
  • 办理建筑垃圾行政许可是否有现场核查

    您好,办理建筑垃圾行政许可有核查车、停车场等现场核核查。

    【全部】
  • 办理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什么树可以报砍伐?

    您好,办理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可以报砍伐的树木有:速生大规格无移植价值的树木(杨树、柳树、泡桐、法桐、香椿、刺槐符合要求就可以砍伐,其他品种需委办局确认,注意:槐树只要是无病虫害,无安全隐患,正常存活的都不能砍,只能移植)

    【全部】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对象有哪些?

    您好,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

    【全部】
  • 办理广告发布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您好,(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2)原《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全部】
  •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还需要“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吗

    您好,依据京建发〔2018〕559号文中要求,“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国土工作衔接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353号),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建筑工程用地办理情况纳入全过程监管,督促用地手续在规划验收前(预售项目在办理预售手续之前)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取消对“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的审查,不再对此要件重复把关。

    【全部】
  • 办理占用、挖掘公路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您好,(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需取得区级(含)以上规划部门文件,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提供乡镇以上政府文件(不含高速公路); (4)施工方案[施工设计图(含平面图、立面图、断面图)、交通组织和作业方案、雨季防汛措施或冬季施工措施、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和通行安全的防护、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 (5)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5)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意见书(涉及高速公路的)。

    【全部】
  • 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项目已开工的,水评报告书中内容有何要求?

    您好,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项目已开工的,水评报告书中内容附件要有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一会三函文件。

    【全部】
  • 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签字页必须手签吗?

    您好,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签字页必须手签。

    【全部】
  • 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审批结果怎么领?

    您好,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审批结果为电子批复,发预留邮箱中,无需申领。

    【全部】
  • 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您好,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可以在首都之窗网站上搜索我要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办事指南,选择对应区级事项了解办事信息。

    【全部】
  • 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水评报告书编制日期有何要求?

    您好,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水平报告书编制日期必须是当月的。

    【全部】
  • 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水评报告书中图纸有何要求?

    您好,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事项,水平报告书中图纸只需查看是否涉密。

    【全部】
  • 不打算继续经营,如何办理手续?

    您好,(1)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提交注销申请表和许可证正本、副本。

    【全部】
  • 办理住所变更,补充信息登记表中的使用面积应如何填写?

    您好,办理住所变更,补充信息登记表中的使用面积应填写房本上的套内建筑面积。

    【全部】
  • 办理注销,如公章丢失,是否须出具情况说明?是否必须登报公示?

    您好,办理注销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公章丢失,只能在报纸上公示。

    【全部】
  •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吗

    您好,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全部】
  • 办理注销需要预约号吗?

    您好,办理注销吊销、简易注销不需要约号。

    【全部】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没有独立的排水口,可以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么?

    您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没有独立的排水口,不可以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必须有独立的排水口。锅炉房除外。

    【全部】
  • 电影申请变更第一出品方查询办理进度

    您好,电影变更查询办理进度咨询电话:55569200

    【全部】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遗失补办如何办理?

    您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遗失补办: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流程表; 6、接收凭证。

    【全部】
  • 简易注销公示错误需要重新公示多少天才能办理业务?

    您好,简易注销公示错误需要重新公示20天后再办理。

    【全部】
  • 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来办理年检是什么事项?

    您好,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来办理的不是年检,也不是延续,就是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

    【全部】
  • 出现变更事项多长时间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您好,按照《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在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此提示,三十日时限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日期为准。)

    【全部】
  • 登记著作权办理

    您好,”登记著作权办理”信息如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咨询电话1.可通过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2.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010-68003887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一层

    【全部】
  • 简易注销清税证明和注销公示可以同时办理吗?

    您好,简易注销清税证明和注销公示最好先办理清税,税务结清后再公示。

    【全部】
  • 哪些单位需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您好,按照《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全部】
  • 交通影响评价办理时限是多久?

    您好,交通影响评价承诺办结时限为12个工作日,技术审核、专家论证、现场踏勘时间不计入; “绿通”及一会三函项目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取得土地开发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全部】
  • 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或者重新装修改造),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您好,(1)如果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布局流程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如果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提交变更申请表、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全部】
  • 如何申请CCC免办(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您好,登录cccmb.cnca.cn,CCC免办申请人须在CCC免办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具体操作方法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并参考《企业用户手册》)。提交CCC免办申请时,须填报准确的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应当是申请人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应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和使用用户名及密码,并负责同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联系。

    【全部】
  • 如何办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您好,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登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点击“企业登录入口”,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全部】
  • 如办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1)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有关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 (2)施工总结报告(原件1份); (3)项目执行报告(原件1份); (4)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原件1份); (5)设计工作报告(原件1份); (6)监理工作报告(原件1份); (7)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 (8)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项目法人验收情况报告(原件1份); (9)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10)竣工决算认定文件(原件1份); (11)竣工资料完成情况报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全部】
  • 如何办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备案?

    您好,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备案办事指南请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beijing.gov.cn/)点击“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查阅。

    【全部】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范围是什么?

    您好,符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条件的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全部】
  • 申请测绘资质甲级有办理时限要求吗?

    您好,关于申请测绘资质甲级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专家委员会评审所需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若1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作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自然资源部。

    【全部】
  •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您好,按照《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需要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媒介名称、有效期限等。

    【全部】
  • 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您好,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基本条件是: 1.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5年以上; 2.无设计质量事故; 3.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全部】
  •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您好,(1)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 (2)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 (3)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 (4)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全部】
  • 如何申请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您好,(1)跨省超限运输许可登录交通运输部大件运输许可平台(http://zclic. tpri.org.cn/)申请办理。 (2)北京市内跨2个以上区办理超限运输许可的,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 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3)10个远郊区区域内(不跨区)办理超限运输许可的,到本区公路分 局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全部】
  •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怎么办理?

    您好,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全部】
  • 特种设备移装之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您好,特种设备移装之后所需办理的手续如下:特种设备移装后,使用单位应当办理使用单位变更。整体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仔细检查;拆卸后移装,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后移装需要进行检验的,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全部】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1)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纸质)(代理人出具,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或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含附件、附图)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或住建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份); (6)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准予/延续/变更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交管局> ,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地域图、施工平面图、施工交通导行方案、交通导行图、占用盲道措施、围挡方案、应急预案等)(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全部】
  • 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办理主体是施工单位还是使用单位

    您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办理主体是施工单位还是使用单位如下: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办理主体是施工单位。

    【全部】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含桥下道路基础设施)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1)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纸质)(代理人的,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或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含附件、附图)(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或住建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北京市掘路核准申请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份); (7)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地域图、施工平面图、交通导行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挖掘回填专项方案、既有设施保护方案、应急预案、防汛职责、冬季施工质量保障职责、掘路范围内检查井治理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全部】
  • 特种设备报废办理

    您好,特种设备办理报废等属于区级事项。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具体可联系设备所在地区局特种设备办理部门。

    【全部】
  •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事项办理申报材料交到哪里?

    您好,通过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每年征集通知里也会明确告知申报入口等申报信息。

    【全部】
  • 烟草证办理停业业务,如果超过了停业期限仍未恢复营业,烟草证还可以用吗?

    您好,烟草证办理停业业务,如果超过了停业期限仍未恢复营业,烟草证需要新办。

    【全部】
  •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事项办理注册在外地的企业可以申报吗?

    您好,不能。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市且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全部】
  • 许可证丢失(损坏)如何办理手续?

    您好,(1)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2)提交许可证补办申请表、遗失公告(在区局、直属分局网站或者其他区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或损坏的许可证。

    【全部】
  • 许可证到期如何办理手续?

    您好,(1)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延续申请表、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如发生变化,需要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操作流程等文件)。

    【全部】
  •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事项办理通过认定有资金支持吗?

    您好,没有。不过如果后续年度运营考核为优,会有一定资金奖励。

    【全部】
  •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事项办理随时都能申请认定吗?

    您好,不能。每年统一组织认定,具体认定时间见官网。

    【全部】
  • 烟草证办理停业业务,如果停业半年,想要恢复停业,是否有时间限制

    您好,烟草证办理停业业务,在半年停业期间内,随时可以办理恢复停业业务。

    【全部】
  • 在本市开餐馆、饮品店、咖啡店、面包房需要办理什么许可证?

    您好,开办餐馆、饮品店、咖啡店、面包房等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符合“小餐饮店”定义的,应办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全部】
  •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您好,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自变化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提出名称变更申请。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承诺书》。

    【全部】
  • 在境外需延长假期如何办理续假手续

    您好,在境外需延长假期的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续假手续。

    【全部】
  • 在哪里办理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您好,甲级监理资质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乙级及以下在市人防部门办理。

    【全部】
  • 预包装食品备案我想去现场办理在哪里下载授权委托书呢

    您好,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申请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时,一并填报需备案采集的信息(信息采集表可通过进行查看或者下载)。

    【全部】
  •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您好,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的、生产地址迁移、增减生产厂(场)点、增减生产线、产品单元发生变化等情形,企业应当在发生变化后一个月内提出许可范围变更申请,企业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承诺书》; (3)产品检验报告。

    【全部】
  • 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中的标准变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您好,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资质认定所依据的标准仅年号/编号变更,标准所涉及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有关内容无实质性变化,且变更前后的新旧标准存在替代关系,机构检验检测能力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应办理执行标准变更;若标准的实质性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足以影响机构现有的检验检测能力和限制范围的,或者新标准相对于就标准没有替代关系的,应按扩项办理。

    【全部】
  • 怎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您好,无工作单位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与银行签订的社会保险费交费协议到存档的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灵活就业的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和本市户籍无档案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全部】
  • 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中的名称变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您好,在证书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管理体系等基本条件及检验检测能力均无变化,仅原检验检测机构注册名称或原地址名称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获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应自新名称正式注册后30日内办理名称变更;因转制、重组、合并等原因检验检测机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重新注册检验检测机构的按首次申请办理。

    【全部】
  •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事项办理取得认定资格是终身的吗?

    您好,

    不是。有限期三年,有效期满称号自动作废,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请。如果不满足条件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则取消认定。

    【全部】
  • 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中的迁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您好,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管理体系等基本条件、检验检测能力以及法律地位均无本质变化,仅工作场所迁址,应自工作场所迁址后正式对外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之前申请办理迁址。

    【全部】
  • 办理低保的流程是什么?

    您好,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低保申请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作为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方式,了解调查申请家庭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将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前,部分地方将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全部】
  • 办理临时救助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一)急难型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家庭年收入(申请之日前12个月收入总和)扣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后,其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⑵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家庭生活必需支出是指: ①各类保险、救助以及赔偿后的个人承担医疗费用;②政府和社会资助(救助)后的个人承担的学费、住宿费等基本教育费用。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
  • 北京市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办理手续是什么?

    您好,根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规定,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发放给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经过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有6个月以内的评估报告)的老年人,或者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申请失能护理补贴: 一是网上办理,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http://mzjgfpt.caservice.cn/mzjwz/)热点服务事项的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点击登录申请。或者手机微信中的“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线上服务—综合津贴申办或者申请失能评估,点击登录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老人的信息)。 二是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三是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相应表格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2020年8月27日17:04工作人员致电,已远程指导您操作,您表示认可。 若您还有关于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其他问题,可以拔打电话96156或直接向属地街道办事窗口咨询。

    【全部】
  • 办理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您好,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全部】
  • 北京医保外地就医办理流程是什么?

    您好,在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时,需要由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或社保所提出申请,由单位经办员或社保所工作人员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其中,《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要对参保人个人信息进行变更,由在职或退休,更改为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并登记参保人居住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需要参保人确定一家北京的医院和两家转移地的医院为个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还需将填好后的《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送到当地医保部门和选定的医疗机构分别审批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驻外人员所选择的当地定点医院级别需要是二级及以上,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需要是一级及以上,如果当地有的社区医院未评级,是不能选为定点医疗机构的。   随后,单位或社保所的经办员就可以携带参保人的邮储银行复印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社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了。   如果参保人想变更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只需由单位经办人填报《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表》,按正常业务流程到社保中心即可办理变更异地医院信息。   记者从朝阳区社保中心了解到,以往,参保人登记、变更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有一年或三年的时效,到期后需要参保人再次申报。从2014年7月1日起,所有登记、变更的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均认定为长期有效,免去了参保人重复审批的麻烦。

    【全部】
  •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转出)必须去窗口办理吗?

    您好,是。此项业务需由申请办理转移职工的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全部】
  • 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能否通过网上办理?

    您好,可以办理。

    【全部】
  • 残疾人能否以原有的残疾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您好,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

    【全部】
  • 低保人员办理公交免费乘车卡

    您好,低保人员办公交卡请咨询 0792-3908028。

    【全部】
  • 必须本人去银行办理社保卡的银行激活业务吗?

    您好,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按照合作银行规定办理。

    【全部】
  • 高龄老年人津贴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老年人津贴。

    【全部】
  • 高龄老年人津贴办理流程有哪些?

    您好, 1.提出申请; 2.审核; 3.补贴发放; 4.复核。

    【全部】
  • 高龄老年人津贴办理如何审核?

    您好,各街道(乡镇)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或现场确认申请材料后将信息归集至综合管理平台的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系统;原则上于接收当日转街道(乡镇)负责民政业务的科室,由其进行初审后从系统转报区民政局。每月20日前,各街道(乡镇)将有异议的人员数据汇总报送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于每月25日前作出审定意见。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并通过街道(乡镇)受理申请窗口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时限,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全部】
  • 个人身份如何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

    您好,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在即日起到7月25日期间,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申报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问答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部】
  • 老年卡在哪里办理?

    您好,您可以拨打96156养老热线或者96198农商客服听语音按3里面有专门负责养老助残卡的咨询服务。经查询,养老助残卡申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外埠老年人. 养老助残卡办理流程:材料: 1.京籍老年人(包括京籍离退休军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2.外埠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的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地点:北京市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时间:2017年1月1日起注:持卡免费乘公交、进公园等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发放时已经开通,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后进行一次延期。老年人可到农商银行所有网点进行延期,也可以在部分社区(村)就近办理延期业务。

    【全部】
  • 没有《北京居住证》,办理失业登记的时候,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您好,2020年7月7日至12月31日,对本市外来劳动力阶段性放宽失业登记的办理要求,在办理失业登记时暂不核验《北京市居住证》信息。 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先进行失业登记。只需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主页,点击左上角“个人登录”,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就失业服务”业务,选择“失业登记”相关事项,填写失业登记相关信息,审核后即可完成失业登记手续。

    【全部】
  • 每月几号可以办理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手续?

    您好,全月(工作日)。

    【全部】
  • 去哪儿申请临时救助?什么时间办理?是否收费?

    您好,办理机构: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办事时间:以办理机构办公时间为准 办理时限: ①急难型临时救助,一般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程序。 ②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为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的,一般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申请对象为本市非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的,一般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 收费标准:免费

    【全部】
  • 申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必须持交材料

    您好,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全部】
  •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办理如何审核?

    您好,各街道(乡镇)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或现场确认申请材料后将信息归集至综合管理平台的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系统;原则上于接收当日转街道(乡镇)负责民政业务的科室,由其进行初审后从系统转报区民政局。每月20日前,各街道(乡镇)将有异议的人员数据汇总报送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于每月25日前作出审定意见。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并通过街道(乡镇)受理申请窗口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时限,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全部】
  •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非机关事业单位)?

    您好,除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方式外,其他操作方式可全月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换卡?

    您好,带社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工本费20元,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 注:凡是2020年6月30日前,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保,并且已经制作了社保卡,但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社会保障号码升级为新的12位的人员,均可以享受一次免费补换卡,免收制卡费和邮寄费。

    【全部】
  • 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的材料有哪些?

    您好,带本人身份证、职工个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企业填报的《职工退休审批表》,并带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欠费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全部】
  • 申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必须持有什么材料?

    您好,须持有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已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全部】
  • 退役士兵怎么办理社保接续?

    您好,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文件规定,退役军人凭《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现参保地办理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全部】
  •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具有本市户籍,且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既符合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服务补贴或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可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实施办法》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老年人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全部】
  • 新生儿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您好,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交费,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包括外地参保),可免缴当年个人交费。

    【全部】
  • 养老助残卡办理流程有哪些?

    您好,材料: 1.京籍老年人(包括京籍离退休军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2.外埠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的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地点:北京市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时间:2017年1月1日起 注:持卡免费乘公交、进公园等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发放时已经开通,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后进行一次延期。老年人可到农商银行所有网点进行延期,也可以在部分社区(村)就近办理延期业务。

    【全部】
  • 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职工如何处理?

    您好,企业要严格把关,必须履行民主、公开、监督的程序,接受职工监督。对于在申报、办理提前退休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除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退回原单位,还要追回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全部基本养老金。

    【全部】
  • 养老助残卡如何办理?

    您好,已提交采集信息的老年人: 11月1日至11月15日可领卡 已提交采集信息的老年人,可在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到社区领卡 可到填报的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卡 通过民政局官网提交信息的老年人,可到填报的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卡 未申办养老助残卡的老年人: 请尽快到社区补充办理。 北京市户籍老年人也可登陆北京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beijing.gov.cn/)点击"60-64岁老年人信息采集"模块上传制卡信息、补充制卡。 手机下载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专用服务软件"北京通e个人"APP申请补办卡、查询制卡进度、获取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 提示:为解决"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制卡、充值、消费过程中的系列问题,老人可下载"北京通e个人"手机APP软件配合使用。

    【全部】
  • 外地公职律师退休后想在北京执业,怎么办理?

    您好,可以先在当地办理公职转社会律师,然后再按外地进京办理。

    【全部】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办理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登记?

    您好,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更为快捷; (2)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审核); (3)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申报办理(此项为应急途径)。

    【全部】
  • 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您好,北京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全部】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办理在京已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关系增减员?

    您好,(1)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作为“一网通办”服务事项纳入其中,新注册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在京首次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的社保登记,提交成功后,即时办结。 (2)用人单位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后,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申报业务”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录入单位银行开户信息、职工信息(不含外资、无居住证台港澳、50岁 <含> 及以上新登记女干部 <管理岗> 、兼职工伤人员),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职工在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色照片后保存提交,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全部】
  • 用人单位如何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

    您好,(1)录入并提交变更信息。用人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在相应位置录入职工需要变更的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信息批量修改”模块,大批修改本单位参保人员的手机号。用人单位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变更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2)申报操作结果查询。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申报操作结果。

    【全部】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非机关事业单位)?

    您好,(1)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申报; (3)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手工填报。

    【全部】
  • 用人单位办理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哪种方式最快捷?

    您好,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更为快捷。

    【全部】
  • 用人单位如何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减员手续?

    您好,(1)用人单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普通减员”,根据人员减少情况(个别人还是批量转出)选择项下的“零星减员”─录入人员信息,或“批量减员”─勾选减少人员。“个人停止缴费原因”选取“转出”,点击“保存”后再点击“提交”; (3)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无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全部】
  • 在7月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怎么办?

    您好,在2020年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全部】
  • 用人单位如何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增员手续?

    您好,(1)用人单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 (2)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录入调入职工信息,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增员原因选择“转入”,点击 “提交”。 (3)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无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注:职工调入前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处于“中断失业”状态的人员必须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申报办理。

    【全部】
  • 用人单位通过哪几种方式可以办理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您好,用人单位办理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方式有三种,任选其一: (1)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登记单位信息;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单位信息; (3)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登记单位信息(此项为应急途径)。

    【全部】
  • 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咨询电话

    您好,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咨询010-57520643。

    【全部】
  • 昌平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院4号楼,北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721462。

    【全部】
  • 怀柔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雁栖大街53号;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0689924。

    【全部】
  • 海淀区区属道路办理城市道路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联系电话:(010)52808282。

    【全部】
  • 大兴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地址及电话

    您好,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206767。

    【全部】
  • 门头沟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门头沟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地址及电话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0801250。

    【全部】
  • 房山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1312718。

    【全部】
  • 丰台区区属道路办理城市道路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丰台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联系电话:(010)63397070。

    【全部】
  • 朝阳区区属道路办理城市道路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朝阳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朝阳区宵云路宵云里1号,联系电话:(010)84681176。

    【全部】
  • 平谷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9988837。

    【全部】
  • 认定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申请办理进程查询联系方式

    您好,申请认定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时,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是(010)64207146(工美协会);(010)64207141(工美协会);(010)85235981(工美中心)。

    【全部】
  • 顺义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443847。

    【全部】
  • 通州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515239

    【全部】
  • 密云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041106。

    【全部】
  • 实习律师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您好,实习律师的相关事项由市律师协会负责,可拨打010-64515983咨询。

    【全部】
  • 石景山区区属道路办理城市道路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石景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联系电话:(010)68862641。

    【全部】
  • 延庆区办理公路行政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0168558。

    【全部】
  • 办理网约车事项的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吗

    您好,办理网约车事项的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网上可下载样表及空表,申请人填写表格需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全部】
  • 本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计划在互联网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请问如何办理

    您好,商务部门办理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仅对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中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进行备案,教育培训机构不在行业分类表中,因此在商务局不办理备案手续。

    【全部】
  • 定向生能否办理改派

    您好,定向生应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原则上不能改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执行。

    【全部】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准进京落户批件过期了如何办理延期

    您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准进京落户批件过期了请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全部】
  • 毕业生毕业时未办理派遣手续,还可以办理么

    您好,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办理派遣手续。因特殊困难毕业超过两年未办理派遣手续且户档保留在学校的,可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北京市教委申请办理二分回省手续。但2001年及之前毕业生,不再受理就业手续办理申请。

    【全部】
  •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改派

    您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报到证》后,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如果确需改派的,应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进行。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包括原单位同意解约函,原三方协议,原报到证上下联,新单位接收函等),学校审核并同意后向市教委提出申请。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应向其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市教委不接受毕业生个人的改派申请。

    【全部】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哪些原则办理?

    您好,毕业生应在《就业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原就业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并出具书面解约材料。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办理改派至用人单位的就业手续,同时也应满足毕业两年内的条件。毕业超出两年的,只能办理二分手续。

    【全部】
  • 网上办理毕业生报到显示异常

    您好,网上办理毕业生报到显示异常况可能是因为系统更新有延迟造成的信息不同步,待录入完成后可查看更新后信息。如需确认,可联系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全部】
  • 开办教育网站需要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吗

    您好,按照广电总局管理要求,互联网教育企业开展以提高特定人群专业水平为目的网络视音频教学活动,如通过互联网开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的远程教育活动,不属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管理范畴,不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可向教育部门咨询有关政策要求。

    【全部】
  • 网上办理居住证续签

    您好,现在居住证续签可以网上申请,但仍需要申请人到流管站或派出所提交证明材料和领取居住登记卡或居住证。

    【全部】
  • 京外高中就读考生如何办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转入?

    您好,

    京外高中就读考生办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转入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外省回京高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认证时需上传原就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扫描件。已办理过会考成绩认证的外省市借读的往届考生,不需再办理会考成绩认证手续。

    【全部】
  • 委托办理项目节能审查所需证件

    您好,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于委托办理的,不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
  • 西城区区属道路办理城市道路许可联系方式

    您好,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联系电话:(010)82141500。

    【全部】
  • 网上查到办理律师证已经市局决定能取证吗

    您好,问网上查到办理律师证已经市局决定不能取证,应在市局决定后10个工作日后看律师管理平台,网上我们挂领证通知,就可以到区司法局领证。

    【全部】
  • 网约车平台公司为车辆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对车辆保险的要求

    您好,接入网约车平台运营的车辆,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提交的保单需在保险有效期内。

    【全部】
  • 违规办理按提前退休职工如何处理

    您好,违规办理按提前退休职工如何处理如下:企业要严格把关,必须履行民主、公开、监督的程序,接受职工监督。对于在申报、办理提前退休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除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退回原单位,还要追回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全部基本养老金。

    【全部】
  • 网上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此事项已全程网办,具体问题咨询注册地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部】
  • 网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您好,操作的具体路径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选择“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农药经营许可”事项,点击上方“网上办理”选项,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界面,待完成登录操作,根据页面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附件即可。【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全部】
  • 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注销如何办理?

    您好,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注销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外文材料应当附中文译文。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债务清偿完毕前,其财产不得转移至中国境外。

    【全部】
  • 新设立企业如何办理涉税事项

    您好,涉税事项,请通过办理业务页面点击“涉税事项”按钮,继续填报领用发票所需的涉税信息。

    【全部】
  • 办理发布药品广告批准事项,药品广告审查表应去哪里申报并下载?

    您好,需要登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http://xzsp.yjj.beijing.gov.cn/bfdaww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

    【全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您好,办理流程: 毕业生申请。毕业生向学校提出就业手续办理申请,按学校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学校审核。学校核实有关材料并同意后,通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及资源管理系统”提交就业手续办理申请。 市教委办理。市教委核实学校报送的有关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材料要求: 在非生源城市就业: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 就业调整改派:《毕业生改派登记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原就业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材料(或未报到证明)原件;原《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新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二分的不提供);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同时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更换用人单位并换发就业报到证的做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之日起的1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得改派。毕业生就业1年以后的调整,按在职流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不属于教育部门受理范畴。) 接本、考研后不再攻读:录取学校出具的放弃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接本后不再攻读的,提供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二分的不提供);考研后不再攻读的,提供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二分的不提供)。 研究生退学:退学学校的退学材料原件;已有毕业学历复印件;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二分的不提供)。 接本学生退学:退学学校的退学材料原件;就业单位录用材料(申请二分的不提供)。 毕业超过两年:学校出具的档案在校情况说明和为其办理二分手续的申请(均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全部】
  • 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何要求?

    您好,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待学校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方可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毕业去向主要分为派遣、二分、接本、考研、待分等,每名毕业生只能申报一个毕业去向。毕业生初次办理就业手续时,档案应当在学校。 毕业生应在离校时按规定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出国(境)、拟升学、拟出国(境)、灵活就业等情况以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办理二分手续。 办理二分手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请办理派遣手续。 办理二分手续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离校后落实北京就业单位的,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和审定的办理结果包括哪三种?

    您好,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和审定的办理结果包括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

    【全部】
  •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毕业生办理引进

    您好,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全部】
  •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核发,申请材料中的网站基本情况介绍应包含哪些内容?

    您好,应当包括栏目设置说明、功能说明及预发布的测试网站链接,测试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应当预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的内容。

    【全部】
  •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不可直接结算的情况有哪些?办理流程是什么?

    您好,可进行直接结算人群: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转外就医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不可直接结算情形: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 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办理流程: 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选定外省基本医保定点医疗: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及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异地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全部】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办理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您好,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办理咨询电话为:010-82612006-3。

    【全部】
  •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资助需要如何操作?

    您好,申请人需委托代理机构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的,应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系统中的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委托授权操作,待对应代理机构确认接受委托后,方可由代理机构进行专利资助申报。

    【全部】
  • 办理专利优先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您好,(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经全体申请人签章; (2)专利申请阶段凭证。发明专利申请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收据; (3)全体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对于专利文献,需按份数分别上传有关专利申请公开文本首页;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委托专业机构制作检索报告的,可上传检索报告内容全文代替上述材料; (5)相关证明文件。在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推荐业务电子平台有模板,经全体申请人签章后提交。 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文件格式须为tif,分辨率为150-200dpi,单个文件不大于7MB。

    【全部】
  • 知识产权资助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您好,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原则上应由申报单位自行申报,如委托代理机构的,仅可委托一家办理。申请人应登录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系统中的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委托授权操作,待对应代理机构确认接受委托后方可代申请人申报资助。

    【全部】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

    您好,申请人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其他提取业务既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提取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全部】
  • 办理公积金如何查询办事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您好,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查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首页右侧“经办网点”,选择按列表查询或按地图查询,可查询管理部、贷款中心、担保中心和受托银行代办网点详细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交通路线、业务范围等信息;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查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热线接通后,听到“北京中心请按1”后按1,“网点查询请按4”后按4 ,按语音提示操作可听到地址、交通路线。 第三种方式为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查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北京公积金”图标,点击首页中“业务网点分布”,进入网点分布页面,点击“网点查询”,点击“分中心、管理部及银行业务网点”,显示管理部、分中心名称,点击“贷款业务部门”,显示办理贷款业务的部门名称。点击管理部或网点名称,可查询管理部、受托银行代办网点、贷款业务网点详细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交通路线、业务范围等信息。点击“附近网点”,会根据缴存人位置,显示距离最近的十个网点名称和距离。 第四种方式为通过“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公积金”,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北京公积金公众号首页,点击页面下方 “服务”,点击“便民服务”,再点击“业务网点分布”,进入网点分布页面,点击“附近网点”,会根据缴存人位置,显示距离最近的十个网点名称和距离;点击“网点查询”,点击“分中心、管理部及银行业务网点”,显示管理部、分中心名称,点击“贷款业务部门”,显示办理贷款业务的部门名称。点击管理部或网点名称,可查询管理部、受托银行代办网点、贷款业务网点详细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交通路线、业务范围等信息。

    【全部】
  • 申请优先审查如何办理?

    您好,(1)电子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中关村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zgcip.org.cn,通过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业务电子平台进入系统,系统将自动跳转至北京市政府服务网站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将可按照要求提交优先审查材料进行上传提交。如在注册登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首都之窗平台登录注册问题咨询电话:400-700-1900。已经注册使用过的用户可直接用已注册成功后的账号进行登录办理。 (2)现场提交。申请人可到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现场提交。(3)邮寄提交。申请人可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全部】
  • 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如何划分

    您好,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如何划分如下:2018年5月9日以后,申请的购房提取不再划分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只要双方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款即可;此前申请过已划分提取限额的,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调整提取限额。

    【全部】
  • 我公司已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资助金了,中途不想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了,可以自己办理吗?

    您好,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已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申请人本次不得再次自行申报。专利和商标资助金申报可以分别委托不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理。

    【全部】
  • 我们公司有一个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发明专利,是和其他公司共同拥有的,第一专利权人是其他公司,我们能否办理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您好,不能办理。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对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专利、商标或者地理标志,仅能以第一专利权人、共有商标代表人或者地理标志第一申请人为资助金申请人;不区分权利人顺序的国外专利,仅能以专利申请时的第一申请人为资助金申请人。

    【全部】
  • 公司申请了专利,但是没有拿到专利授权证书,只有专利受理通知书可以办理知识产权资助吗?

    您好,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对国内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均为授权后资助,只有获得授权并维持有效的专利才能申报资助。

    【全部】
  • 企业是否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

    您好,企业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第二步:法定代表人打开小程序后点击“下载执照”菜单栏目,按照提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第三步:点击“证照管理员管理”或“办事人用照管理”菜单栏目,授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第四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菜单栏目。 第五步:进入后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菜单栏目,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菜单栏目,页面出现二维码。 第六步:经办人打开微信或支付宝中“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

    【全部】
  • 买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可以不用本人去吗

    您好,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其他提取业务既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提取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全部】
  • 个人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您好,除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个提取事项经办人办理外,其余15个提取事项都可以个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提取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全部】
  • 公积金提取方式是窗口和网上办理吗

    您好,所有业务都是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的。目前,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9项提取事项是可以在网上申请并办结的。

    【全部】
  • 公积金货款还清后,房子解抵押如何办理

    您好,抵押权人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纯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通过业务系统筛选确认符合网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条件的借款人,即借款人持有的产权证为不动产权证书或首字符为“X”的房屋所有权证,担保中心应在贷款结清2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 申请网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具体事宜您可咨询担保中心 82011234。

    【全部】
  • 非京籍城镇职工离职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您好,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但是以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10-12329进行人工咨询。

    【全部】
  • 如何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您好,缴存单位在完成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后,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再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成功登录后,分三步即可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建议您先登陆我们的网站,点击右侧红色长方形按钮“网上业务操作演示”观看视频演示了解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采集职工户籍信息。 第二步:选择缴存比例。 第三步: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特别提示:如果单位调整缴存基数的职工人数较多,网上业务系统还支持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方便单位线下批量修改。

    【全部】
  • 如何办理约定提取公积金

    您好,公积金如何约定提取办理如下: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可选择办理约定期限为三个月、六个月或十二个月的约定提取(租房约定提取为三个月),后续提取金额按约定的期限划入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中。如申请人授权单位经办人办理约定提取的,申请人需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中明确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

    【全部】
  •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好,使用住房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下: 1、提取申请人可选择北京地区11家银行,包括: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的公积金联名卡或Ⅰ类银行卡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申请人可通过管理中心或发卡银行申请确认关联公积金用卡。通过管理中心关联公积金用卡的流程如下: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申请人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公积金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确认成功。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通过人脸识别)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提取申请人确认关联住房公积金用卡后,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此卡作为收款用卡。"

    【全部】
  • 企业招用员工后,怎么为个人办理公积金开户

    您好,本市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已合并公积金开户登记,与企业开办环节实现网上“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即时自动生效”。企业领取执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有用工需求的,也可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全部】
  • 企业注销了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

    您好,2019年9月起,通过“e窗通”共享企业注销信息,企业注销后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注销,无需企业现场跑,也无需企业单独登录公积金网站,实现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到注销的“无感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您好,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共有七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别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七家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可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全部】
  • 如何查询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

    您好,缴存单位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查询是否成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也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跨年清册核定结果及住房公积金托收情况。不方便上网的单位还可选择就近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进行查询。

    【全部】
  • 已办理了租房提取,又购买了住房,是否能办理购房提取

    您好,已办理了租房提取,又购买了住房,可以办理购房提取,原有租房提取将终止。

    【全部】
  • 新开办企业,还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吗

    您好,新开办企业成立后,无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日通过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数据共享同步完成单位登记。

    【全部】
  • 档案在街道社保所养老保险补缴办理

    您好,档案关系在街道(乡镇)社保所的人员,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后,按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全部】
  • 成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后,可不可以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保手续

    您好,成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后,可以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保手续。

    【全部】
  • 离职后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期限

    您好,离职后,携带单位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北京银行卡到存档的人才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单位在离职15天内会办理社保的转出手续,您自己去人才中心办转入手续即可。

    【全部】
  • 社保卡办理和领取

    您好,参保人员通过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保卡。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发放,参保后,依据新参保登记信息办理社保卡。 (1)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2)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到职介、人才中心领取; (3)在校学生及幼儿园的参保人员在学校、幼儿园领取; (4)享受市区灵活就业、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非在校学生儿童到街道社保所领取。

    【全部】
  • 办理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有关社保相关文件

    您好,不要求上传社保权益记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申请人员社保等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文件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市〔2018〕51号 )。

    【全部】
  • 外埠人员延长缴费单位办理流程

    您好,外埠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填写《北京市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申办单》,到注册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手续,并附以下材料: (1)《延长缴费申请表》、《延长缴费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银行京卡卡号或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全部】
  • 医疗诊所类能不能在北京办理社保

    您好,医疗诊所类可以在北京办理社保。

    【全部】
  • 已经开办的企业可以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员工社保登记吗?

    可以,已经开办企业登录“e窗通”平台后,点击“法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员工登记”功能模块可以填报员工信息,办理员工增、减员业务。

    【全部】
  • 外埠人员延长缴费个人如何办理

    您好,外埠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中断或终止社会保险缴费的,个人可持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注册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延长缴费手续。 (1)《延长缴费申请表》、《延长缴费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银行京卡卡号或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全部】
  • 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可不可以用于办理资质业务

    您好,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不可以用于办理资质业务。

    【全部】
  •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您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满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全部】
  • 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时间段不得申报补缴办理

    您好,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报办理补缴: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二)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三)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四)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全部】
  •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

    您好,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交《参保缴费凭证》等。

    【全部】
  • 档案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等存档单位的如何办理补缴养老保险

    您好,档案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等存档单位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超龄人员档案存放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人才服务机构的,本人可向存档单位提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书面申请。

    【全部】
  • 怎么办理公检法查询社保缴存记录?

    您好,办理公检法查询社保缴存记录需联系账户管理部,联系电话89151275,89151272

    【全部】
  • 注册人员办理了停薪留职,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证书注册在其它企业的,属于挂证吗

    您好,此类情况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人员不得有行为,即“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属于挂证行为。

    【全部】
  • 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您好,请您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服务电话:12366。

    【全部】
  • 本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您好:本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下: 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三类参保人员需按照本市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规定和流程,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全部】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了,该如何办理?

    您好,可通过市住建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京建发〔2020〕9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顺延的通知: 一、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3月5日至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结束期间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建筑施工企业,自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工作。

    【全部】
  • 疫情期间办理居住证或登记卡事项

    您好,疫情期间居住证或是登记卡已经到期,办理延期: 1.《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的,无论持有居住证(卡)人员能否及时返京,在京能否及时办理签注,系统将自动延长《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有效期限至疫情宣布解除后两个月。 2.在疫情宣布解除前和疫情宣布解除后两个月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人办理签注手续的,该《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前一签注周期有效期终止时间。

    【全部】
  • 再次办理测绘资质业务时需要重复核验原件吗?

    您好,再次办理测绘资质业务时不需要重复核验原件,原件仅需核验一次,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已核验的原件,不再要求重复提交,仅对资质申报材料中涉及新增或修改的内容进行核验。(疫情期间,可书面承诺,疫情结束后上门核验)

    【全部】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

    您好,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后先持身份证或法人一证通到取号机取号,然后到相关服务窗口等待叫号办理业务。

    【全部】
  • e 窗通登录“个人服务”和“法人服务”分别能办理 什么业务?

    您好,e 窗通个人服务登录和法人服务登录都是使用北京市统一身 份认证平台的账户,跳转至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登 录,完成登录后会跳回至申请人我的业务。 个人服务登录后,可办理企业开办、个体工商户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证照联办等业务。 法人服务登录后,可办理主体变更(备案)、注销登记、 涉税事项、员工登记、银行开户服务、股权出质、法律文书 送达地址等业务。

    【全部】
  • “一门”“一窗”办理

    您好,“一门”办理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一窗”办理指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全部】
  • 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后再落实就业单位的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您好,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离校时二分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后又落实北京单位的,直接到二分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即可。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办理改派的,由毕业生通过学校向市教委申请办理。此外,如果需要到京外地区就业的,通过学校到市教委办理改派手续。

    【全部】
  • 北京中关村创业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办理地点在哪里

    您好,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

    【全部】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您好,这是有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12000000/2e6712d8-c7e2-47a5-97b8-c59bfc8fa272.html?locationCode=110112000000&serverType=1003,您可以参考办理 ,您在操作办理业务中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9555351

    【全部】
  • 如何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需额外携带《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和本人名下的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到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签订《灵活就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承诺书》。申请月的次月开始享受补贴。

    【全部】
  • 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3号)规定,自2019年1月4日起,毕业生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不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用人单位可参考档案中的录用(聘用)手续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交费记录或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人事档案的必备材料。

    【全部】
  • 哪些人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您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包括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借款人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应符合本市产业导向。 1.个人借款人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以上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可按照规定申请个人创业小额便捷贷款。 2.小微企业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为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全部】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各高校原则上应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公示和报批工作。未如期申报的,须在当年9月底前申请补充办理有关手续。

    【全部】
  • 安全本进京需要回原省办理更名吗?

    您好,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京,原单位已更名,证书上未做变更的话,您可以在申请表上加盖原单位更改名称后的公章并上传,并同时上传工商部门出具的原企业更名材料原件,无需回原省办理更名业务。

    【全部】
  • 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是否需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签注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3号)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实现初次就业(含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或工作发生变动时,按照流动人员办理档案接转等手续,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签注手续。 退役大学生士兵落实工作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签注手续,办理其他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初次就业时间,参照个人档案中记载的有关招录招聘手续或社会保险参保交费记录认定。

    【全部】
  •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要求的本市户籍劳动力及港澳台劳动力应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或常住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①居民身份证或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③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材料或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销材料; ④《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 在本市居住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常住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全部】
  • 办理测绘作业证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已实现全程网办,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1.将单位申请汇总表、人员汇总表(需申请人签字)(PDF格式或JPG格式)上传至 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 申请人员名册模块。 2.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PDF格式或JPG格式)上传至测绘作业证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申请书模块。 3.首次申请的人员需上传电子照片。

    【全部】
  • 如何申请办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携带带居民身份证(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需额外携带《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办理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到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申请月的次月开始享受补贴。

    【全部】
  • 办理一级建造师变更业务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已经取消了一级建造师变更业务,需注销后重新初始注册,重新初始注册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全部】
  • 办理外地律师进京手续,如何能知道我调转的外地律师执业档案是否到市局了,到哪里查看?

    您好,请登录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平台及时查看,我们会每半个月发接收外地执业档案公告,可及时查看。

    【全部】
  • 办理实习律师证,现在还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您好,实习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负责,相关问题请咨询北京市律师协会。

    【全部】
  • 办理一级建造师申请注销业务,本人申请后,还需要原企业做什么吗

    您好,办理一级建造师申请注销业务,本人申请后需要原单位先办理企业身份认证,得到注册单位的同意

    【全部】
  • 办理护士首注有什么办理流程

    您好,护士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1、护士登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网上办事-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护士电子化注册”栏目,进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日期以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日期为准,超过3年提出注册申请的,需先在系统提交重新培训申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完成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提交首次注册申请。 2、医疗机构进行核对、确认后,打印具有唯一识别码的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并在需签字、盖章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3、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纸质版到主要执业机构登记部门领取证书。

    【全部】
  • 办理多机构备案的医师没有定期考核怎么办

    您好,办理多机构备案的医师没有定期考核需要去医师协和参加培训,提交培训合格证明。

    【全部】
  • 办理护士首注提交的申请材料有什么要求

    您好,护士首注对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护士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许可决定。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需符合要求。 3、委托领取证书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护士注册系统个人端下载。

    【全部】
  • 变更到现医院不满一年的医师是否可以办理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您好,变更到现医院不满一年的医师不可以办理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全部】
  • 对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住所地址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好,对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住所地址变更的,需要进行备案。

    【全部】
  • 曾为执业律师,办理过注销手续,现已恢复执业。以往的执业年限累计计算吗?

    您好,曾为执业律师,办理过注销手续,现已恢复执业,以前的执业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全部】
  • 代表处所属的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总部主要负责人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好,代表处所属的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总部主要负责人的,需要进行备案。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变更申请书,该律师事务所已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全部】
  • 港澳台医师办理在京短期行医,是否可以在北京进行公证

    您好,港澳台医师办理在京短期行医必须在港澳台当地进行公证。

    【全部】
  • 对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住所地址变更备案,办理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对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住所地址变更备案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办公场所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应当在1年以上)原件;代表处执业证副本。。

    【全部】
  • 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吗

    您好,办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全部】
  • 国内律师办理业务向哪提交书面材料?

    您好,国内律师办理业务向国内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区司法局提交材料。

    【全部】
  • 公证员是否可以在多个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

    您好,公证员是否可以在多个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如下:公证员不可以在多个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

    【全部】
  • 港澳台医师在外地已经办理了短期行医,是否可以在北京重复办理

    您好,港澳台医师在外地已经办理了短期行医不可以在北京重复办理,需要注销外地的执业证,才能在北京办理。

    【全部】
  • 港澳台医师在京短期行医最长可以办理多久的执业证

    您好,港澳台医师在京短期行医办理的执业证最长不超过3年。

    【全部】
  • 港澳台医师在北京医院办了短期行医执业证,到北京的另一家医院执业,可以办理变更执业地点吗

    您好,港澳台医师在北京医院办了短期行医执业证,到北京的另一家医院执业,不可以办理变更执业地点,必须把原短期行医执业证注销,然后在新的医院重新办理短期行医执业证。

    【全部】
  • 规培医师办理注册或变更时提交的规培证明有什么具体要求

    您好,住院医师规培证明上的时间要与医师电子化系统中上传的时间一致,需要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教育处公章,因规培医师没有执业范围,所以规培证明上一般不能填写执业范围。

    【全部】
  • 护士在外省注册的执业证,执业证已经过期,未在北京执业过,是否可以在北京办理重新注册

    您好,护士在外省注册的执业证,执业证已经过期,未在北京执业过,不可以在北京办理重新注册,需要在当地办理重新注册后,再变更到北京。

    【全部】
  • 护士变更注册在政务中心办理吗

    您好,市属医疗机构的护士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办理变更注册。

    【全部】
  • 护士执业变更注册,一人持多证办理的,如何办理?

    按申请人分别录入,复印授权委托书,分别填写流程单和接收凭证,流转时需一个人的材料装一个袋子流转。

    【全部】
  • 护士在外省注册,过期后,可以在北京办理重新注册吗

    您好,护士在外省注册,过期后,不可以在北京办理重新注册。

    【全部】
  • 护士延续注册在政务中心办理吗

    您好,市属医疗机构的护士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或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办理延续注册。

    【全部】
  • 护士去哪里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您好,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向区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卫生局办理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

    【全部】
  • 护士执业证到期未办理延续,应该怎么办

    您好,护士执业证到期未办理延续需要办理重新注册,由护士电子化系统判断,如果过期未超过三年,直接在护士电子化系统上申请重新注册;如果过期超过三年,需要在护士电子化系统上选择培训医院参加6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培训合格后,培训医院上传培训合格证明,卫健委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护士电子化系统中办理重新注册。

    【全部】
  • 护士注销注册办理流程

    您好,护士本人按照护士电子化系统要求上传注销申请,审批中心网上接收材料,卫健委审核通过后,护士把原执业证和注销申请交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后,才能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全部】
  • 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办理流程是什么

    您好,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办理流程是: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需重新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3、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如有业务问题您也可以咨询 (010)12320。

    【全部】
  • 律师派驻到外地后可否不撤回总所直接在当地办理注销?

    您好,律师派驻不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注销。

    【全部】
  • 军队医师可以办理多机构备案到北京地方医院吗

    您好,军队医师不可以办理多机构备案到北京地方医院。

    【全部】
  • 律师个人更改信息如何办理?

    您好,关于“律师个人更改信息”请登录本所律师管理平台,在业务事项里申请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律师事务所增资手续?想从30万增加到100万?

    您好,请通过办理章程变更、合伙协议变更手续办理,将资金从30万变为100万。

    【全部】
  • 美容外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几年

    您好,美容外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6年。

    【全部】
  • 美容皮肤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几年

    您好,美容皮肤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3年。

    【全部】
  • 如何办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外籍雇员证?

    您好,申请人通过受聘的代表机构向市司法局提出网上申请。下载并认真填写《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雇员证申请表》,并对照“申请材料清单”列表的要求准备材料。申请人通过受聘的代表机构向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 1、拟聘用者履历; 2、聘用意向书; 3、聘用原因的报告; 4、拟聘用者无犯罪记录证明; 5、拟聘用者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文件材料; 6、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文件; 7、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
  • 三类安全员证变更单位办理时限

    您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变更单位的,上传材料齐全或社保匹配合格的,会在上班时间的四小时内审批完成。

    【全部】
  • 如何办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中方雇员证?

    您好,代表处聘用中国籍辅助人员的,在律师管理工作平台网上申请,不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意事项:提交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外派机构的派出证明、申请人与代表处签署的聘用合同、律师资格证(如已取得)、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的原件、近期免冠彩色2吋照片,以备网上填写信息时扫描上传。

    【全部】
  • 律师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时如何办理“执业档案”调转程序

    您好,办理律师异地变更执业机构需要调转执业档案,调转程序如下: 1.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提出异地变更执业机构面试考核申请;(办事程序详见律师协会网站申请律师执业办事指南) 2.持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考核意见书(即申请人的入会审核材料),向所在区司法局提出开具“律师执业调档函”申请; 3.调转执业档案; (1)将“律师执业调档函”邮寄至申请人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 (2)申请人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将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需按原执业地司法行政部门要求,上交律师执业证书并办完相应调出手续)邮寄到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 (3)行政审批处接收执业经历证明,建档后每两周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发布一期律师执业档案、律师资格招收公告;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完毕,再按要求向所在区司法局提交异地变更执业机构申请。

    【全部】
  • 首次办理港澳台医师在京短期行医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首次办理港澳台医师在京短期行医需要材料如下: (1)港澳台医师在京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1份; (2)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凭证材料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4)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凭证复印件1份; (5)港澳台医师的行医执照复印件1份; (6)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凭证; (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凭证;« (8)内地聘用医疗机构与港澳台医师签订的协议书; (9)港澳台医师行医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全部】
  • 外地分所聘用律师已加入总所成为合伙人,调转执业机构时,需不需要办理退伙

    您好,外地分所聘用律师已加入总所成为合伙人,调转执业机构时,需要办理退伙,然后再办理变更执业机构。

    【全部】
  • 一级造价注册工程师业务还需到现场办理吗?

    您好,全程网办,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只有最后领取证书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领取。

    【全部】
  • 申请测绘资质乙级有办理时限要求吗?

    您好,申请测绘资质乙级有办理时限:申请测绘资质乙级时限:15个工作日(专家委员会评审所需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若1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全部】
  • 退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延续业务时是否需要提供退休证

    您好,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不需要提供社保材料。退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办理延续业务时不需提供退休证,自2018年11月12日起,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全部】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领证书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及受理条件

    您好,您所咨询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领证书等位区级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及受理条件如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领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1、补证应提交一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照,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他人代办,请同时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持证人员应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领证书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补领证书受理的条件: 1、申请补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发证部门查证属实后补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持证项目有效期不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补领办理流程:申办人可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用户登陆-自然人认证平台登陆进行申请,详情可咨询电话010-57520646。

    【全部】
  • 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办理续期业务了吗

    您好,依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

    【全部】
  • 司法资格的C证考取A证后,执业律师可以办理外地进京吗?

    您好,请在当地办理C证换发A证执业证后,申请外地进京。

    【全部】
  • 医疗机构办理的医疗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否可以有医师的姓名

    您好,医疗机构办理的医疗广告发布的内容不可以有医师的姓名,不可以以医师、院内科室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全部】
  • 已经注销的律师,如何办理执业档案调出?

    您好,已经注销的律师,办理执业档案调出请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执业证书复印件、书面调出申请,向原执业律师事务所的在区司法局提交申请。

    【全部】
  • 医师办理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医师注册需要材料如下: 一、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1份; 二、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一)北京医师协会培训合格材料; 三、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四、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申请注册的(一)承担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确认材料复印件1份; 五、外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还需(一)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证书正本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六、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一)《授权委托书》1份;(二)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正本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全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何办理企业更名

    您好,企业按旧名称实名认证成功后,申请“企业信息修改”,并提交新名称的认证材料及工商更名函复印件(同时提交企业名下所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日后通过市住建委官网--办事指南--取证信息查询办理结果。

    【全部】
  • 2021年办理夫妻间机动车所有人变更手续有什么变化?

    您好,2021年起,办理夫妻间机动车所有人变更手续的,车辆登记状态须为:在公安交管部门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正常登记状态指:车辆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且未被盗抢、未进行抵押),受让方(即车辆接收方)需符合: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且与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应先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再办理变更手续。您可点击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bszn/20201230/1609342142349_1.html查看具体申请流程

    【全部】
  • 中医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几年

    您好,中医科的医师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备案需要从业3年。

    【全部】
  • 在新的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您好,在新的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手续为:个人申请,企业确定,即办理完成。个人也可依据法律仲裁、法院判决书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注销。

    【全部】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电子证)和《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到期后如何办理?

    您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经营的,应当在备案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到原备案办理部门申请备案届满延续。超过备案有效期30日未申请延续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予以管理注销。《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只要车辆状态没有发生变化就没有时间限制。

    【全部】
  • 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办理流程

    您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流程如下: 1.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2.在一个资质单位进行注册。 3.我委负责对注册情况进行初审,形成审查意见报自然资源部终审。 4.自然资源部批准后,在我委官网发布通知公告。 5.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和执业印章。(疫情期间,提供邮递服务)

    【全部】
  • 注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您好,注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内退实际上是一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工作的情形。内退人员在原企业以外的企业注册,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人员不得有行为,即“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属于挂证行为。

    【全部】
  • 造价工程师办理初始注册时还需要提供人事代理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吗?

    您好,造价工程师办理初始注册时不需要提供人事代理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申请延期的,书面申请怎么写?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申请延期的,书面申请参照,抬头:项目名称+开辟道口(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并且承诺不再延期;地铁项目可以多次延期。

    【全部】
  • 办理残疾人通行证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残疾人通行证是为下肢残疾和听力残疾的残疾驾驶人办理的在本市不受五日制限行政策影响的通行证件。具体申请条件为: ①左下肢残疾的,须持有北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C2驾驶本、本人名下北京牌照非运营小客车; ②右下肢、双下肢残疾的,须持有北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C5驾驶本、本人名下北京牌照非运营小客车,并已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 ③听力残疾的,须持有北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C1或C2驾驶本、驾驶证副证上有听力备注、本人名下北京牌照非运营小客车。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哪些项目需要单独申报?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需要单独申报的项目有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如何界定道口是否可以开?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时 1.先看规划许可证附图,规证上有的口才可以报,规证上没有的就不能报; 2.看现场张片,开口前道路必须是已通车的现状道路(标志标线齐全,能看到车辆)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开辟道口申请表中开辟理由怎么写?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开辟道口申请表中开辟理由写永久口:实现规划;临时开口:施工车辆及机械出入。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开两个口,在申请表里可以只贴一张图吗?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开两个口,在申请表里可以只贴一张图,只要贴图可以清楚提现两个口所在路的路名、开口宽度、功能和最近交叉口就可以。

    【全部】
  • 办理临时号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您好,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每张收取5元。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同一个项目,有多个规证,需要报几个件?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同一个项目,有多个规证的,写一个书面申请,内容分开即可。

    【全部】
  • 办理临时号牌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全部】
  • 办理临时号牌有哪些程序?

    您好,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机动车业务-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模块在线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线上提交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全部】
  • 办理进京证需要注意什么?

    您好,1.再次办理进京证的流程和所需的材料与初次办理相同; 2.在办理进京证之前,您需要将外地号牌车辆之前在北京产生的所有交通违法都处理完毕; 3.如对办证具体事宜有疑问,请与前往办证处联系; 4.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5.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按照以往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全部】
  • 办理临时号牌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您好,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②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④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⑤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⑥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全部】
  • 办理新车上牌手续时对于保险有什么具体要求

    您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以下简称“交强险”)所记载的车辆信息必须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一致,另外应在交强险生效后办理注册登记;但如果交强险凭证上“特别约定”栏内签注了“即时生效”字样的,也可办理注册登记。

    【全部】
  • 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延期的,除首都之窗要求外还需提供什么?

    您好,办理道路两侧开辟道口、设置门坡、台阶业务;延期的,除首都之窗要求外还需提供上期批复。

    【全部】
  • 办理新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您好,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②机动车来历证明; ③国产机动车需提交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④属于进口机动车的,需出具进口凭证; 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如已在本市交纳并联网传递信息的,不再提交纸质凭证); ⑥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但挂车除外; ⑧属于小微型客车的,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通知书; ⑨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 ⑩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⑪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全部】
  • 不能办理进京证的车辆

    您好,1.外省、区、市黄标车: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外省、区、市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全部】
  • 北京一卡通可以办理挂失吗?

    您好,

    北京一卡通不记名、不挂失。

    【全部】
  • 车辆年检最晚可在什么时候办理?

    您好,拍摄逾期未年检车辆的电子眼对于未年检车辆上路会给出30天的宽限期,30天过后,如果车主还没有验车,电子眼将自动记录这类违法行为。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后一旦被路面民警查获,或被电子眼拍到将依法对司机罚款200元,记3分。也就是说,车主最晚可在验车到期后30天内办理年检手续。

    【全部】
  • 本市办理车辆报废解体的地点有哪些?

    您好,我市目前共有正规报废解体厂7家,分别为: ①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联合汽车解体厂):朝阳区姚家园路李家坟6号; ②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顺义区高丽营镇前渠河村; ③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辛店镇赵辛店北岗洼1号; ④北京市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东南; ⑤北京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天河北路14号; ⑥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黄村镇大庄村; ⑦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南口镇南辛东路149号(南口第二小学东300米路南)。

    【全部】
  • 车辆转移事项办理如何填报申请?

    您好,需填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车辆登记所有人信息、受让方身份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也可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全部】
  • 个人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后办理指标的个人信息变更

    您好,个人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后办理指标的个人信息变更如下: 1、京牌小客车持有人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前发生变更的,或原车登记身份信息有误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信息更正手续,再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指标。 2、京牌小客车持有人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后发生变更的,按照以下说明办理: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不需提供“材料2”、“材料3”,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号变更不需提供“材料2”、“材料3”,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现役军人和武警的更新指标,原车登记为身份证的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原车登记为军人证件的若变更为身份证和原车登记的军人证件号码变更的,不需提供“材料3”,需提供部队政治部的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3.、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不需提供“材料2”、“材料3”,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号变更不需提供“材料2”、“材料3”,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现役军人和武警的配置指标,居民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 4、小客车指标信息更正业务受理地点及期限说明各区受理地点及时间,详见“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办事专栏”栏目的“小客车指标申请各区对外办公窗口”的内容。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即:配置指标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

    【全部】
  • 车辆转移事项办理如何提交申请?

    您好,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和8月1日-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可提交申请,一个申报期间内只可提交一辆京牌小客车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后,才可继续申报其他车辆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多车转移”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   提示:1月1日至3月8日提交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于4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申请方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的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于11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申请方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全部】
  • 个体巡游车可以办理网约车吗

    您好,个体巡游车办理网约车,由拟加盟的平台公司统一申办,且需要先到属地运管部门办理巡游车退出手续,购置符合本市网约车资质条件的车辆申请办理。

    【全部】
  • 机动车驾驶证到期,已经网上申请办理换新证,但是如何查看办理进度呢?

    您好,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可通过“网办进度”模块进行查询。

    【全部】
  • 机动车办理转入转出的流程

    您好,1、异地交易开票。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2、转入地登记查验一次办结。对在新车主住所地(转入地)交易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群众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 3、档案网上转递。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4、申请渠道网络化。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办理转入转出 流程均可二选一

    【全部】
  • 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有哪些要求?

    您好,对部分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会通过指定网站通知申请人。 涉及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数据交换及民政办公窗口均无法核查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愿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对经公证机构依法审查仍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声明公证;但涉及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公证书可自通知相关申请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公证书的,视为放弃申请。

    【全部】
  • 名下有小客车处于被盗抢的登记状态、或名下小客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按照规定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或有网约车登记的,相关小客车仍视为名下登记的小客车?

    您好,是。   举个例子:小李名下有一辆网约车,还有一辆普通的小客车,这种情况属于一人多车。

    【全部】
  • 机动车驾驶证到期如何办理期满换证手续?

    您好,用户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驾驶证业务-期满换领驾驶证”业务模块为本人名下已备案驾驶证在线申请此业务。如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可前往本市任意车管分所或者车管站申请办理期满换证手续。需提交: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②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应当提交北京市卫健委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博爱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③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全部】
  • 进京通行证是否可以不定期申办或连续办理?

    您好,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进京通行证每次最长有效期为7天,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

    【全部】
  • 京牌小客车个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您好,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当年4月23日前可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多车转移”、“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系统操作或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当年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当年11月23日前可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多车转移”、“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系统操作或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当年12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全部】
  • 名下多车的人是否可以不办理转移,自己租售?

    您好,不可,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小客车指标作为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   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门加强打击,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已经购置车辆的,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全部】
  •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延续)的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您好,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延续)的可以到期前30日内,但不可以少于7天办理。

    【全部】
  • 哪些情况机动车不能办理登记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的; 11、申请京B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属于本市城六区的; 12、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如有疑问可以咨询010-12122。

    【全部】
  • 哪里办理进京通行证?

    您好,途径1手机端APP办理,途径2现场办理(本市任意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 办证详细信息可参考http://www.beijing.gov.cn/fuwu/bmfw/bmzt/jjz/

    【全部】
  • 哪些情况要办理驾驶证注销

    您好,注销驾驶证的情形: (1)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8)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9)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全部】
  • 期满换证手续最早可以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您好,驾驶人最早可在驾驶证到期前90日内办理期满换证手续,不可提前超过90日。如果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 等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可以申请延期办理。

    【全部】
  • 年满60岁的驾驶人,如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您好,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 需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的书面委托;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正规医疗机构(本市和外地)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全部】
  • 去哪里可以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您好,①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前,可登陆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申请预约机动车检测机构验车。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检测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②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坐及7坐以上车辆除外)、摩托车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分所及(部分)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执法站、交管服务站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也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 申请免检车辆的检验标志,符合条件的将检验标志邮寄给机动车所有人。

    【全部】
  • 年满70岁的驾驶人,如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您好,

    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F)的机动车驾驶证。
    需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的书面委托;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正规医疗机构(本市和外地)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全部】
  • 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您好,已交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情形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交纳的车辆购置税。 办理材料: ①《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3份;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①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1份; ②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全部】
  • 去哪里办理临时号牌?

    您好,①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办理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机动车业务-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模块在线申请,也可任选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现场办理;需 要到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车管分所办理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已授权的汽车经销商车管服务站可以代办行政辖区内和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境外人员在车管所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在车管所或车管分所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②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全部】
  • 如何办理名下多车向亲属转移登记?

    您好,个人名下有2辆及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2021年起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申请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请后,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全部】
  • 如何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您好,在北京市103家汽车销售4S店可代为核发临时号牌业务的基础上,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其中26家具备相关业务办理条件的4S店,推出了现场代为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仅限国产免检小微型客车)。市民群众在4S店交管服务站购买新车时,在办理完购车及相关税费手续,并通过“交管12123”APP完成网上选号后,就可以直接在店里领取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正式号牌将会以邮递方式直接寄送到家。

    【全部】
  • 手机端如何办理进京证?

    您好,1.登录北京交警APP,点击进入“进京证办理”; 2.点击“添加车辆”; 3.填写您的机动车信息(含:类型、车牌号、发动机号)并点击“确认”; 4.点击“+申请”,选择“车辆类型”后提交,阅读“进京证使用规定”并点击“确定”; 5.进行环保等级验证,输入车辆品牌型号和注册日期,核验环保等级; 6.核实机动车信息,上传行驶证正面照片和车辆正面照片,填写驾驶员姓名和驾驶证号,上传驾驶证正面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点击“下一步”; 7.填写进京信息(含:进京日期、进京时长、进京路口)并点击“提交”; 8.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全部】
  • 如何办理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您好,用户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驾驶证业务-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业务模块为本人名下已备案驾驶证在线申请延期业务。 如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可前往本市任意车管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驾驶人相片1张。

    【全部】
  • 无需办理进京证的车辆

    您好,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全部】
  • 为什么卡内余额大于100元的北京一卡通不能办理退卡业务?

    您好,

    北京一卡通为多用途预付卡,在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方支付预付卡行业应用管理范围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对预付卡实际运营的具体要求,为防范不记名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的风险,北京一卡通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下可以办理赎回业务,单行卡片内余额超过100元(含100元)的,不可办理赎回业务。

    【全部】
  • 现有汽车租赁企业已备案“非营运”性质车辆如何办理车辆性质变更?

    您好,从事租赁经营的车辆性质要求为“租赁”。2021年4月1日前已备案的非营运性质的租赁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期的方式,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租赁”。2022年3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上述未变更使用性质的车辆不得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

    【全部】
  • 外地号牌纯电动车需要办理进京证吗

    您好,外省区市号牌新能源车进京需办理进京证以及遵守相关限行规定。

    【全部】
  •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何办理备案事项变更?

    您好,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工商登记事项和门店备案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变更。租赁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前办理完结更新指标、车辆上牌、车辆备案等事项,防止企业名称变化导致指标无法更新和使用。企业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的,在工商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变更后注册地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接办理迁入备案手续。

    【全部】
  • 新车购买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办理上牌手续

    您好,

    购买新车后没有明确要求多长时间内必须办理上牌手续,但是受一些其它情况的限制,比如环保的要求,北京的汽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准是在逐渐提高的,如果买的车很长时间没有办理上牌手续,环保标准提高了以后车辆可能就达不到新的标准,就不能上牌。另外,国产机动车要通过国家批准通告才能生产销售,如果买了车长期不上牌,通告有可能取消或发生变更,这种情况也会影响新车的上牌。

    【全部】
  • 新增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何办理备案?

    您好,企业先办理车辆性质变更,再办理企业开业备案。具体流程是企业向所在区运输管理部门申请租赁车辆使用性质核验;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含变更)手续后,向所在区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租赁企业开业备案。

    【全部】
  • 巡游车驾驶员证件转换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件,手续该如何办理?

    您好,①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核对页面进行“巡游车转网约车”申请,网上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返回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②审核结果为“核对结果通过”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2寸白底证件照1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明(或旧版服务监督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考试合格通知书)、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登记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互换申请表(已填写完成)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请; ③线下申请审核通过后6个工作日由申请人携带政务中心的申请人留存单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网约车证(也可在线下申请时选择邮寄)。

    【全部】
  • 异地可以办理机动车报废吗

    您好,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全部】
  • 有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新车上牌手续

    您好,

    (1)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2)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所有人有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报废机动车的;

    (6)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的;

    (7)申请京B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属于本市城六区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全部】
  • 在列车上丢失实名制车票,列车能够查询到购票信息,如何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您好,①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长声明,乘坐普速客车时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 ②经列车查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列车长为丢失人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只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开具客运记录。 ③到站后,主动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凭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车票、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出站检票手续,车站收回客运记录,列车收取的2元手续费不予退还。

    【全部】
  • 有哪些情形可以办理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您好,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全部】
  • 置换后新车上牌有哪些方便的办理途径?

    您好,市民购买新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   全市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均可办理注册登记。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交管部门在全市选取了17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办理登记本店销售车辆,群众在其他门店购买的同一品牌合规电动自行车也可在便民服务点办理注册登记。市民可登录北京交管局官方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办理流程和办事地点。

    【全部】
  • 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您好,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全部】
  •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怎样的优化?

    您好,时间更短: 登记时限 5个工作日(部分即时办结) 资格审核 1个工作日 房源核验 取消,当事人可选择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资金监管 取消,当事人可选择是否托管资金及托管方式 办理更便捷: 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办理(一窗办理,就是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将登记、交易、缴税部分业务整合到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网签、缴税及登记一站式服务。) 只取一次号 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交 跑路更少: 进一次门,跑一次路,交一次材料 证书物流递送 流程更简化: 领证和缴费统一窗口

    【全部】
  • 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领取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

    您好,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办理手续时,申请人需携带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全部】
  • 怎样预约办理机动车相关事项?

    您好,可通过登录(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查询和办理。 【全部】
  •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否可在抵押银行一并申请?

    您好,可以。2019年5月以来我市推出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全程网上办理。企业群众可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一并发起抵押登记申请,无需再跑登记部门。

    【全部】
  •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您好,

    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全部】
  • 公共租赁住房中承租家庭需要变更承租人,如何办理?

    您好,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②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 公示有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③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全部】
  • 公租房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如何办理?

    您好,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全部】
  • 房屋转让过户后,怎么办理智能电表过户?

    您好,房屋转让过户后,房屋买卖双方持原客户的《智能电表客户用电登记表》、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的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原客户需将过户日期前的阶梯差价电费进行补交,过户后,从过户当月到年底实际有几个月,电力公司会重新计算新客户的阶梯分档电量,新客户正常用电、交费即可。

    【全部】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和缴存有几种途径?

    您好,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和缴存有四种途径。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三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四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

    【全部】
  • 单位经办人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如何办理登记、开户和缴存?

    您好,

    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和缴存共分为三步。
    第一步:单位登记。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1份,2017年12月28日之前注册成立的单位,还应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单位登记。
    第二步:填写增员信息。单位登记后,为方便单位,推荐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开户及增员业务;如单位不方便网上办理,需要现场办理,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员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5)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柜台办理开户。
    第三步:缴存。选择缴款方式,完成汇缴。单位可通过委托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四种方式办理缴存,为单位便利缴存,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办理。

    【全部】
  • 缴存人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现在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该如何处理?

    您好,

    缴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如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个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一致,先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账户合并完成后就可以到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全部】
  • 经济适用房上市如何办理?

    您好,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2008年4月11日以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规定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全部】
  •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去哪儿办理?

    您好,(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 年单身子女。) (二)申请地点: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三)审核流程: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请材料:共计7项,包括: ①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④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⑤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⑥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就工作单位名称、收入、住房等情况诚信申报,如实写清单位、收入、住房等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 如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如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 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全部】
  • 家庭在《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 出台前已经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了,《通知》实施后是否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如何办理补贴变更手续?

    您好,家庭在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变更后,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照原来标准发放,待年度动态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全部】
  • 境外个人在京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境外个人在京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 登记手续、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还需提交哪些材料?

    您好,①提交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②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③香港、澳门同胞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④华侨个人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⑤外国个人应提交有效的护照。

    【全部】
  • 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好,1.不增加建筑规模的,可不办理规划手续;涉及增层、增加建筑规模,属于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按照本市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规定执行。   2.加装电梯部分不计入楼房建筑面积,不变更原房屋权属信息,不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许可手续。   3.对利用现状房屋和小区公共空间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其它配套设施,涉及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实施主体提供的配套指标核算情况、实施方案、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和街道(乡镇)、居民意见,出具临时许可意见。需办理施工、消防等手续的,实施主体持临时许可意见办理。   4.利用小区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简易自走式立体停车设备,按照机械设备安装管理,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   5.建设地下停车设施,不新增建筑规模的,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新增建筑规模的,依规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全部】
  • 家庭购房应由哪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一方已办理提取,其配偶如何办理提取?

    您好,

    家庭购房可由夫妻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的,需用配偶信息核查房屋情况,在首次办理时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上签字。如购房人一方已办理提取,其配偶申请提取时只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明原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还需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全部】
  • 如何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您好,关于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详情请点击:http://www.beijing.gov.cn/fuwu/bmfw/bmzt/jzdjk/

    【全部】
  • 企业间买卖不动产,买方办理转移登记的税费和登记费是多少?

    您好,一般情况下,契税、印花税合计为3.1%(其中,买方支付交易价格3%契税,买卖双方各付交易价格0.05%印花税)。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收费标准可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不动产登记依法收费栏目查询。小微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全部】
  • 如何办理房改售房?

    您好,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一般程序分为三步: 一是购房人向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审核同意后,依据我市房改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制房改售房方案,方案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是方案获得核准同意后,产权单位依据方案与购房申请人签订购房协议、交纳购房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并存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产权单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改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产权单位持备案通知单协助购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全部】
  • 企业买卖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是否需提前核缴税?

    您好,不需要。目前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均有综合窗口,集成了税务服务,企业可在综合窗口完成不动产买卖税费的核缴手续。 若交易任一方为京外注册企业,应先在不动产所在区税务部门完成跨区税源登记。

    【全部】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去哪里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您好,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经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无误后,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全部】
  • 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网上办理转移登记,原来的不动产权证如何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网上办理转移登记,原来的不动产权证如何处理?

    您好,转移登记业务登簿后,登记机构将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公示、公告”栏目公示登记内容,同时在“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栏目公告原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全部】
  • 企业买卖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多久能办完?

    您好,采取现场申请方式的,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现场受理、审结、发证,当日办结。 采取全程网办的,申请人于工作日当日16:00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审核的,税务部门与登记部门当日完成审核;申请人于当日完成网上缴税且税务部门于当日17:00前推送缴税结果的,登记部门当日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于当日完成登记费网上缴纳的,可于当日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

    【全部】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房产首次登记需要多少天?

    您好,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依规定需要进行公告的除外)。

    【全部】
  • 如何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了多样化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方式。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签订的合同,可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向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推送或填报信息进行备案。自行成交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备案,也可以到就近便民服务网点备案(网点列表详见www.breaa.cn“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还可以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在线备案。 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提示: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全部】
  • 如何办理约定提取?

    您好,

    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购房、租房提取时,可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办理提取间隔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约定提取(租房约定提取间隔为3个月)后续提取金额按约定的周期划入提取申请人的联名卡账户中。如申请人授权单位经办人办理约定提取的,申请人需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中明确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信息。

    【全部】
  • 如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如何查询转移失败原因?

    您好,

    职工由北京市转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调动后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简称“国管分中心”)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若异地转移失败,建议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或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核实原因。

    【全部】
  •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您好,目前,办理提取无需特意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您可使用本人名下11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Ⅰ类银行卡进行关联后作为公积金用卡。自2021年7月9日起,外地的十家银行一类卡也可关联为公积金用卡进行使用,不仅限于北京了。 关联公积金用卡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申请人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成功。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全部】
  • 如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去哪儿办理?配租标准是什么?

    您好,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申请地点: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审核流程: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材料:共计7项,包括: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配租标准: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下图:

    【全部】
  • 限价房上市如何办理?

    您好,限价房上市交易时,已购限价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并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全部】
  • 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的,未到提取限额如何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您好,

    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未到提取限额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申请人本人或授权单位经办人携带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

    【全部】
  • 我市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怎么办理登记?

    您好,两种方式:一是企业双方持全部申请资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核征税费后将核准登记,当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二是企业双方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方式先后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填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税务和登记部门同步网上预审通过后缴纳税款、不动产登记费,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或邮寄送达纸质证书。

    【全部】
  •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吗?

    您好,除符合条件的东城区、西城区申请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房屋的家庭外,其他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按照要求办理资格变更后,如房屋租赁合同无变化(包括地址、租金、租期等),无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系统自动联动,自补贴变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新标准发放补贴。 需特别注意的是,市场租房补贴是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确定,如房屋租金低于变更后核定的补贴标准,则按房屋租金标准发放。

    【全部】
  •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是否需要缴税?办理什么登记?

    您好,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需要核税,办理转移登记。

    【全部】
  • 在北京打算购房的外籍人,是先去办理购房资格审核,还是先办理房屋涉外转让租赁审查?

    您好,外籍人在京购房首先要符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这个前提下再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房屋涉外转让租赁审查手续。

    【全部】
  • 新成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和缴存?

    您好,

    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全部】
  • 北京市新发展商服用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您好,在北京市,凡是新发展的商服用户属于“小微工程”的,就享受用户“零投资”政策,即:室内外燃气系统由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投资建设。

    【全部】
  • 本市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时,对多人口家庭在用量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您好,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家庭人口数在6人(含)以上的,用水:每户每增加1人,年度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增加30立方米;用电:每户每月分档电量增加100度,年度分档电量增加1200度;用气:每户年度各档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增加150立方米。多人口家庭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程序等操作细则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制定公布。 【全部】
  • 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工作有哪些政策支持?

    您好,1.保护利用严格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实施; 2.改建、兴办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3.土地使用五年过渡期政策; 4.产权单位或经产权单位授权且有五年及以上经营权的运营主体; 5.保护利用确需调整改造的老旧厂房,可按规定、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适当调整装修; 6.工商登记注册支持。

    【全部】
  • 新政策出台后,低压电力接入占掘路全都免审批了吗?

    您好,占掘路位置在非限制区域内的,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免除企业低压电力接入占掘路行政审批的通知》(京管发〔2020〕2号)第四条“有关要求”中第一款。

    【全部】
  • 新政策出台后,低压燃气和供排水“三零服务”项目接入占掘路都免审批了吗?

    您好,根据《关于免除低压燃气和供排水“三零服务”项目行政审批的通知》(京管发〔2020〕15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低压燃气、供排水“三零服务”项目,且占掘路位置在非禁止区域内的,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全部】
  • 热泵系统发展支持政策有哪些?

    您好,以浅层地源、余热、再生水(污水)源等热泵系统为重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广热泵系统应用。 a) 积极推广浅层地源和再生水源热泵系统应用。 b) 充分利用余热热泵系统。 c) 优先在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系统。 d) 有序发展地热能供暖。 e) 加快推动热泵系统与热网融合。

    【全部】
  • 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有哪些?

    您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全部】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业务相关政策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您好,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业务相关政策的咨询电话:010-89150050、010-89150049。

    【全部】
  • 双减政策

    您好,

    您好,关于双减问题,您可点击链接进行查看

    【全部】
  • 在通州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有优惠政策吗?

    您好,您可以拨打12345人工客服咨询。

    【全部】
  • 费用停征政策执行时间?

    您好,从2020年2月份起其停征"污水处理费";是从2020年2月5日起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和"占道费"。 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全部】
  •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

    您好,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部】
  • 公益社会组织未能及时开具捐赠票据,我还能享受全额扣除政策吗?

    您好,可以。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如果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全部】
  • 哪些企业能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您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全部】
  •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时间限制吗?

    您好,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都适用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全部】
  • 企业满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在享受政策之前去税务机关备案?

    您好,不需要。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材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

    【全部】
  • 企业技术转让必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您好,(1)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技术指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权利人依法就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2)转让3年以上(含3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   (3)转让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

    【全部】
  • 外商投资项目是否适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

    您好,适用。按照《关于做好外商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0〕238号),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属于本市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其中属于市级核准备案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下放至项目所在区备案管理。

    【全部】
  •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您好,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全部】
  •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有倾斜政策吗?

    您好,有的。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四类困难人员享受大病倾斜政策,大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上不封顶。

    【全部】
  • 电、气价格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您好,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

    【全部】
  • 分公司、营业部、自然人作为承租方能否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您好,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租金减免政策适用于在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全部】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吗?

    您好,申请享受了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在申请享受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时,核减其已享受的相应补贴。

    【全部】
  • 复工复产后,个体工商户在缴税方面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吗?

    您好,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我市个体工商户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停车占道费、污水处理费(非居民)。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费用。

    【全部】
  • 国家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有没有政策支持和补贴呢?

    您好,当然有喽! 一、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 1.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4.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1.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2.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3.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4.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全部】
  • 环京地区通勤人员进(返)京政策是什么?

    您好,环京地区通勤人员,在该措施执行后首次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后每次进(返)京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全部】
  •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及经办的依据是什么?

    您好,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作用,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8月印发《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169号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三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30号),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依据《关于印发 <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

    【全部】
  •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您好,已经享受了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或者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企业。

    【全部】
  • 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两项政策能同时享受吗?

    您好,企业提交申请后,根据企业的利税情况由系统自动判定是否属于困难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全部】
  •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此项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您好,《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便于驿站安装社会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信息采集设施设备等提供准备时间,同时为各区制定实施方案预留时间。 考虑到不少驿站开业运营时间较短,目前较难对驿站长期运营状况做出准确评估,《办法》规定,本办法实施三年。届时,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办等部门根据实际执行绩效等情况进一步研究长效性政策。

    【全部】
  • 有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代缴政策?

    您好,一是在同一年度缴纳了城镇职工或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二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的。有上述情况的困难人员不能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全部】
  • 中小微企业承租民营企业、自然人等非市属国有企业权属的房产,是否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您好,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可由租户与民营企业、自然人等协商确定。

    【全部】
  • 我的健康宝健康状态出现了“弹窗”,内容是“疫情无小事,大家共防守!由于您近期可能有到访或途经疫情风险地区情况,北京“健康宝”暂不能确认您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按照北京市防疫政策要求,请您立即联系居住社区...

    您好,此弹窗是由于您近期可能曾途经中高风险地区,需立即联系所在社区、单位,配合开展疫情风险排查工作。最终,由社区判定您是否需要进行隔离并解除您的“弹窗状态”。如有疑问,您可点击页面中的“问号”图标获取更多信息。

    【全部】
  • 我在健康宝完成行程申报后,弹窗提示“由于您近期有到访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请您遵守北京市和当地的防疫政策,暂缓来京;如您已经来京,请完成信息登记,并立即与所在社区、街道或相关单位联系报到,以便...

    您好,此弹窗是由于您可能正处于或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依据北京市现有防疫政策,请您暂缓来京;如您已经来京,请完成信息登记,并立即与所在社区、街道或相关单位联系报到。如您不需要进行隔离,社区将为您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完成登记1小时后,您可在健康宝个人中心中退出登录并重新登录,您的健康宝将更新为“未见异常”。如健康宝未恢复未见异常,请与社区联系确认登记信息是否正确。 【全部】
  • 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何资助政策?

    您好,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校学生给予资助,实行在校期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代偿标准为每人每年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在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外,北京入伍大学生还享受其他经济补助,包括: ①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额度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②高校在校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的,各级各类毕业生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由入伍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额度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③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或支付包含列兵及上等兵津贴、退役金等经济补助; ④从北京市入伍的,由政府部门为其父母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险。

    【全部】
  • 符合高考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提交资格信息?

    您好,高考报名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5A级青年志愿者。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全部】
  • 对于研究生有哪些资助政策?资助额度是多少?

    您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由学校制定;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全部】
  • 有何政策可以帮助残疾考生顺利完成高考?如何申请?

    您好,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我市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申请合理便利的条件及一般程序可向各区高招办咨询。

    【全部】
  •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此项政策从何时开始施行?

    您好,《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与《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一致,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在2018年7月1日前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公告》规定办理相关税收事宜。

    【全部】
  • 新冠疫情期间外地返京政策如何?行程卡带星号是否可以进京?

    您好,如您计划进京,请在登机或乘车前咨询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京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并支持社区采取的人员排查、隔离、核酸筛查、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行程卡带星号,则需确认是否曾经过中高风险区域。对高风险地区已来(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集中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集中观察点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避免出现交叉感染。 对中风险地区已来(返)京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观察期间应严格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要求,做好家庭防护,做到足不出户。 此外,环京地区通勤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进返京。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要到所属社区报到,并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全部】
  • 签约家庭医生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您好,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会享受到国家支持下的签约优惠服务。包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通过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到预约挂号、专家号、优先住院(符合住院标准)等转诊服务。 同时,本市将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对接,允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四类慢性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2个月药品用量的长处方服务。

    【全部】
  • 新冠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进返京政策

    您好,低风险地区进返京不需要持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自2021年3月16日零时起,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返京不再需要持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不再实行14天健康监测,满7天、满14天不再进行核酸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进返京。环京地区通勤人员参照以上措施执行。

    【全部】
  • 新冠疫情期间其他口岸入境进京政策

    您好,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进京政策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人员进返京后,核验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落实14天健康监测和抵京后核酸检测措施。对未持有效核酸证明的,抵京当日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控制流动。

    【全部】
  • 新冠疫情期间中高风险地区返京政策

    您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进京 需要进京的,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并在抵京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 来(返)京人员在进京前,应主动登陆“北京健康宝”“京心相助”小程序,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返京后,按提示到社区、单位报到。

    【全部】
  • 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出台后,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有什么影响?

    您好,从医务人员来看,本次改革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有利于规范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对医疗机构来说,通过深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两个补偿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利于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部】
  • 对北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有哪些支持政策?

    您好,经认定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可优先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优先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培育,优先推荐辖区内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优先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国家专利审查员实践活动,开通知识产权确权、维权绿色通道等。 (3)优先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校企、院企对接会,促进高校院所专利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全部】
  • 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出台后,对患者个人负担有什么影响?

    您好,短期看,改革后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压缩药品、耗材等价格空间,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广大百姓更加受益。

    【全部】
  • 对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国家出台的政策

    您好,对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国家出台的政策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国工作人员在国内工作期间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复函》两个文件。

    【全部】
  • 生育保险政策享受人员

    您好,以下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该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全部】
  • 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您好,关于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您可以前往医保局服务大厅咨询。

    【全部】
  • 机票退改政策

    您好,对于疫情期间具体机票退改政策,根据国家民航总局《民航免费退票政策延长至1月28日零时》在2020年1月28日0时前已购买机票、且乘机日期在此时限之后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应在客票有效期内为旅客办理免费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要求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执行。航空公司有具体退款细则规定,如果您对于退款事宜有争议的,可以向民航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12315进行政策了解和申请争议调解。

    【全部】
  • 出京政策

    您好,一是最大限度减少出京活动。在京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京,不前往新增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在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加强所属人员日常防疫管理和排查管控,严格出京审批,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可视情要求出京人员在返京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是加强进出京旅游管理。市民群众最大限度减少出京旅游活动,京内景点严格控制预约人数。暂停跨省旅游,在途团队加强防疫管理。继续暂停出入境旅游业务。

    【全部】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

    您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如下: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全部】
  • 残疾人医疗保险政策

    您好,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为2038元(一般人员的标准为3396元)。

    【全部】
  • 新冠疫情防范期间北京市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

    您好,新冠疫情防范期间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全部】
  • 离京政策

    您好,由于各地疫情状况不一,防疫政策也有所差别,请您咨询目的地政府热线12345进行咨询,建议您非必要不离京,必要离京者请严格遵守防疫政策。

    【全部】
  • 疫情期间,医保是否有新政策?

    您好,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全部】
  • 疫情期间享受扶持政策北京视听园区

    您好,京政办发〔2020〕7号文明确的“视听园区”,指: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国际视听产业基地(筹)。

    【全部】
  • 疫情期园区对中小微企业有房租优惠政策吗?

    您好,对照京政办发〔2020〕7号文第2条,协助企业获得房租减免,协助出租方获得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承租视听园区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视听园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或协调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全部】
  • “9+N”政策2.0版

    您好,我市在2018年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出台“9+N”系列政策的基础上,2019年将对标国内外评价标准,聚焦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纳税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即“9+N”政策2.0版,逐步扩大工程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完善市政配套统一便捷接用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新一代电子税务局。

    【全部】
  • “9+N”系列政策措施

    您好,2017年7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明确要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我市聚焦办理施工许可、开办企业、纳税、获得电力、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登记财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增加透明度为重点,制定出台了9项主要政策及多项配套措施,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全部】
  •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1+3”政策文件

    您好,“1”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3”即《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关于开展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三个支撑文件。

    【全部】
  • 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您好,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2月28日起,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从京津冀指定6个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都可在京津冀地区免签停留144小时。免签新政覆盖53个国家,有效简化了签证手续,延长了过境免签停留时限,有利于提高入境旅游人数,扩大旅游消费,提升北京旅游竞争力和吸引力,是打造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举措。

    【全部】
  • 促消费“1+X”系列政策

    您好,“1”指促进总消费的总体政策和工作机制,“X”指信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家政以及夜间经济等一系列细分领域的促消费政策。

    【全部】
  • 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

    您好,为推进垃圾分类、垃圾减量,调节垃圾产生区和垃圾处理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市将采用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主要包括:一是鼓励设施建设,由垃圾产生区向垃圾处理区缴纳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二是鼓励焚烧或生化处理,市级财政对区属处理设施运行补助费用,因设施处理方式不同而不同,填埋处理没有补助,焚烧或生化处理有补助;三是鼓励垃圾分类,按照“分开低、不分高”的原则,釆用先征后返的方式,使得分类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远低于混合垃圾。

    【全部】
  • 政策性产权住房

    您好,政策性产权住房是指有政策支持的产权类住房,目前主要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以及定向安置住房。

    【全部】
  •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您好,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全部】
  • 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您好,2016年,人社部出合《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在石景山区开展了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试点保险属于社会保险,通过政府、单位、个人多方筹资,以实务服务的方式,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护理或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目前,试点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运行管理机制都已经建立,今年将正式运行。

    【全部】
  • 中关村新版"1+4"政策体系

    您好,为落实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中关村管委会于2017年推出"1+4"政策支持体系。2019年4月中关村管委会再次推出了中关村新版"1+4"资金支持政策。新修订"1+4"政策包括5个具体政策文件,支持重大项目、人才聚集培养等10大领域。

    【全部】
  • 政策性粮食

    您好,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全部】
  • 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两项政策能同时享受吗?

    企业提交申请后,根据企业的利税情况由申报系统自动判定是否属于困难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全部】
  • 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设置过渡期?

    您好,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彻底解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潜在的社会安全隐患,本市制定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并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对于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寿命、车辆保有人权益等客观因素,设立了3年过渡期,目的是引导车辆保有人逐步有序淘汰更新,共建首都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公安交管局于2018年10月17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并向超标车辆发放了临时标识。   依据条例规定,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道路行驶。目前,过渡期已临近期满,请广大车主抓紧对仍保有的超标车辆进行合理处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全部】
  • 符合限购政策的非京户籍家庭在其工作所属区的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供应不少于多少?

    您好,为贯彻落实中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不少于30%。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全部】
  • 什么时候执行进京通行证新政策?

    您好,《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全部】
  • 享受6年免检政策的车型范围有哪些?

    您好,①汽车: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可享受6年免检政策,但其中注册登记6年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卫星载客汽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核定载客人数7人及7人以上的,营运车辆变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车辆以及面包车,每两年检验1次。 ②摩托车: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可享受6年免检政策,但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5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在6年内仍按原规定检验。

    【全部】
  • 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您好,京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官和现役警官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不含因就学由外省市迁入的高校学生集体户籍家庭)已婚限购两套住房、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限购一套住房。 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京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全部】
  •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有何信贷优惠政策?

    您好,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组合贷。

    【全部】
  • 如何获取我市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改革政策文件?

    您好,可在网上获取。如:首都之窗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的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专题“政策法规”栏目,“北京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北京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

    【全部】
  •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您好,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全部】
  • 通州区住房执行什么样的限购政策?

    您好,京籍且在京无房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已在京拥有一套住房的京籍已婚家庭,需满足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或近3年在通州区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驻京部队现役军官和现役警官家庭需由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部队驻地为通州区的证明;非本市户籍无房居民家庭,需满足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且近3年在通州区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全部】
  • 政府各部门的防控责任?

    您好,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防控协调和监督执法,督促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商务、药监等部门负责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卫生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供应保障,保持市场稳定。

    【全部】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管部门是哪里?

    您好,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全部】
  • 各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补偿决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及申请材料?

    您好,报请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明确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申请材料:为确保征收补偿决定依法合规,减少后期法律风险,结合实践中司法审查要点,明确报请征收补偿决定所需具体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七项:   (1)作出补偿决定的请示;   (2)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公房租赁关系的调查资料,涉及未经登记建筑的,需提交认定处理意见;   (3)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及送达凭证,以及分户评估报告相关复核、鉴定情况;   (4)对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的具体补偿方案;   (5)产权调换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与补偿决定有关的材料。

    【全部】
  • 市民若有改善环境的需求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

    您好,市民对街道、小区环境有改善需求,可以向社区、街道办反映,由街道办汇总需求,向发改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
  • 近半年相关部门围绕积分落户开展了哪些工作?

    2018年4月,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半年来,全市各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包含4项资格条件、9项积分指标。为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相关部门严格遵循有关文件规定、工作规程和北京实际,清晰界定各项积分指标的内涵外延、时间节点,实现明明白白申请、踏踏实实积分。秉持"便民、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申报服务工作,通过编制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微视频等方式进行申报指导,确保政策获知渠道畅通。 二是坚持协同联动、便民利民。各部门、各区加强统筹,构建起区、市、部委三级协同网络,无缝对接、协调推进申报审核各项工作。积极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范围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联审联核。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多维度精准比对,科学严谨操作,多轮反复核查,确保指标审核准确无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开发建设积分落户服务专栏,集中展示政策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服务内容。根据常见问题制发通知9个,小贴士21条,温馨提示47条,有针对性地解答提醒。建立市区两级咨询服务保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坚持首问负责,深入诠释政策,解答疑问。申报审核期间,全市累计接待来电来访超过24万人次。

    【全部】
  • 公司要上市,环保部门能否开具环保达标证明文件?

    您好,依据《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第五条,各级环保部门不应再对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得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式的类似文件。保荐机构和投资人可以依据政府、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以及第三方评估等信息,对上市企业环境表现进行评估。

    【全部】
  • 导游在“护照和通行证管理”中提交的信息是否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审核

    您好,导游在“护照和通行证管理”中提交的信息不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即生效。

    【全部】
  • 导游员的出境领队资格是否需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您好,导游员的出境领队资格,由所在旅行社(出境社)直接备案,不经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全部】
  • 导游身份标识登报之后多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您好,导游身份标识登报报纸发行后即可申请补办。

    【全部】
  • 领队备案需要旅游管理部门审核吗

    您好,领队备案不需要旅游管理部门审核。

    【全部】
  • 旅行社通过网络经营旅游业务,需要向旅游主管部门申请专门的许可么

    您好,旅行社通过网络经营旅游业务,不需要向旅游主管部门申请专门的许可。

    【全部】
  • 旅行社营业执照想添加或删除一些跟旅游无关的事项,是否还需要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您好,旅行社营业执照想添加或删除一些跟旅游无关的事项,不需要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全部】
  • 我市设立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应该向哪一级政府的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您好,注册地的区文化和旅游局。

    【全部】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可以在区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办理么

    您好,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不可以在区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办理

    【全部】
  • 外省分社申报出境名单表,是由北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么

    您好,北京市旅行社在外省市设立的分社如果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报出境名单表,是有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全部】
  • 现在旅行社在本市设立服务网点还需要去各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吗

    您好,《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已实现“多证合一”,企业可直接在办理网点的营业执照时选择通过“多证合一”的方式完成备案,无需再向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各区也不再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全部】
  • 教委

    您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简称市教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市语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简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归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市教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http://jw.beijing.gov.cn/

    【全部】
  • 在填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时填写的游客手机号,旅游主管部门会打电话核实么

    您好,会采用抽查方式检查游客手机号真实性。

    【全部】
  • 培训机构

    您好,关于双减期间培训机构相关政策,您可点击链接 进行查看【全部】
  • 演出经纪机构办公住所发生变化,没有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会受到处罚么

    您好, 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
  • 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本市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对动产担保物进行统一登记,航空器、船舶、机动车和知识产权除外。市场主体办理动产担保登记,可以对担保物进行概括性描述。 为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做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统一担保登记公示系统试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

    【全部】
  • 住建委

    您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http://zjw.beijing.gov.cn/

    【全部】
  • 原产地证书、海关专用缴款书、滞纳金缴纳凭证需要去海关部门现场打印吗?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9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原产地证书、通过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的海关专用缴款书、进口货物滞纳金缴纳凭证都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自行下载和打印。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自2019年7月1日起对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打印海关发送的加盖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全部】
  • 安全本变更执业单位,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章可以认可吗?

    您好,目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业务申请表可加盖企业公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印章、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印章上传即可。

    【全部】
  •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核实业绩的,受理部门何时向外埠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业绩核实函》

    您好,对申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方面资质的,申报工程业绩不在已联网省市完成的,受理部门应在受理前向工程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业绩情况。

    【全部】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及公司

    您好,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的市级部门及专业公司共64个。

    【全部】
  •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代持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您好,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代持机构根据委托代持管理协议,代为持有对基金的市级政府出资,参与基金内部治理,促进政策目标实现,保障出资权益。

    【全部】
  •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您好,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政务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与管理,落实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目标,做好防风险防范,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全部】
  • 化妆品生产企业建设还需要别的部门审批备案吗?

    您好,化妆品生产企业建设还需要别的部门审批备案,请尝试咨询住建委、商委、经信委、环保部门和消防部门等。

    【全部】
  •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用交通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本吗?

    您好,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时,原则上首先使用住建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施工资质中含有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时,可以使用交通部、水利不、工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证书作为对应资质所需三类人员数量的补充。如资质专业中含有属于交通部、水利部、工信部管理范围的,则在同时满足住建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资质专业三类人员数量要求的基础上,允许企业使用相应管理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证书进行申报。

    【全部】
  • 融资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体现股东变更,可以登记吗?

    您好,可以做章程备案,在章程后添加股东名册作为附件,来体现公司股东的变更。

    【全部】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股份公司如果想在工商登记部门体现股东变更,可以做什么登记?

    您好,股份公司股东不是登记事项

    【全部】
  • 哪些个人、单位和部门要缴纳水资源税?

    您好,从事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为水资源税纳税人。从事自建设施供水的,纳税人为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个人。 城镇公共供水是指城镇自来水供水单位通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以自行建设的地下水取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或者附带向周边单位、城镇居民提供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全部】
  • 停征的三项收费主管部门?

    您好,"特种设备检验费"主管部门是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污水处理费"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水务局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管理处;"占道费"主管部门是北京市交通委城市道路管理处。

    【全部】
  • 市生态环境局再次下放至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比例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类型

    您好,根据我市发布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市生态环境局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类别下放了55%。“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粮食及饲料加工”“屠宰”、“酒、饮料制造业”中“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等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全部】
  • 增资事项未到工商办理手续时商务部门出具的批复已经过期

    您好,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及入资后的验资报告,连同过期批复办理批复延期手续。

    【全部】
  • 财政部门对收到的关于政府采购的投诉书如何处理?

    您好,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4)投诉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全部】
  • 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有什么要求?

    您好,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注册地、实验室地址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全部】
  • 企业的计量仪器需到哪个部门进行检测和校准?

    您好,(1)各区计量检测所负责完成本地区以及授权区域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依法提供公正、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结果。 (2)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承担计量产品型式评价试验以及进口计量器具的售前检定以及北京地区生产、使用、修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工作。 (3)仪器检测或校准属于市场行为,可自主选择任何有相关检测能力的企业。

    【全部】
  • 经营单位应在停止经营活动前多少日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您好,经营单位应在停止经营活动前30日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
  • 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所需要的中标通知书由哪个部门核发?

    您好,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务所需要的中标通知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全部】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市、区职责如何划分

    您好,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市、区职责如何划分: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指导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开展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的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全部】
  •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哪两方面的最低标准

    您好,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使用面积和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

    【全部】
  • 小食杂店备案应当去哪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您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小食杂店备案管理工作。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小食杂店备案卡办理、发放及管理工作。

    【全部】
  • 在资金拨付环节区级经办部门需要做什么?

    您好,区级经办部门每月对审核系统中汇总表信息进行核对、打印,按要求加盖区人力社保局公章,作为资金拨付依据转交区级社保经办机构,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

    【全部】
  • 本市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工作相关职责和要求

    您好,(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要求,做好医疗服务、就医管理、系统维护、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确保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本市直接结算工作实行市、区两级经办管理。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制定业务流程规范等配套文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和完善系统需求、开展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区级经办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的审核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及咨询等工作。   (三)各区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的予以追回。   (四)各区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异地参保人员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处理,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五)各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发现异地参保人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应暂停其直接结算,同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协调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各区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直接结算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多途径、多形式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七)各区经办机构应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从人员、办公条件、经费开支等方面做好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各区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相关业务存档工作参照本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
  • 各级部门应该如何落实《规划纲要》?

    您好,《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康北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同时,要营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社会风气,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北京建设的良好氛围。

    【全部】
  • 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分别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您好,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全部】
  • 文化行政部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的范围

    您好,文化行政部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的范围如下:文化行政部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的范围包括: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含量贩式KTV)、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如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等,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全部】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查阅、复制侵权相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吗

    您好,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查阅、复制侵权相关的合同、发票、账簿。

    【全部】
  • 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哪个部门规定

    您好,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全部】
  • 在北京设立民族类社会幼儿园,是先到民族部门还是教育部门办理手续?

    您好,在京设立民族类社会办(私立)幼儿园,可以先到民族部门办理也可以先到教育部门办理手续。

    【全部】
  • 企业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但一直未招用员工,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吗

    您好,企业成立后未发生用工行为的,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

    【全部】
  • 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市人力社保局职责

    您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全部】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部门业务或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评价

    您好,当市民对入驻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部门业务或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满意,提出表扬或给予好评时。应感谢市民:“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肯定,请您描述一下具体情况,我会记录后反馈给相关部门,也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服务。谢谢您。”操作:记录市民描述的具体情况,以及来电市民姓名、联系电话,方便相关部门回复,转交给相关部门。

    【全部】
  •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您好,"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一项体制机制创新。在总结平谷区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树立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通过切实赋予街道乡镇更多自主权,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建立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

    【全部】
  • 部门预算

    您好,部门预算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全部】
  • 哪个部门负责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资金预算评审

    您好,市知识产权局编制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预算,按要求进行评审。

    【全部】
  •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在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中有哪些职责

    您好,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负责基金市级政府出资的筹集和履行出资职责,定期对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政策目标、政策效果、管理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全部】
  • 哪个部门负责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进度的监督管理

    您好,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和追踪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开展进度及完成情况,并进行监督管理。

    【全部】
  • “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华人身份界定”的办理部门是哪里

    您好,办理“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华人身份界定”,申请人能够提供曾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退籍证书或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可向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服务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人无法提供退籍证书或户籍注销证明的,但可提供中国大陆祖籍地县级以上政府侨务部门、中国大陆政府部门、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或其他方式确认的外籍华人证明材料的,可向北京市侨办提出申请。

    【全部】
  • 申请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是否应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您好,申请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应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

    【全部】
  •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您好,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具体工作。

    【全部】
  • 市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中有哪些职责

    您好,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的约定对基金进行业务监督和考核,重点监管基金投资方向,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实务。

    【全部】
  • 被克扣或拖欠工资向哪个部门投诉举报?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监发〔2017〕157号)第六条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确实做到全市窗口“无障碍”接待,劳动者可在市内任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对于用工行为地为本市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得以管辖权为由而拒绝接收。 劳动者还可选择访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http://rsj.beijing.gov.cn/)“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功能模块,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投诉举报。

    【全部】
  •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当约定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吗

    您好,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当约定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

    【全部】
  • 律师事务所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吗?

    您好,律师事务所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

    【全部】
  • 申请人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

    您好,申请人应当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在区司法局提出调转执业档案申请。

    【全部】
  • 应当向什么部门提出律师执业申请?

    您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
  • 医师资格信息的修改提交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文件有什么要求

    您好,医师资格信息的修改提交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文件查验后原件返还。

    【全部】
  •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由哪一个部门颁发

    您好,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 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的对象和实施部门是谁?

    您好,记分制管理对象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依法同时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  记分制管理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车管所依法负责对所辖区域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

    【全部】
  • 出租汽车经营者变更归属部门

    您好,出租汽车经营者变更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全部】
  • 停车设施发生变更或者经营单位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多少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您好,停车设施发生变更或者经营单位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1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
  • 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前多少日内到所在区停车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您好,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前15日内到所在区停车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全部】
  • 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您好,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
  • 占道施工许可,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道路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出具的占道施工许可书面说明》?

    您好,占道施工许可,只占道,不掘路的情况需要提供《道路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出具的占道施工许可书面说明》?

    【全部】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将如何处理?

    您好,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2.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房屋结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的; 5.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6.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承租家庭的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该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全部】
  • 社会单位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

    您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 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等运输经营者和公路进京检查站要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来京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 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落实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对旅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为旅客提供早晚体温监测服务。

    【全部】
  • 属地防控的责任,责任人是谁?

    您好,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全部】
  • 16岁以下青少年如何使用北京“健康宝”查询健康状态?

    您好,如果您是16岁以下青少年,北京“健康宝”将不强制使用人脸识别。您在首次登录时,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入人脸识别页面。如人脸识别失败,系统通过身份证号识别出您为16岁以下人群,您可跳过人脸识别认证,直接拍摄照片作为头像照片。在“本人健康状态查询”页面的头像照片下方将出现“未成年人照片未经人脸识别”字样。

    【全部】
  • 怎么使用机器人

    您好,您可以使用简短的语句向我咨询政务相关问题。如身份证补办,公积金提取。

    【全部】
  • 60岁及以上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您好,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重组亚单位疫苗Ⅲ期试验尚在进行中,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上述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全部】
  • “京心相助”和北京“健康宝”有什么区别?

    您好,“京心相助”应用于社区,解决的是进(返)京人员到社区的登记报到问题。
    北京“健康宝”应用于所有在京及进(返)京人员,解决的是个人健康状态查询问题。
    两者之间应用场景不同,不是替代关系。

    【全部】
  • “本人核酸检测查询”功能怎么用?

    您好,北京“健康宝”3.0版增加了“本人核酸检测查询”功能,点击“本人核酸检测查询”即可快速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监测结果字体(阳性、阴性)分别以绿色、红色展示并增加闪烁效果,防伪、防截屏。检测结果下方标注距离本次查询的间隔时间,提示检测报告时效。

    【全部】
  • 北京“健康宝”能作为隔离期满凭证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是方便个人查询自身防疫相关健康状态的小工具,可作为复工复产、日常出行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参考,不能作为隔离期满凭证。

    【全部】
  • 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与我的实际情况不符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若您的健康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按照页面指引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全部】
  • 北京“健康宝”采集个人信息,能保障数据安全并避免个人隐私泄露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采集的所有数据均存储于北京市政务云,安全体系比较强,所有数据仅供防疫使用,数据安全更有保障。同时,北京“健康宝”仅核验人脸及姓名、身份证号数据,通过信息脱敏等手段,隐去姓名部分信息,身份证号码仅保留前后各2位,确保查验时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全部】
  • 北京“健康宝”可以在京津冀地区通用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尚未实现与津冀地区的互认功能,尚不能在京津冀地区通用。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京津冀健康宝(码)互认工作。

    【全部】
  • 北京“健康宝”会不会被冒用?

    您好,北京“健康宝”通过线上人脸识别、线下现场核验相结合,具备静态和动态两种防伪方式,比如:相片框线条颜色动态变化等,可以确保健康信息真实、有效,最大限度杜绝假冒伪造。

    【全部】
  • 北京“健康宝”可以在其他省市使用吗?

    您好,目前北京“健康宝”尚未实现与其他省市的互认功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和配合跨省市间健康状态的数据互通和信息互认。

    【全部】
  • 北京“健康宝”能作为进出小区、商场、园区、楼宇的凭证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可提供健康状态参考。具体应用场景还要以社区、商场、园区、楼宇或公司的防控管理规定为准。

    【全部】
  • 北京“健康宝”是否会限制出京?

    您好,北京“健康宝”是方便个人查询自身防疫相关健康状态的小工具,可作为复工复产、日常出行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参考。是否限制出京,以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为准。

    【全部】
  • 北京“健康宝”是否需要每日打卡?

    您好,北京“健康宝”仅作为个人当日健康状态查询使用,并无打卡功能。

    【全部】
  • 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中失效时间是什么意思?

    您好,失效时间指的是北京“健康宝”的健康状态查询结果在该时间前有效,目前均为当日24时前有效,失效后需重新查询个人健康状态。

    【全部】
  • 北京“健康宝”能作为进京凭证吗?

    您好,暂时不作为进京凭证,具体通行要求以防控管理规定为准。

    【全部】
  • 北京“健康宝”是否可以当作自己健康的依据?

    您好,北京“健康宝”目前仅用于疫情期间自身疫情相关健康状态查询,尚不能作为健康依据。

    【全部】
  • 北京健康宝之前有2个手机号码,其中一个不再使用。如何进行换绑?

    您好,您可以在“健康宝”的个人中心内进行手机号换绑,已绑定的手机号需在原授权绑定该手机号的平台进行换绑(即,微信端绑定的手机号需在微信端换绑,支付宝端绑定的手机号需在支付宝端换绑)。
    需要注意的是,解绑手机号的14天内,若存在进(返)京行为,仍需对该手机号进行行程申报与核验。解绑的手机号会以灰色样式显示在个人中心中,14天后,手机号将在“个人中心”中彻底删除,不需再进行行程申报。建议市民耐心等待。
    为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北京“健康宝”,请及时换绑拟弃用的手机号码。

    【全部】
  • 北京健康宝在哪找?

    您好,1.打开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打开北京通APP,搜索“健康宝”小程序。也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
    2.人脸识别登录。(不退出登录就不需要再次人脸识别;对照片不满意可以退出登录重新识别。)
    3.查询自身健康状态。
    提示:出门之前刷一刷,早生成,早使用!当天24时前有效哦~
    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疫情防控。

    【全部】
  • 北京“健康宝”有什么用?

    您好,北京“健康宝”小程序的查询结果可以作为复产复工、出入社区等场景中的健康状态参考。
    对市民来说,疫情期,北京“健康宝”可为市民出入小区、办公地点、商场餐饮等场合提供健康状态参考,方便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出行需要。
    对疫情防控人员来说,防控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核查用户的“健康宝”健康状态信息,辅助开展防控措施,为社区、园区、商务楼宇、商场等的防疫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全部】
  • 北京“健康宝”中人脸照片四周的“跑马灯”有什么用?与健康状态有关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登录后人脸识别照片周边显示的动态虚线框可以成为“跑马灯”。“跑马灯”颜色每天随机变化,防截图伪造、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颜色和个人防疫相关健康状态没有关系。

    【全部】
  • 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微信)

    您好,1、您可以打开微信,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3、点击"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弹出扫一扫页面。
      4、扫描到访地的电子登记簿,健康状态详情页显示为"未见异常",则登记成功。(提示:当您进行二维码扫描时,请确保已进行过"本人健康状态查询"并获得了防疫健康状态)。
      注:若二维码有效且扫码人为“未见异常”,扫码人手机将响起生成二维码时选择的相应提示音。若二维码失效或扫码人健康状态有异常,则将响起扫码失败提示音。

    【全部】
  • 本人信息扫码登记(支付宝)

    您好,1、您可以打开支付宝,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授权小程序使用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
      3、点击"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弹出扫一扫页面。
      4、扫描到访地的电子登记簿,健康状态详情页显示为"未见异常",则登记成功。(提示:当您进行二维码扫描时,请确保已进行过"本人健康状态查询"并获得了防疫健康状态)。
      注:若二维码有效且扫码人为“未见异常”,扫码人手机将响起生成二维码时选择的相应提示音。若二维码失效或扫码人健康状态有异常,则将响起扫码失败提示音。

    【全部】
  • 曾建议HPV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同时接种,那应该间隔多长时间呢?

    您好,新冠病毒疫苗是新疫苗,为了便于识别或区别可能出现的疑似疫苗不良反应,目前不建议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HPV疫苗)同时接种。但是,不是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就不能接种其他疫苗了,只是建议新冠病毒疫苗和其他疫苗间隔两周以上接种。必须注意的是,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全部】
  • 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百度)

    您好,1、您可以打开百度APP,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3、点击"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弹出扫一扫页面。
      4、扫描到访地的电子登记簿,健康状态详情页显示为"未见异常",则登记成功。(提示:当您进行二维码扫描时,请确保已进行过"本人健康状态查询"并获得了防疫健康状态)。
      注:若二维码有效且扫码人为“未见异常”,扫码人手机将响起生成二维码时选择的相应提示音。若二维码失效或扫码人健康状态有异常,则将响起扫码失败提示音。

    【全部】
  • 不同厂家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替代接种吗?

    您好,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完成接种。

    【全部】
  • 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北京通)

    您好,北京“健康宝”新增扫码登记功能可用于复工复产以及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到访人员进出信息登记。
      扫码登记功能包含“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和“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分别适用于单位登记员和来访人员。到访人信息登记簿提供电子化登记服务,可代替纸质登记,单位登记员申请登记簿二维码后,来访人员扫描登记簿二维码即可实现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
      为保护用户隐私,登记信息将隐去部分内容后显示于登记簿页面中,完整登记信息存储于北京市政务云,仅用于防疫追溯工作。
      1、您可以打开北京通APP,搜索“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北京通APP。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3、申请登记簿
      步骤1:点击“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步骤2:本人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则弹出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并确认,点击“同意”按钮,弹出“申请登记簿”页面(提示: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关闭提示框,结束登记簿申请流程)。
      步骤3:填写单位相关名称、所在区街以及详细地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生成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4、打印登记簿
      步骤1:点击“打印登记簿”按钮。
      步骤2:点击“保存到相册”,电子登记簿即可保存到手机相册,您可以通过打印照片的方式进行纸质打印并张贴使用。
      5、删除登记簿
      点击“删除登记簿”按钮,页面给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点击“是”,即可删除电子登记簿,电子登记簿删除后,您打印的纸质登记簿将失效,历史登记记录将不能再查看。
      6、导出登记记录
      点击“导出登记记录”按钮,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可按日查看7天内历史扫码记录,或点击“导出”按钮,复制链接并粘贴到浏览器,将扫码记录以EXCEL形式下载到本地,四小时内可导出一次。
      提示:扫码记录每四小时仅可导出一次。

    【全部】
  • 到访人信息登记簿(百度)

    您好,北京“健康宝”新增扫码登记功能可用于复工复产以及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到访人员进出信息登记。
      扫码登记功能包含“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和“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分别适用于单位登记员和来访人员。到访人信息登记簿提供电子化登记服务,可代替纸质登记,单位登记员申请登记簿二维码后,来访人员扫描登记簿二维码即可实现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
      为保护用户隐私,登记信息将隐去部分内容后显示于登记簿页面中,完整登记信息存储于北京市政务云,仅用于防疫追溯工作。
      1、您可以打开百度APP,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3、申请登记簿
      步骤1:点击“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步骤2:本人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则弹出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并确认,点击“同意”按钮,弹出“申请登记簿”页面(提示: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关闭提示框,结束登记簿申请流程)。
      步骤3:填写单位相关名称、所在区街以及详细地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生成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4、打印登记簿
      步骤1:点击“打印登记簿”按钮。
      步骤2:点击“保存到相册”,电子登记簿即可保存到手机相册,您可以通过打印照片的方式进行纸质打印并张贴使用。
      5、删除登记簿
      点击“删除登记簿”按钮,页面给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点击“是”,即可删除电子登记簿,电子登记簿删除后,您打印的纸质登记簿将失效,历史登记记录将不能再查看。
      6、导出登记记录
      点击“导出登记记录”按钮,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可按日查看7天内历史扫码记录,或点击“导出”按钮,复制链接并粘贴到浏览器,将扫码记录以EXCEL形式下载到本地,四小时内可导出一次。
      提示:扫码记录每四小时仅可导出一次。

    【全部】
  • 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微信)

    您好,北京“健康宝”新增扫码登记功能可用于复工复产以及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到访人员进出信息登记。
      扫码登记功能包含“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和“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分别适用于单位登记员和来访人员。到访人信息登记簿提供电子化登记服务,可代替纸质登记,单位登记员申请登记簿二维码后,来访人员扫描登记簿二维码即可实现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
      为保护用户隐私,登记信息将隐去部分内容后显示于登记簿页面中,完整登记信息存储于北京市政务云,仅用于防疫追溯工作。
      1、您可以打开微信,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3、申请登记簿
      步骤1:点击“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步骤2:本人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则弹出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并确认,点击“同意”按钮,弹出“申请登记簿”页面(提示: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关闭提示框,结束登记簿申请流程)。
      步骤3:填写单位相关名称、所在区街以及详细地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生成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4、打印登记簿
      步骤1:点击“打印登记簿”按钮。
      步骤2:点击“保存到相册”,电子登记簿即可保存到手机相册,您可以通过打印照片的方式进行纸质打印并张贴使用。
      5、删除登记簿
      点击“删除登记簿”按钮,页面给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点击“是”,即可删除电子登记簿,电子登记簿删除后,您打印的纸质登记簿将失效,历史登记记录将不能再查看。
    6、导出登记记录
    点击“导出登记记录”按钮,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可按日查看7天内历史扫码记录,或点击“导出”按钮,复制链接并粘贴到浏览器,将扫码记录以EXCEL形式下载到本地,四小时内可导出一次。
    提示:扫码记录每四小时仅可导出一次。

    【全部】
  • 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是否还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您好,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全部】
  • 担心到现场网络不好,使用北京“健康宝”是否可以提前截图?

    您好,不可以。北京“健康宝”的个人状态会根据后台数据情况动态更新,每一个健康状态生成后有更新时间显示,同时有个人照片将那些核验,截图无效。此外,页面的一些动态元素也可以有效避免伪造冒用,保护市民信息安全。

    【全部】
  • 红色代表什么?

    您好,红色代表集中观察。如果您的健康状态显示为红色,则说明:
      按照目前掌握的防疫相关数据,您已符合集中医学观察条件。如尚未集中医学观察,请您履行防疫义务,立即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
      集中医学观察期间,请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直至符合解除条件。拒绝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全部】
  • 个人中心显示一个手机号,换绑之后为什么变成了多个手机号?

    您好,换绑操作后,“个人中心”会展示出换绑后的新手机号和换绑前的旧手机号,旧手机号继续在“个人中心”显示14天(置灰)。当使用“行程信息查询”服务时,需对“个人中心”展示的所有手机号进行行程核验(包括“个人中心”显示的已解绑手机号码)。为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北京“健康宝”,请及时换绑拟弃用的手机号。
    若在支付宝端和微信端绑定了同一个手机号,且需要换绑该手机号,请在健康宝微信端和支付宝端分别完成手机号换绑操作。(失效时间是从您最后一次换绑成功时算起)

    【全部】
  • 到访人信息登记簿(支付宝)

    您好,北京“健康宝”新增扫码登记功能可用于复工复产以及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到访人员进出信息登记。
      扫码登记功能包含“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和“本人信息扫码登记”,分别适用于单位登记员和来访人员。到访人信息登记簿提供电子化登记服务,可代替纸质登记,单位登记员申请登记簿二维码后,来访人员扫描登记簿二维码即可实现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
      为保护用户隐私,登记信息将隐去部分内容后显示于登记簿页面中,完整登记信息存储于北京市政务云,仅用于防疫追溯工作。
      1、您可以打开支付宝,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到小程序后,首次登录需授权小程序使用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
      3、申请登记簿
      步骤1:点击“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步骤2:本人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则弹出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并确认,点击“同意”按钮,弹出“申请登记簿”页面(提示:点击“不同意”按钮,则关闭提示框,结束登记簿申请流程)。
      步骤3:填写单位相关名称、所在区街以及详细地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生成到访人信息登记簿。
      4、打印登记簿
      步骤1:点击“打印登记簿”按钮。
      步骤2:点击“保存到相册”,电子登记簿即可保存到手机相册,您可以通过打印照片的方式进行纸质打印并张贴使用。
      5、删除登记簿
      点击“删除登记簿”按钮,页面给出是否确认删除的提示,点击“是”,即可删除电子登记簿,电子登记簿删除后,您打印的纸质登记簿将失效,历史登记记录将不能再查看。
    6、导出登记记录
    点击“导出登记记录”按钮,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可按日查看7天内历史扫码记录,或点击“导出”按钮,复制链接并粘贴到浏览器,将扫码记录以EXCEL形式下载到本地,四小时内可导出一次。
    提示:扫码记录每四小时仅可导出一次。

    【全部】
  • 健康宝行程申报后怎么还让我登记信息,我是否必须登记?

    您好,根据“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申报结果判断您可能有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情况,按照北京市防疫政策,请您完成进(返)京信息登记。如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您将获得绿码;如填报信息后未获得绿码,请您主动联系社区登记报到。

    【全部】
  • 黄色代表什么?

    您好,黄色代表居家观察。如果您的健康状态显示为黄色,则说明:
      按照目前掌握的防疫相关数据,您已符合居家医学观察条件。如尚未居家医学观察,请您履行防疫义务,立即与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请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直至符合解除条件。拒绝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所属社区联系。

    【全部】
  • 健康宝中查询不到接种记录(接种信息不对)

    您好,

    请您与为您接种的机构或医院联系确认接种信息是否已正确上传市疾控疫苗接种平台。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疾控中心联系咨询(64407374、64407018)。

    【全部】
  • 境外入京需要隔离3周,那第3周的费用请问谁承担?

    您好,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为有效应对超长潜伏期感染者传播风险和境内外疫情输入风险,本着从严从紧、精准适度原则,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对境内外进京人员防控措施作出调整和加强。本市将对境外入境进京人员和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进京。
      两类人员增加7天健康监测
      境外入境进京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严格控制进京。因重要公务或个人急特原因确需进京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通报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由本人提前向在京所属单位、社区等报告。对经批准确需进京的人员,须持登机登车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涉疫地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部位对进京人员加强核酸证明查验、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同时,本市将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分类实施健康管理。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对在京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对在京有“实行封闭管理区域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就地健康监测。
      密接人员集中隔离费用由财政承担
      入境进京人员和在京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结束后增加的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要求向单位、社区等报告健康状况。需要说明的是,相关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可以正常出行和工作生活,重点是针对自身依然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强个人体温、症状等日常跟踪监测,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入境人员除已实施的14天集中隔离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之外,因措施调整新增加的集中隔离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
      健康宝将弹窗提示涉疫风险人员
      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检测筛查力度。对在京实施健康管理的各类人员,将按照规范指引,加严加密核酸检测筛查措施,进一步增加人员、环境采样部位和频次,对重要节点实行两家机构平行检测、交叉验证,并满足两家检测机构人员标本+环境“三样本阴性”要求,最大限度提高检测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在京各类用工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入境进京人员、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地区、场所有交集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报告,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将严肃倒查追责。个人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情况,对于追踪排查过程中联系不上或不予配合的涉疫风险人员,“北京健康宝”将赋以弹窗提示,暂不确定健康状态,督促其立即主动联系居住社区,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将视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公开通报,提高全社会主动防疫意识。
      徐和建表示,为更好统筹安全与发展,本市从首都安全特殊需要出发,采取相对从严从紧的防控策略,加严加密首都防控网,是针对当前冬春季疫情形势、节日大人流和病毒传播特点实施的必要举措。同时,本市将坚持科学、精准、适度原则,不采取简单化、一刀切的“加码”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为进出京往来和社会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请市民继续理解配合支持首都防控工作,请有进京计划的人员提前了解防疫政策,做好各项准备。

    【全部】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还需做核酸检测吗?接种证明能否替代核酸检测报告?

    您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由于以下原因,受种者极少数因保护失败仍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发病:1.全程接种疫苗后,个别因免疫失败而未获得有效保护,这部分人群暴露于新冠病毒后,可能因感染新冠病毒而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2.疫苗接种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产生保护效果。如果这段时间内感染新冠病毒,可能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3.处于疾病潜伏期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即使接种疫苗,仍可能因已被感染而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
      上述人群有可能成为传染者,在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核酸筛查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不能替代核酸检测报告,还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全部】
  • 可以不使用北京“健康宝”吗?

    您好,北京“健康宝”适用于工作、生活、出行等多种场景,为了便捷出行和工作生活,建议所有在京及进(返)京人员使用。

    【全部】
  • 接种前后是否有必要检测抗体?

    您好,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全部】
  • 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多久才能产生抵抗新冠病毒的抗体?

    您好,根据前期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试验研究,接种第二剂次灭活疫苗大约两周后,接种人群可以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

    【全部】
  • 接种疫苗都有哪些禁忌?

    您好,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全部】
  • 绿色状态人员可以随意出现和进出小区、园区、楼宇、商场等公共场所吗?

    您好,即使您获得了“绿色状态”,仍要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进出小区、园区、楼宇、商场、交通卡口等公共场所时,仍然要服从相应管理要求。特别是,如果绿色状态人员出现咳嗽、发热、乏力等异常情况,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全部】
  • 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间隔小于3周的对象需要补种吗?

    您好,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全部】
  • 绿色状态人员是否就不需要隔离了?

    您好,北京“健康宝”是方便个人查询自身防疫相关健康状态的小工具,可作为复工复产、日常出行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参考。是否需要隔离,仍以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为准。

    【全部】
  •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您好,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全部】
  • 慢性病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您好,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全部】
  • 绿色代表什么?

    您好,绿色代表未见异常。如果您的健康状态显示为绿色,则说明:
      按照目前掌握的防疫相关数据,暂未发现您存在与防疫相关异常健康状况。防疫相关数据会随着疫情发展及时更新,此次查询结果并不表示排除您的防疫相关健康风险。
      请您履行防疫义务,遵守防疫管理部门的有关防疫措施要求,承诺根据防疫规定目前不需要采取医学观察措施或已按要求完成14天医学观察措施,且当前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与疫情相关症状。
      如有疑问,可与12345热线联系。

    【全部】
  • 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您好,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6周岁的孩子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门诊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全部】
  • 没去过风险地区,健康码变色了或不能查健康状态

    您好,健康码颜色和健康状态由您通信行程决定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服务由中国信通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合提供,根据您的手机号进行行程数据查询显示相应结果,如有问题,请与相关单位联系咨询。

    【全部】
  • 哪儿会用到健康宝?

    您好,

    1.复工复产;
    2.交通出行;
    3.旅游住宿;
    4.居民生活;
    5.出入社区。

    【全部】
  • 如何保障疫苗的运输安全?基层接种点是否有完善的冷链设备?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明确规定了疫苗冷链储存、运输和冷链监测的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疫苗储存和运输所需要的冷链设备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对疫苗运输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冷链储存、运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冷链系统,覆盖全国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基层接种点主要通过冰箱、冷藏包等设备,来保证疫苗的冷链储存、运输和使用。

    【全部】
  • 目前,我国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几种?

    您好,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其中,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有3个灭活疫苗和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此外,还有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获批紧急使用。

    【全部】
  • 去过中高风险区域,回京后被要求居家隔离,家人也要一起被隔离吗?

    您好,凡被确定为次密切接触者的,除本人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外,共同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闭环管理,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其中,对居住在社区(村)的人员,一般实施7天健康监测。对有病例发生地区的所在地(市)全域来(返)京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健康监测。
    上述居家观察、集中观察、健康监测的期限,自离开风险地区或离开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之日起算。
    必要时,疾控部门还将根据相关地区实际风险情况确定管控时间和范围,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将根据最新要求更新社区管控措施。

    【全部】
  • 目前,我国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分别需要接种几剂次?间隔多久?

    您好,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首剂与第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要在3周及以上,第2剂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
      腺病毒载体疫苗需要接种1剂。
      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接种3剂;首剂和第2剂的间隔、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建议要在4周及以上。第2剂尽量在接种首剂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首剂后6个月内完成。

    【全部】
  • 如果孩子因处于发热期/过敏期,错过了疫苗接种,如何补种?

    您好,如果您的孩子由于发热或过敏等原因错过了接种疫苗的时间,应当在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尽快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或指定地点补种。家长可电话咨询接种点询问补种安排。

    【全部】
  • 如何发现、把握接种疫苗禁忌?

    您好,在操作实施过程中,如果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且不能排除是疫苗引起的,则不建议接种第二剂次。要了解疫苗成分,对疫苗成分既往有过敏者不能给予接种。 接种时,受种者要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接种医生将会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既往过敏史

    【全部】
  • 如何查询核酸检测预约二维码?

    您好,在“核酸检测预约”界面中,点击“预约记录查询”,进入预约详情界面,即可查看预约二维码。

    【全部】
  • 如何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

    您好,疫苗的质量安全管理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疫苗的生产制造过程中,我国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制造标准都有明确要求,疫苗在获得注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并在疫苗上市使用前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此外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还会对已经上市的疫苗进行抽检。

    【全部】
  • 如何监督管理各接种点?家长如何辨别有资质的接种点和无资质的接种点?

    您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接种单位时,应当明确其责任区域。《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接种单位的条件,包括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如家长对接种单位的资格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咨询渠道可以从相关部门的政府网站上查询。

    【全部】
  • 收不到验证码

    您好,验证码获取失败,您可以试试重新登录获取。

    【全部】
  • 社区已经给我解除隔离了为何我还是黄色状态?

    您好,如果您确认社区已经通过社区系统给您解除了居家隔离,根据实际情况,可在1-3小时后,退出健康宝小程序,重新登录后即可拥有绿色状态。重新登录具体操作如下:
    1.在已登录状态下点击个人姓名;
    2.点击“退出登录”;
    3.重新登录即可。

    【全部】
  • 如何取消核酸检测预约?

    您好,在“核酸检测预约”界面中,点击“预约记录查询”,进入预约详情界面,点击“取消预约”。

    【全部】
  • 扫脸信息出错或者扫不出脸怎么办?

    您好,目前小程序人脸识别准确率是99.99%,极小概率会出现误识情况。光线可能会影响人脸识别效果,建议更换角度或地点,选择光线适中、分布均匀的地方重试一次。
    如有技术问题,微信小程序可拨打(13426213163、13426213160)进行咨询,支付宝小程序可拨打(95188转1)进行咨询。

    【全部】
  • 社区已经解封了为何我还是黄色状态?

    您好,请您联系所在社区,确认社区已经给您通过社区系统进行接触隔离。

    【全部】
  • 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查询的健康状态有什么区别吗?

    您好,没有区别。微信和支付宝在系统后台调用统一的数据,查询结果都是一样的。

    【全部】
  • 手机号换绑之后为什么还需要对换绑前的手机号进行行程核验?

    您好,为了真实反映个人行程及防疫风险情况,规避疫情传播风险。需对正在使用或解绑未满14天的手机号进行行程信息申报与核验。如果您近期有进(返)京计划,请您提前将手机号换绑为常用手机号,以免影响您正常使用北京“健康宝”。

    【全部】
  • 微信查询健康状态出现白屏怎么办?

    您好,查询健康状态出现白屏是由于您当前使用的微信版本过低,升级微信版本即可解决白屏问题。

    【全部】
  • 为什么接种完疫苗后要留观半个小时?

    您好,接种疫苗后,可能有极少数人会出现急性过敏反应、晕厥等情况。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急性过敏反应多在接种后30分钟内发生。如发生急性过敏反应,可以在现场及时采取救治措施。晕厥也大多出现在接种后半小时内,如接种后立即离开留观现场,可能会因晕厥给受种者造成意外伤害。因此,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需要在接种单位指定区域留观半小时。

    【全部】
  • 为什么扫码后页面出现乱码?

    您好,因为用了微信和支付宝自带的“扫一扫”功能,而不是北京“健康宝”的个人扫码功能。

    【全部】
  • 为什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剂次之间需要一定的间隔?

    您好,通常,灭活疫苗需多次接种才能达到较好的免疫效果。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新冠灭活疫苗第1剂次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部分免疫应答,第2剂次接种后能够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剂次之间的间隔,一般需要根据临床试验研究结果确定剂次之间的最小间隔。如未能在程序间隔要求的时间完成两剂接种的,应尽早补种。

    【全部】
  • 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您好,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抗体水平在人体内变化、疾病感染风险、临床试验和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确定开始接种年龄和接种间隔。如乙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等至少需要完成3剂接种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随着孩子的长大,身体内原有通过接种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因此,有些疫苗还要进行加强免疫

    【全部】
  • 为什么我进行14天行程轨迹申报后总是提示“暂未反馈您的相关信息,请稍后再查看”?

    您好,行程轨迹查询接口面向全国提供查询服务,高峰时段可能由于用户量较大造成网络拥堵,建议您可以尝试在中午、晚上等时段再次查询。

    【全部】
  • 为什么有的疫苗接种1剂,有的疫苗要接种多剂?

    您好,不同的疫苗接种后,产生抗体水平不一样,产生抗体持久性也不一样。为保证预防疾病的抗体水平和持久性,有些疫苗需要接种多剂次。根据各种疫苗免疫程序,有的疫苗需要接种1剂,如卡介苗。有的疫苗需要接种2剂?4剂,如乙肝疫苗、甲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等。在每种疫苗上市之前,都要经过科学、严格的临床试验,得出接种几剂、多大剂量、间隔多长时间可以达到最佳免疫效果的结论。

    【全部】
  • 我的健康宝绑定了一个已经注销(停机)的手机号码,我该怎么办?

    您好,

    北京健康宝需通过您的手机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比对,来确认14天内是否有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情况。您可在“个人中心”自行解绑已停用手机号码, 解绑手机号码需14天才能生效,期间已申请解绑的手机号仍需进行行程核验。为避免影响您的出行,建议您及时解绑已停用的手机号码。

    【全部】
  • 我的名字是生僻字或自造字,无法输入健康宝怎么办?

    您好,由于该字为自造字,手机系统无法支持输入该字。我们已开通线下身份认证渠道,您可以前往我们的服务地点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进行线下身份认证。认证完成后,您可以登录健康宝,在姓名及身份证号输入界面中,点击身份证号右侧箭头,选择线下实人认证,填下您提交的姓名(与线下提交信息一致)及证件号码,完成北京健康宝登录。

    【全部】
  • 我的健康宝弹窗提示:“北京“健康宝”暂不能确认您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为了您能够使用北京“健康宝”展示您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将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您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核验。”

    您好,

    此弹窗是由于您目前不在北京,或有可能近14天内有京外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为了您能够使用北京“健康宝”展示您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请您点击页面上的“继续”,并按照操作流程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14天内行程信息核验。如您14天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区,健康宝将恢复绿码;若曾到访或仍处于中高风险区,请您暂缓来京。如果已经进京,请立即与所在社区或相关单位联系报到,以便正确履行防疫义务。

    【全部】
  • 我不在北京,健康宝弹窗要求我做行程核验,其中有个手机号已经注销(停机)了,收不到验证码。我需要立刻解绑这个手机号码,我该怎么办?

    您好,首先,请您通过首都之窗网站用户空间平台签订《手机解绑承诺书》。然后,您需联系居住社区或所在单位(央企单位)为您开具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证明,并将单位证明、疫苗接种凭证、7日内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件上传至首都之窗网站。收到以上信息后,我们会对相关信息予以核实。如无误,将尽快为您完成手机号码解绑,请您耐心等待。

    【全部】
  • 为什么有些疫苗需要加强免疫?

    您好,基础免疫所获得的特异性抗体,有些无需加强免疫;有些在体内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待身体内抗体浓度降低时,应再接种,通过再次接种刺激机体产生抗体,使抗体维持在足以抵抗病原体的水平。

    【全部】
  • 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接种者如何进行补种?需要重新开始吗?

    您好,对全程免疫为两或三剂次程序的疫苗,未全程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未完成剂次,无需按照免疫程序重新开始接种。

    【全部】
  • 我一直在北京并且未感染过新冠肺炎,我的健康宝变成了红码“集中隔离”状态,我要怎么办?

    您好,

    “北京健康宝”显示红色状态(集中观察),表明经国家或北京市卫健部门判定,您已符合本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请自觉接受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直至符合解除条件。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疾控中心联系咨询(64407374、64407018)。

    【全部】
  • 我没有出过北京(我没有去过某地),但是查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外省市驻留经历,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服务由中国信通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合提供,根据您的手机号进行行程数据查询显示相应结果,如有问题,请与相关单位联系咨询。

    【全部】
  • 我是在京外确诊的新冠肺炎确诊治愈出院人员(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人员),我的健康宝一直是“红码”,怎么办?

    您好,如您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满28天,请及时前往已经与国家卫健委网站平台对接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名录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小程序中查询)。如您已完成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请督促检测机构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核酸检测结果报送到国家核酸检测数据库。你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如果查询不到,请再次督促核酸检测机构尽快报送。数据成功上传1-2天后,可重新登录北京健康宝查看赋码状态。如仍有疑问,请与北京市疾控中心联系咨询(64407374、64407018)。

    【全部】
  • 我想张贴使用北京“健康宝”的宣传海报,哪能下载到?

    您好,可通过首都之窗( http://www.beijing.gov.cn/)搜索北京健康宝“北京健康宝”找到“北京‘健康宝’使用指南”专题,下载宣传海报。海报内有使用指南的二维码,可供张贴使用。

    【全部】
  • 我刚在北京做的核酸检测,健康宝中查询不到最近的核酸检测结果(或信息不对),我该怎么办?

    您好,

    如您已完成核酸检测超过48小时,请您与核酸检测机构联系,督促其尽快将检测结果上传北京市卫健部门核酸检测系统。结果上传成功后,健康宝可实时进行查询。如检测机构已确定上传,但您仍然查询不到结果,请致电核酸检测平台服务电话400-699-9510咨询。

    【全部】
  • 我现在没在北京,我的健康宝健康状态突然变成了黄码“居家隔离”,我要怎么办?

    您好,

    此状态可能是因为您曾到访或仍处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请您暂缓来京。待您所在的县(市、区、旗)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或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后,您将恢复绿码。如有疑问,可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客服人员将帮您登记问题并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尽快为您解决。

    【全部】
  • 我刚在北京做的核酸检测,健康宝中查询到的信息不对,我该怎么办?

    您好,请您与核酸检测机构联系核实,并督促其为您进行信息更正。如有疑问,请致电核酸检测平台服务电话400-699-9510咨询。

    【全部】
  • 我在“健康宝”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状态时,最后一项要求填写“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查询结果是否为未见异常”,请问我应该如何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防疫健康信息码状态?

    您好,您可以在微信和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找到“防疫信息码”图标,按要求进行授权、个人身份认证和基本信息填报,即可查看本人防疫健康信息详情。若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显示“未见异常”,在北京“健康宝”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查询”页面中,询问您“‘防疫健康信息码’查询结果是否为未见异常”时,请您选择“是”。

    【全部】
  • 我在北京,健康宝弹窗要求我做行程核验,其中有个手机号已经注销(停机)了,收不到验证码。我需要立刻解绑这个手机号码,我该怎么办?

    您好,

    请您通过首都之窗网站用户空间平台签订《手机解绑承诺书》,我们会对相关信息予以核实。如无误,将尽快为您完成手机号码解绑,请您耐心等待。

    【全部】
  • 我在北京,我的健康宝健康状态变成了黄码“居家隔离”,我要怎么办?

    您好,

    健康宝显示“居家隔离”是由于您已符合本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并被社区登记列入“居家隔离”人员。如有疑问,您可与所在社区联系咨询隔离原因,并由社区判断是否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社区登记解除约1小时后,您的北京健康宝即可恢复绿码状态。

    【全部】
  • 现阶段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还需要加强免疫吗?

    您好,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全部】
  • 现阶段18岁以下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您好,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全部】
  • 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群?

    您好,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

    【全部】
  • 消息通知功能怎么用?

    您好,北京“健康宝”新增消息通知功能,您可以点击首页顶部标题或图标打开消息通知界面,查看北京“健康宝”的相关信息。

    【全部】
  • 我在京外做的核酸检测,健康宝中可以查询到检测结果吗?

    您好,

    健康宝可以查询已经与国家卫健委网站平台完成对接的京外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机构名录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小程序中查询。如仍未查询到结果,请督促检测机构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核酸检测结果报送到国家核酸检测数据库。数据报送成功后,你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北京健康宝等渠道查询结果。

    【全部】
  • 新冠病毒发生变异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还有作用吗?

    您好,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新冠病毒疫苗失效。病毒是最简单的生物之一,它的增殖要依靠活的细胞。在增殖过程中,病毒会发生变异。世界卫生组织、各国研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都在密切关注新冠病毒变异情况,也在开展相关研究,这将为后续疫苗的研发及应用提供预警和科学分析依据。

    【全部】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什么?包括哪些情形?

    您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英文简称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又称疑似疫苗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疫苗不良反应、疫苗质量问题相关反应、接种差错相关反应、心因性反应、偶合症(偶合反应)。

    【全部】
  • 新冠病毒疫苗在人体内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您好,接种疫苗后,人体会产生保护性抗体,有的疫苗还会让人体产生细胞免疫,形成相应的免疫记忆。这样,人体就有了对抗疾病的免疫力。一旦有新冠病毒侵入人体,疫苗产生的抗体、细胞免疫释放的细胞因子就能识别、中和或杀灭病毒,而免疫记忆也很快调动免疫系统发挥作用,让病毒无法在体内持续增殖,从而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全部】
  • 虚假填报会有什么后果?

    您好,当市民进入北京“健康宝”页面时,会首先弹出“声明”,北京市防疫相关政策公告明确要求民众不得谎报瞒报,请自觉遵守。一旦发现谎报瞒报等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全部】
  • 疫苗接种信息与本人名字不符怎么办?

    您好,疫苗接种信息为疫苗接种单位通过大数据后台自动上传,如您发现个人信息出现错误或不匹配等问题,可直接联系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更新修改。

    【全部】
  •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您好,从前期新冠病毒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和紧急使用时收集到的信息,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临床表现。后续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加强不良反应实时监测和评估。

    【全部】
  •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您好,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全部】
  • 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

    您好,目前已获批的5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均为上臂三角肌,接种途径为肌内注射。

    【全部】
  • 在公共场所,摘口罩扫脸是否有风险?

    您好,建议出门前提前在家生成当天的健康状态。状态一旦生成,当日24时前均有效,可以避免楼前排队、公共场所摘口罩扫脸等问题。

    【全部】
  • 在接种完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如果还想接种其他技术路线的疫苗,这种做法科学吗?

    您好,目前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按照两剂次的免疫程序完成。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免疫后,是否需要加强免疫、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全部】
  • 疫苗开始接种以后,我们的防控措施会不会调整?

    您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的保护效果不是100%,并且产生保护性抗体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在没有形成免疫屏障的情况下,新冠病毒依然容易传播。所以,要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现阶段一些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通风等防护措施。针对人群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将随着新冠疫苗人群覆盖率的提高,国内外疾病的流行形势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全部】
  • 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您好,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欢迎来到小v机器人

                                               
                                               
                                               
                                               

    【全部】
  • 在京期间短暂路过京津冀交界处,会影响北京“健康宝”结果吗?

    您好,不会。北京“健康宝”不记录个人行动轨迹和位置信息,健康状态生成主要依托卫生疾控、社区等部门数据。

    【全部】
  • 疫苗接种一般反应与异常反应有哪些不同?

    您好,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都属于疫苗不良反应,是由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反应,与受种者个体差异有关。两者在以下方面存在不同之处:1.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一般反应占不良反应的绝大多数,是一过性的、轻微的机体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异常反应主要指造成受种者的器官或功能损害的相关反应,罕见发生,常需要治疗。2.临床表现:一般反应一般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烧、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异常反应常表现为急性严重过敏性反应等。3. 是否需要报告:比较轻的一般反应大多不需要报告;疑似严重异常反应均需要报告。 4.调查诊断:一般反应通常不需要调查诊断;疑似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调查,并由疾控机构组织的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诊断,对调查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市级或省级医学会组织的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

    【全部】
  • 在申报过程中出现页面报错、打不开的情况,怎么办?

    您好,在早高峰时,可能会出现因用户排队、系统延迟等情况,导致系统报错或页面打不开等情况,您可以稍后再试。
    目前我们提供了微信、支付宝、百度APP、北京通APP四个入口,如果其中之一出现上述问题,可尝试换另一个入口使用。
    如有技术问题,微信小程序可拨打(13426213163、13426213160)进行咨询,支付宝小程序可拨打(95188转1)进行咨询。

    【全部】
  • 网页打不开

    您好,您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网络是否正常,网络正常情况下刷新一下网页即可。

    【全部】
  • 着急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在哪可以接种?第一针在外地打的,第二针能在北京打吗?

    您好,可与所在街道(乡镇)咨询预约第二针接种事宜。
    如需异地接种第二针,需先向当地卫生机构提供第一针疫苗相关信息,确保已间隔21天以上,有接种证明,并且在当地进行预约,经过核实后给予接种。

    【全部】
党政机关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