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实施日期]2026-10-22 15:50:19
  • [成文日期]2026-10-22 15:50:19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10-22 15:50:19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启动《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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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为加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数智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数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启动本年度数智产业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二、申报方向

         (一)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对入选国家、北京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试点最高200万元,北京市级试点最高100万元;同主体同年度同时获评两级试点按从高不重复执行。(详见附件1)

  (二)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对入选国家、北京市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给予资金支持,国家级典型案例最高100万元,北京市级典型案例最高50万元;同一数据集同年度获评两级案例按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补贴。(详见附件2)

  (三)支持场景成果示范应用

  对纳入北京市数智标杆场景的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详见附件3)

  (四)促进数据合规流通

  对创新主体通过北京市官方合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产品合规交易给予年度补贴,单个主体每年最高给予50支持。(详见附件4)

  (五)支持创新主体数据标准建设

  对企业主导或核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数据领域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参与国际标准最高30万元、国家标准最高20万元、行业标准最高10万元;单个主体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详见附件5)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应合法经营、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数智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严格执行从优不重复、从高不叠加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享受区级相关资金支持的;

  2.申报主体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年的;

  3.项目出现意识形态问题或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

  4.其他严重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需10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全部申报材料已完成脱密处理。

  2.申报资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规格胶订,封面需含企业名称、申报方向信息、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电子版文件需按提交资料清单顺序排列,项目申报表需额外提供可编辑版。

  3.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请于2026年10月22日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按照各项条款具体要求,于申报期内上传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95182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附件下载:

  附件1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申报说明-直达快享.docx

  附件2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说明-直达快享.docx

  附件3支持场景成果示范应用申报说明-直达快享.docx

  附件4促进数据合规流通申报说明.docx

  附件5支持创新主体数据标准建设申报说明.docx

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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