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政务失信事件专项治理迎接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社信联办发〔2021〕17号),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草厂村村民委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与通州法院和漷县镇政府沟通,该案于2018年6月5日立案,并于2018年11月13日结案,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库中撤除。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事件基本情况
一、被列入政府机构失信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草厂村村民委员会因为借村民30万元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的原因,导致涉诉并被当事人在通州区法院申请执行。于2018年6月5日立案,被纳入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失信被执行人事件处理结果
经漷县镇政府协调通州区法院等单位,积极与涉诉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已支付涉及执行案件欠款35万元。区法院将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草厂村村民委员会从失信被执行人库中撤除。
附件:漷县镇政府《关于草厂村村民委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说明》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