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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2-02-11 11:42:08   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局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社信联办发〔2021〕9号),通州区一个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我区因此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一)专项治理范围:本次治理的范围是截至2020年底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简称政府机构)。涉及通州区1家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

(二)被列入政府机构失信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因与劳务工人、聘用职工等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涉及执行案件尚欠约76万元未支付。导致涉诉并被当事人在通州区法院申请执行。于2019年1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专项治理过程

1.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根据市信用办制发的《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社信联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社信联办发〔2021〕21号)(见附件1),请区住建委联系通州区法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督促失信机构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于2021年7月25日前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按有关规定提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2021年7月25日起,对未处理完毕的,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区住建委(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

2.成立组织,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建立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周报机制。区住建委专门安排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成立了通州区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通州区法院、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委绩效考核办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分别派专人参加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区住建委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区信用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7月30日报送了正式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结果。

3.多措并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以前隶属于通州规自分局,后转隶到区住建委,现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制。账户因清算资产审计被冻结,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76万元欠款难以偿还。

区住建委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情况,区委政法委及时组织区住建委、通州规自分局、通州区法院、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解决了76万元欠款的使用法理问题,明确了各方在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中的责任及完成时限,确保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四)专项治理结果

经区住建委协调区法院、通州规自分局等单位,积极与涉诉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已支付涉及执行案件欠款76万元。区法院将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从失信被执行人中删除。

二、建立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

为避免通州区再次出现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区法院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惩戒前沟通机制。区法院及时将拟列入政府机构失信单位及问题及时转交区经信局,区经信局及时协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区法院。从而解决通州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

附件:区住建委《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治理情况报告

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张悦;联系电话:80886714,zhangyue@bjtzh.gov.cn)

附件: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治理情况报告

2021年6月17日,我委收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以下简称设计所)涉诉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并研讨处理方式。现将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设计所涉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设计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涉及执行文书7件,涉及诉讼6起,涉及当事人6人,未履行金额约76万元(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终本日期进行统计)。我委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显示设计所账内资产不足以清偿以上债务。

二、区住建委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相关会议,推进撤销失信工作有序进展。

1、6月21日召开委内专题会议,商议解决设计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商定:一是立即梳理设计所涉诉案件,明确当事人及金额;二是6月23日召开协调会,请区法院、区规自分局参会。

2、6月23日召开协调会,区规自分局参会。会议中明确涉诉案件所涉债务大部分发生在区规自分局监管期间,请区规自分局同志向主管领导汇报,协助我委解决设计所失信问题。

3、7月9日召开委内专题会议,针对梳理出的债务,研究偿还方案、督促设计所与当事人进行当面沟通,促成执行和解。

4、7月14日召开委内专题会议。因设计所账面资产不足以清偿现有涉诉债务,讨论设计所办公用房所有权问题。并确定将设计所失信问题向区政府、区委政法委进行汇报。

5、7月19日上下午分别召开协调会,一是与涉诉5名当事人进行见面沟通,促进与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事项;二是召开委内专题会议,进一步商讨设计所失信问题,确认设计所不拥有其办公用房所有权,对设计所办公用房出资问题进行研究。

(二)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1、从接到通知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委勘察设计所该项工作负责人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涉诉申请执行人诉求,积极推进促成和解。

2、我委负责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亲自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最终与2名申请被执行人口头达成了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事宜。

(三)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

1、7月14日,我委行文《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涉法涉诉和债权债务问题的情况报告》向区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建议区委政法委协调区法院、经信局、财政局、司法局、绩效办、市规自委通州分局等部门,解决勘察设计所资产与债务问题。

2、7月15日,我委行文《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建筑勘察设计所涉法涉诉需资金解决诚信问题的报告》请示区政府,建议区政府统筹区财政局协调资金先期解决涉诉问题,将设计所从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3、7月20日,区委政法委召开重点案件调度会,对设计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研究。

三、完成情况

截止7月30日,设计所已经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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