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因工程需要,向姚某赊账购买了一批电缆,但之后一直未支付货款。2019年3月28日,姚某找到夏某,要求其偿还货款26万元,夏某声称资金周转不开,向姚某出具一份借条,表示一定归还,但之后姚某多次催要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夏某归还电缆货款26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夏某分期履行债务。
判决生效后,夏某未如期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未查询到夏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夏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名单,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案终本后,被执行人夏某生活与工作收到了极大的影响,夏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夏某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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