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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时间:2022-12-03 20:22:24   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局

莱阳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防护口罩,于2020年5月25日被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2020年7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2021年3月17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莱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18日莱阳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当事人一直未履行义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1年12月31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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