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2-12-09   文章来源:区信用办
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决定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类别
1018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19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0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五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1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2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3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4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5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三十八条   民办学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未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6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7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8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29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0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1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2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不依照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3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4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未依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五十条   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5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职业学校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设立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受教育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6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职业学校违法给学业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二十八条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给学业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7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在筹备设立期内招收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三十七条 民办学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筹备设立期内招收学生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8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39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五十六条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0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1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2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3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幼儿园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4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5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6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7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8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49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可以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0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行政处罚 对在技术交易中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处罚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九条“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卖方应当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其所提供技术的真实性。”《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由市或者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5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养老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区养老设施的管理者、使用者擅自改变政府投资或者资助建设、配置的养老设施功能和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公募基金会以外的其他慈善组织擅自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规定公开慈善信息,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6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参与和慈善组织发生的交易行为的决策,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交易情况,并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在开展募捐活动中,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7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或者管理费用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8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进行处罚 《志愿服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09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0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进行处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1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行业协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行业协会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行业协会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童工,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行为进行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在主办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负有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有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情节严重的,且拒不接受整顿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3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1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2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税收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经财政、税务部门提出吊销其登记证书的,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3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4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5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6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7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放行未获外运批准的遗体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8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开展殡仪服务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49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益性公墓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0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对在火葬区内生产、经营棺木的行为进行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8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5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要求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7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未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7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2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4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7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标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5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35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6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4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9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未按照规定记录养殖者、防疫、检疫、饲料等相关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7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未按照操作规范实施屠宰加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7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17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收购无固定养殖基地、无法追溯来的生猪及有关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7条 法人、其他组织
117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及其他畜禽屠宰企业接受他人委托进行屠宰加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7条 法人、其他组织
117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农药未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范,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品种的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7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建立经营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7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记录投入品名称、来源、进货日期、生产企业、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内容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保存经营记录期限少于2年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者销售农业投入品时,未向购买者提供产品说明书,明确提示购买者注意产品说明书中有关投入品用法、用量和使用范围等信息的行为的处罚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品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授权农作物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30条 法人、其他组织
118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3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3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8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4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3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1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行为进行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19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无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11条、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18条、第2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行为进行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2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非水产用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许可证书和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11条、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许可证和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未按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兽药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14、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研制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生产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0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标有未经批准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包装未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3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兽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真实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3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3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0条、第4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等物品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兽医人员发现兽药使用不良反应,不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5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内未收集和报送新药监测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1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具兽用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原料药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原料药,或者将原料药饲喂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非水产用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将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产品供人消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2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为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行为进行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19条、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3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4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6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4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3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3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5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7、18、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0、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8、29条 法人、其他组织
126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8、29条 法人、其他组织
126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8、29条 法人、其他组织
126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物质养殖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4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6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7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产许可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许可法》第31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11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8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假冒、伪造、买卖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向定制企业以外的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或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定制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向定制企业以外的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29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生鲜乳收购站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行为进行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造成疫情扩散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监督电话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建立符合规定的病历、处方、药品、手术、住院等诊疗管理制度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保存动物诊疗病历、处方、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等资料至少3年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执行有关防止动物疫病医源性感染或者扩散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动物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聘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动物用品、动物美容等项目的区域未与诊疗区域经过物理分隔、独立设置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0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机构在动物诊疗场所从事动物交易、寄养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4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5、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的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3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1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3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6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3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4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2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4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保藏机构对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进行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进行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进行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进行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2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3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4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4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猎捕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6、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捕杀本市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1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捕杀本市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1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5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擅自进行水生野生动物考察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3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1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3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6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兽药使用单位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5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水产养殖过程中的违法用药)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7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渔业船舶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渔业船舶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6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抓捕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第3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第3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8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1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39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23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12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行为进行处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19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6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没有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7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7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涂改、转借、伪造和倒卖《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14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8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联合收割机盲目流动,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1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09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5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0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的行为进行处罚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16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1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为理论教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2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为教练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8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3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操作证件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随身携带本人合法、有效操作证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40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4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改装、拆除农业机械安全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4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415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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