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工作计划四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于家务西里三号院;邮编:101127;联系电话:010-80531961;电子邮箱:yjwdzb@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乡政府办公室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上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法规文件类信息4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0%;规划计划类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业务动态类信息1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召开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解读和讨论,明确各科室职责和报送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平台建设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乡政府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我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工作安排到乡办公室,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具体公开内容的规范化、责任化、制度化的信息公开程序。定期检查信息公开的进度和质量,及时指出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有用。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8年我乡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已按期回复。
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一直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规法梳理信息公布内容;三是定期召开培训会,培训相关知识,以适应和跟进信息化发展步伐。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乡各部门、科室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联系程度有待加强,偶有各部门信息沟通不畅现象发生,需要紧密联系。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够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需要继续开办信息化培训班。
五、2019年工作计划
宣传内容上转变宣传思路,拓展宣传渠道,转换角度,有重点的对我乡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人民获得感等方面进行宣传,让外界能够充分了解我乡的建设情况。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宣传我乡经济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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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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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于家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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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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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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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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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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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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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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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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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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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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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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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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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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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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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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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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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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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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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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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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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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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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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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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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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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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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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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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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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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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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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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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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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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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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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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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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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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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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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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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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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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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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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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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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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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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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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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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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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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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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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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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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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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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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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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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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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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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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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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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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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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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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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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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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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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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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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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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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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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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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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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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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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6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6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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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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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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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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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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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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