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办发〔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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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驹桥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3号)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通政办字〔2021〕3号)、北京市通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通灾险普发[2021]1号)要求,为了更好配合市、区两级的普查工作,我镇就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配合通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获取全区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配合市、区两级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工作,客观认识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及主要任务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马驹桥镇域范围。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
(二)主要任务
马驹桥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及社区指派专人配合市、区两级开展的资料汇集、现场调查、信息填报等各项普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根据通州区普查工作要求,普查实施分为3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2021年3月底前,配合区级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建立乡镇普查机构或专班,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培训,配合开展各级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 配合开展普查区划更新工作。
(1)编制普查方案。结合全镇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机构组成及配合区级开展的普查工作内容,以指导本镇各级人员更好地落实普查工作。
(2)建立普查工作机制,配合区级落实队伍,配合开展宣传培训。配合区级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机构或专班人员队伍,将有关科室纳入其中。划清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区级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普查涉及对象(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参与普查的自觉性。
(3)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台账、图件等相关资料,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配合区级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形成清查目录,明确普查对象填报范围。
(4)配合区级开展普查区划更新。以行政区划为参考,结合全镇实际,提供镇、社区(村)两级的区划名称、代码及驻地位置等信息,以辅助普查区划更新工作。
2.全面调查阶段
2021年12月底前,配合区级完成全镇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汇总全镇调查成果。
(1)普查对象清查登记。配合区级开展全镇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
(2)全面调查。配合区级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完成审核上报。
(3)汇总分析。配合区级审核汇总形成全镇普查数据成果,并按照统一要求向区级层面提交。
3.评估与区划阶段
2022年,配合通州区完成全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汇总全镇普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
此次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驹桥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机构由马驹桥镇镇长何志达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办公室、镇农办、镇规划办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普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科,承担普查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负责汇交各单位成果上报备案。办公室主任由普查机构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钊兼任。各任务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普查任务落实。各村(社区)要明确普查工作专项负责人,专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村(社区)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责任与分工
(一)镇普查办负责的工作:
(1)配合区级组织论证并编制本地区普查工作方案,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配合区级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3)配合区级组织开展全区普查区划更新工作。
(4)配合区级开展核查、验收、汇总普查数据工作。
(5)配合区级开展主要灾害致灾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和重点隐患调查。
(6)配合区级开展本级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做好各项普查成果的共享、应用和上报。
(7)配合区级开展普查工作总结。
(8)配合区级做好单灾种、单要素评估与区划和综合隐患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9)配合区级指导各村(社区)及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关普查工作。
(二)各部门的分工
镇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全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会同参与部门开展全镇普查工作方案编制,配合区普查办开展总体技术培训,配合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调查,配合开展评估与区划工作;审核全镇应急领域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应急领域普查成果;配合区级指导各村(社区)及各相关单位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配合区级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总结等工作。
镇经发科:参与全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编制。配合区普查办开展承灾体(通信设施、三次产业要素、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按要求统一汇交承灾体(通信设施、三次产业要素、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通信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
镇财政科:参与全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编制,负责全镇普查工作相关保障费用。
镇规划办:配合区地震局开展地震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协助开展重要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区级开展全镇尺度活动断层探察和地震构造图编制、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地震危险性与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地震活动参数区划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全镇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地震灾害普查成果;负责做好全镇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
同时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公路分局及区城市管理委开展承灾体(房屋建筑、公路、城市道路、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承灾体(房屋建筑、公路、城市道路、市政道路、桥梁)普查成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提供普查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竣工验收备案信息。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
镇农办:配合区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区级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配合加工整理历史气象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审核全镇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气象灾害普查成果;负责做好全镇气象灾害普查试点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
同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协助开展承灾体(农业)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农业)普查成果;配合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调查的相关工作。
马驹桥水务所:配合区水务局开展水旱灾害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承灾体(供水设施)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区级开展组织开展全区暴雨频率图、洪水频率图、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的编制,配合区级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配合加工整理水利普查成果数据;审核全镇普查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水旱灾害和承灾体(供水设施)普查成果;配合做好全镇水利普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
镇林业站: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开展森林火灾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区级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配合加工整理已有森林资源清查等相关成果数据;审核全镇成果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森林火灾普查成果。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开展加气站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提供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中电力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
镇环保科: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审核全镇调查数据,按要求统一汇交全镇相关隐患调查的普查成果。
镇教委:配合区教委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
镇计生办: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
镇民政科:配合区民政局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区划更新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
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区体育局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
镇武装部:配合区委统战部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形成全镇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普查成果。
镇统计所:配合区统计局开展历史灾害调查,提供和历史灾害相关的统计公报及其他有关档案。
镇宣传科:配合区普查办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
各村(社区):依据市、区两级文件要求,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对接普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主要工作包括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工作;配合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完成辖区承灾体调查及重点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调查;协助开展本地区其它普查相关工作。
七、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做好普查任务的预先学习、普查人员的筹备等工作。待普查工作正式启动后,将组织全镇各单位进行普查工作大培训。
同时为了更好的完成通州区自然灾害风综合风险普查办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请各单位明确一名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于6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安监科(2239282825@qq.com)。
附件:1.马驹桥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构人员名单
2.普查工作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张 岩; 联系电话:6050.0975 18519601832; 邮 箱:2239282825@qq.com)
附件1:
马驹桥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构人员名单
组 长:何志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瑞忠 镇二级调研员
副 组 长:王雪冬 副镇长
高国庆 副镇长
汪立宏 副镇长
李 艾 副镇长
姜元中 镇长助理
肖景胜 镇四级调研员
成 员:胡 骞 镇办公室负责人
商黎明 镇宣传部
张宝礼 镇农办主任
魏 民 镇规划办负责人
邓永萍 镇民政科负责人
赵会珍 镇计生办负责人
张希岭 镇综治办主任
翟玉刚 镇环卫所负责人
王长江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 琪 镇经发科负责人
荆秋成 镇环保科负责人
闫文新 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
楚箫箫 镇文化中心负责人
陈敏子 镇社会办负责人
董亚妹 镇网格办负责人
郭进良 镇安监科负责人
刘宗璞 镇教委办主任
苏 宁 镇武装部工作人员
王德柏 镇统计所所长
张钦祯 镇林业站站长
王勇军 镇集体林场负责人
李艳海 马驹桥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张学刚 金桥园区负责人
赵德学 物流园区负责人
王定坤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赵洪涛 联村水厂负责人
郑月雷 马驹桥派出所所长
张 帆 大杜社派出所所长
赵 扬 马驹桥司法所所长
刘恒琪 马驹桥消防大队监督员
范星宇 马驹桥供电所所长
刘 洋 马驹桥水务所所长
张 淼 马驹桥电信局局长
安培林 通州第二医院院长
朱秀会 大杜社卫生院院长
马君羊 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二处外勤组长
黄 海 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联络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镇陈钊担任。鉴于我镇目前与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责任尚在过渡期,涉及到的二级班子成员分管和行业部门的职责积极与亦庄经济开发区对接,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过渡期责任,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
普查工作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 科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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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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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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