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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承担通州区“运河食堂”运营的主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登记证书;
(二)在北京市取得含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且处于有效期内;
(三)建立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不得承包通州区“运河食堂”。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通州区“运河食堂”建设验收申请表(需企业主体及所在街道乡镇盖章)
四、申报流程
登录北京市政府官网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结合申报项目具体要求,于申报期内上传并提交电子版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申报表类同时提交可编辑版本)进行线上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054805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咨询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
六、其他事项
通州区民政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通州区民政局无关。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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