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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向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京建法罚(通建)字[2026]第650039号
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5UP56E):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你单位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05月31日,经营范围包含“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6年4月20日与出租方武**和承租方王**就北京市通州区朗芳园二区(南门)*幢*单元****号房屋签订了《北京住房租赁居间合同》。截至2026年7月16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进行备案,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7月31日向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通建)字[2026] 第650181号),责令你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前改正该行为。2026年8月11日及2026年8月18日经本机关复核,你单位未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进行备案,复核不合格。
你单位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且违法情节逾期7日以上,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71200B030的规定情形,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核记录、《北京住房租赁居间合同》复印件、“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提供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协助提供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的回复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71200B030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北京中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以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将 (证书)的正本和副本缴至本机关。
告知事项:
1.处以罚款的,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在收到缴款书后15日内书面提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分期或延期缴纳。
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通建)字[2026]第650039号)、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11011226000000296518、信用修复告知提醒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征收管理系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新版)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征收管理系统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7号309房间
联系电话:80847428
邮政编码:101100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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