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2〕25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分享:
字号:        
(通政办发〔2022〕25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通州区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商务局等12部门《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推动通州区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结合通州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助企纾困发展、激发社区商业活力。准确把握生活服务业的商业性和普惠性双重属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按照拓展空间、丰富业态、提升品质、优化监管的思路,巩固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餐、家政、美发美容、末端配送(快递柜)、便民维修、洗染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功能全区社区全覆盖成果,强化城乡统筹,精准补建综合超市、药店、前置仓等基本保障类业态,丰富发展特色餐饮、蛋糕烘焙、茶饮咖啡、新式书店、养老康护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到2025年,全区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拓展空间,优化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布局

1.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因地制宜。配合市级部门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纳入全市商圈布局专项规划,落实便民商业设施配置内容、配置标准和相关要求。在街区(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落实市级规划和相关标准,因地制宜确定便民商业设施规模、布局、业态结构,与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各街道(乡镇)与专业机构合作,优化辖区内业态布局和空间利用,促进商居和谐。

2.健全商业服务设施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并根据全市指标调整动态更新、落实。已建居住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准补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落实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优先发展“一站式”生活服务综合体。完善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力争全区实现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销售、转让、后期使用等全链条监管。

3.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利用腾退空间和地下空间。坚持防疫优先、安全使用、差别利用原则,落实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各街道(乡镇)摸底、梳理国有产权或国有主体为第一承租人的空间资源,建立台账和管理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防止违规长租、层层转租。老旧小区锅炉房(含煤场)、自行车棚等闲置空间资源,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补建便民服务设施,涉及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需办理施工、消防等手续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建筑功能转换规划意见。推进老旧厂房、老旧楼宇更新利用,涉及改变使用性质、翻建改建的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4.挖掘交通场站、公园、园区等空间资源。交通、国资、园林、体育、园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和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企业,梳理、开放所属空间资源,建立资源台账,布设便利店(社区超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因地制宜投放厢(柜)式智能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无人智能售卖车等移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二)丰富业态,完善城乡生活服务体系

5.巩固提升基本保障类业态。实施“X+早餐”计划,支持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等搭载早餐。推动菜市场转型升级,实现“颜值”“内涵”双提升,为邻里提供社交服务和互动空间。将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餐、综合超市、美容美发、家政、便民维修、药店、前置仓、菜市场、智能快递柜等纳入全区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范围。畅通“平战转换”机制,提升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发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在疫情防控中的保供稳价作用。

6.丰富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利用促消费奖励资金、首店项目资金等各类资金,发展特色餐饮、蛋糕烘焙、茶饮咖啡、新式书店、休闲娱乐等品质提升类业态。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智慧助老技能培训。拓展智能体验,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发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

7.推广跨界融合搭载。推进“一店多能”,简化经营范围增项手续,搭载书报经营、针头线脑、打印复印、应急充电、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休息如厕、小额存取等服务,实现高、低消费频次服务业态有机融合、集约布局。各街道(乡镇)引导区域内房产中介、银行、外卖快递点等连锁门店提供多元化、规范化便民服务,丰富便民服务载体。各街道(乡镇)建设集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养老康护、幼儿托管等于一体的生活服务综合体。允许有条件的社区有序开展旧货交易活动,便利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换、流通,促进绿色、低碳消费。

8.健全农村便民服务网络。盘活供销社农村闲置商业设施,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用房,改建为搭载多种便民服务功能的便民店或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强化资金、金融支持,引导品牌连锁企业、电商平台企业新建或规范提升农村便民店,2025年推广覆盖全部千人以上行政村。推进电商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三)提升品质,加强高水平生活服务供给

9.开展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行动。持续完善我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动态地图,利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监测、分析生活服务业供需状况。“一业一策”推进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家政、美发美容等行业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获客引流、收银运营、选品物流、会员管理、优化供应链等全链路拓展数字化应用能力。

10.培育生活服务业品牌。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养老、健康、体育、家政、文化、旅游等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树立一批示范性品牌企业。支持北京老字号守正创新、转型升级,提升规范化、连锁化、智能化水平。通过平台孵化、资本孵化等形式,助力优质生活服务类特色小店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北京生活服务业品牌,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11.提升“北京服务”影响力。落实提高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落实市级部门制定完善的餐饮、家政、美发美容、洗染等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强化宣贯培训。组织“诚信兴商”系列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完善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等,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温度。落实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评价,提升“北京服务”品质。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12.便利注册登记。利用多种空间资源建设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明的空间资源,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街道乡镇查证相关用地、规划审批后出具同意办理注册登记意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公共空间、腾退空间、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可持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认定意见作为证明材料。归属国企的空间资源,由区国资委查证相关用地、规划审批后出具同意办理注册登记意见。

13.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配合市级部门推进生活服务业领域政务服务“场景建设”,在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转移、水电气网协同报装、企业注销等生命周期各阶段实现“一件事”集成服务。配合市级部门打造全市统一的数字服务、数字监管和数字营商平台,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逐步实现生活服务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城通办”。

14.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证多址”改革。落实市级部门在生活服务业领域深入开展的“一业一证”改革,集成办理多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综合许可证“一证准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落实“一照多址、证多址”改革,简化品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手续。

15.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模式。在生活服务业领域,推进落实“6+4”监管模式,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坚持容错机制,对违法情节轻微或违法后果较轻的,加强教育指导、可予处罚。社区店铺装修施工、招牌设置实行备案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制定相关标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

三、强化保障支撑

16.加强组织领导。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商务局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用地、用房、财政、金融、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对生活服务业支持力度,畅通商务、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与街道(乡镇)沟通对接机制。街道(乡镇)是责任主体,整合属地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力量推进实施。社区(村)发挥议事协商机制作用,收集、反映居民意见和诉求,做好与物业、商户的对接,优化便民商业配置。

17.提高职业能力。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强化技能培训,降低用工成本。鼓励平台、连锁企业与劳务大省共建用工基地,培训合格来京上岗。依托本区职业学校等深化产教融合,培养生活服务业高素质劳动力。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强生活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大租赁型集体宿舍供给力度,做好职业技能、工作年限与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和积分落户政策的衔接。

18.加大金融支持。用好市级生活性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担保平台、小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用足中小微企业首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生活服务业总部企业和平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补贴。

19.强化考核培训。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动态地图,每季度对各街道(乡镇)建设效果进行评价、通报。以生活便利度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每年对各街道(乡镇)建设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20.优化发展环境。保安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活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促发展,围绕“五子”联动,依托“两区”“三平台”,加强宣传。加大对生活服务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表彰力度,树立、宣传典型。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


附件

《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和措施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一、拓展空间,优化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布局

(一)

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因地制宜

1.配合市级部门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纳入全市商圈布局专项规划,落实便民商业设施配置内容、配置标准和相关要求。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商务局

2.在街区(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落实市级规划和相关标准,因地制宜确定便民商业设施规模、布局、业态结构,与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商务局

3.各街道(乡镇)与专业机构合作,优化辖区内业态布局和空间利用,促进商居和谐。

各街道(乡镇)

(二)

健全商业服务设施全过程监管机制

4.落实《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并根据全市指标调整动态更新、落实。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

5.已建居住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准补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落实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优先发展“一站式”生活服务综合体。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6.完善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力争全区实现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销售、转让、后期使用等全链条监管。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利用腾退空间和地下空间

7.坚持防疫优先、安全使用、差别利用原则,落实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

各街道(乡镇)、区人防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各街道(乡镇)摸底、梳理国有产权或国有主体为第一承租人的空间资源,建立台账和管理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防止违规长租、层层转租。

各街道(乡镇)、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

9.老旧小区锅炉房(含煤场)、自行车棚等闲置空间,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补建便民服务设施,涉及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需办理施工、消防等手续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建筑功能转换规划意见。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局

10.推进老旧厂房、老旧楼宇更新利用,涉及改变使用性质、翻建改建的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各街道(乡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四)

挖掘交通场站、公园、园区等空间资源

11.交通、国资、园林、体育、园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和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企业,梳理、开放所属空间资源,布设便利店(社区超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区交通局、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道(乡镇)

12.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因地制宜投放厢(柜)式智能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无人智能售卖车等移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道(乡镇)

二、丰富业态,完善城乡生活服务体系

(五)

巩固提升基本保障类业态

13.实施“X+早餐”计划,支持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等搭载早餐。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14.推动菜市场转型升级,实现“颜值”“内涵”双提升,为邻里提供社交服务和互动空间。

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15.将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餐、综合超市、美容美发、家政、便民维修、药店、前置仓、菜市场、智能快件箱等纳入全区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16.畅通“平战转换”机制,提升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发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在疫情防控中的保供稳价作用。

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乡镇)

(六)

丰富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

17.利用促消费奖励资金、首店项目资金等各类资金,发展特色餐饮、蛋糕烘焙、茶饮咖啡、新式书店、休闲娱乐等品质提升类业态。

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新闻出版局、各街道(乡镇)

18.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智慧助老技能培训。

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乡镇)

19.拓展智能体验,鼓励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发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七)

推广跨界融合搭载

20.推进“一店多能”,简化经营范围增项手续,搭载书报经营、针头线脑、打印复印、应急充电、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休息如厕、小额存取等服务,实现高、低消费频次服务业态有机融合、集约布局。

各街道(乡镇)、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东区邮政管理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局

21.各街道(乡镇)引导区域内房产中介、银行、外卖快递点等连锁门店提供多元化、规范化便民服务,丰富便民服务载体。

各街道(乡镇)、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金融办、东区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22.各街道(乡镇)建设集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养老康护、幼儿托管等于一体的生活服务综合体。

各街道(乡镇)、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23.允许有条件的社区有序开展旧货交易活动,便利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换、流通,促进绿色、低碳消费。

街道(乡镇)、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

(八)

健全农村便民服务网络

24.盘活供销社农村闲置商业设施,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用房,改建为搭载多种便民服务功能的便民店或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各街道(乡镇)、区商务局、区国资委

25.强化资金、金融支持,引导品牌连锁企业、电商平台企业新建或规范提升农村便民店,2025年推广覆盖全部千人以上行政村。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乡镇)

26.推进电商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各街道(乡镇)、区商务局、东区邮政管理局

三、提升品质,加强高水平生活服务供给

(九)

开展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行动

27.持续完善我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动态地图,利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监测、分析生活服务业供需状况。

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28.“一业一策”推进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家政、美发美容等行业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获客引流、收银运营、选品物流、会员管理、优化供应链等全链路拓展数字化应用能力。

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街道(乡镇)

(十)

培育生活服务业品牌

29.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完善养老、健康、体育、家政、文化、旅游等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树立一批示范性品牌企业。

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30.支持北京老字号守正创新、转型升级,提升规范化、连锁化、智能化水平。

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31.通过平台孵化、资本孵化等形式,助力优质生活服务类特色小店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北京生活服务业品牌,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街道(乡镇)

(十一)

提升“北京服务”影响力

32.落实提高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实施方案,落实市级部门制定完善的餐饮、家政、美发美容、洗染等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强化宣贯培训。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33.组织“诚信兴商”系列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街道(乡镇)

34.完善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等,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温度。

各街道(乡镇)、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35.落实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评价,提升“北京服务”品质。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十二)

便利注册登记

36.利用多种空间资源建设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明的空间资源,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街乡政府查证相关用地、规划审批后出具同意办理注册登记意见。

各街道(乡镇)、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37.老旧小区利用闲置公共空间、腾退空间、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可持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认定意见作为证明材料。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38.归属国企的空间资源,由区国资委查证相关用地、规划审批后出具同意办理注册登记意见。

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各街道(乡镇)

(十三)

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39.配合市级部门推进生活服务业领域政务服务“场景建设”,在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转移、水电气网协同报装、企业注销等生命周期各阶段实现“一件事”集成服务。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局

40.配合市级部门打造全市统一的数字服务、数字监管和数字营商平台,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逐步实现生活服务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城通办”。

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十四)

深化“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41.落实市级部门在生活服务业领域深入开展的“一业一证”改革,集成办理多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综合许可证“一证准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42.落实“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品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手续。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十五)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模式

43.在生活服务业领域,推进落实“6+4”监管模式,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各街道(乡镇)

44.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坚持容错机制,对违法情节轻微或违法后果较轻的,加强教育指导、可免予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45.社区店铺装修施工、招牌设置实行备案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道(乡镇)

46.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制定相关标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商户经营和服务行为。

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五、强化保障支撑

(十六)

加强组织领导

47.区商务局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区商务局、各责任单位

48.各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用地、用房、财政、金融、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对生活服务业支持力度,畅通商务、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与街道(乡镇)沟通对接机制。

区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乡镇)

49.街道(乡镇)是责任主体,整合属地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力量推进实施。

各街道(乡镇)

50.社区(村)发挥议事协商机制作用,收集、反映居民意见和诉求,做好与物业、商户的对接,优化便民商业配置。

各社区(村)

(十七)

提高职业能力

51.吸纳本区劳动力就业,强化技能培训,降低用工成本。鼓励平台、连锁企业与劳务大省共建用工基地,培训合格来京上岗。

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52.依托本区职业学校等深化产教融合,培养生活服务业高素质劳动力。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强生活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53.加大租赁型集体宿舍供给力度,做好职业技能、工作年限与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和积分落户政策的衔接。   

各街道(乡镇)、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

(十八)

加大金融支持

54.用好市级生活性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担保平台、小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各街道(乡镇)

55.用足中小微企业首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区金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街道(乡镇)

56.加大对生活服务业总部企业和平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补贴。

区金融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十九)

强化考核培训

57.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动态地图,每季度对各区、各街道(乡镇)建设效果进行评价、通报。以生活便利度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每年对各区、各街道(乡镇)建设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58.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道(乡镇)

(二十)

优化发展环境

59.保安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活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各街道(乡镇)、各单位依职责分工

60.促发展,围绕“五子”联动,依托“两区”“三平台”,加强宣传。

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各街道(乡镇)

61.加大对生活服务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表彰力度,树立、宣传典型。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各街道(乡镇)

62.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相关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相关解读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