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环卫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的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6-02-06 14:37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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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环卫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的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环卫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立足城市副中心定位,以发展的“含绿量”提升产业的“含金量”,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原则,推进环卫领域作业车辆新能源化,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一是在市城管委的指导与支持下,参考市、区两级相关新能源车辆应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环卫领域实际情况,形成初稿。二是向市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四十余家市区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三是2025年7月30日至8月29日期间,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交通州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明确新增和更新环卫车辆(不含应急、扫雪铲冰、垃圾转运等无适配车型)均为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除出土阶段外)开展新能源、氢能源运输车辆推广;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建设,配件停车场及充电设施;开展场区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换代成新能源等目标。

长期目标:明确环卫领域基本实现新能源作业车辆全面应用新格局,进一步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率。

(二)工作举措

明确梳理应用场景、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创新和信息化管理、加强宣传及人员培训共四大方面,并分别从建账梳理、明确重点对象、特定区域实现新能源化、更新淘汰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购置支持、优先保障道路通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报废补贴政策、全领域支持、推广环卫车辆无人驾驶试点及氢能源建筑垃圾车应用等14项任务内容开展工作。

  (三)保障措施

明确组织协调、强化车辆管理、推广宣传三方面确保各项任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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