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实施细则》(京通市监发〔2025〕49号)文件,现就废止事宜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及提出意见方式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意见反馈渠道:tzscjgjzscqk@bjtzh.gov.cn
2.其他说明:提出的意见需详细列举意见理由及依据。提出意见的单位、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并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
二、本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五号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电话:010-60534622
附件: 京通市监发〔2025〕49号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通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