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州区民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通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通州区民防局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8年度通州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通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按照通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科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长期化、规范化。
(二)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我局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共2次,举办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1次,切实提高了信息公开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
通州区民防局信息公开负责人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局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工作中,各科室积极同区相关工作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对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解决问题,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州区民防局按照有关要求,专人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落实工作,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和检查情况。
(一)通州区民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共60条。
(二)通州区民防局2018年公布民防工作动态信息共33条,其中监督管理检查情况信息数19条。
(三)通州区民防局2018年接受依申请公开2条,已答复申请人2条。
(四)通州区民防局2018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1.涉及信息公开科室的负责人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
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信息没有及时调整和变更,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比较单一。
3.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通州区门户网站出现信息公开不同步的情况,由于部分信息涉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限,数量较少。
四、整改措施
我局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涉及信息公开部门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推进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工作能力。
2.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信息报送的质量,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
3.增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在不公开涉密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和扩大其它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开发公开方式,增加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途径。
通州区民防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9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