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调整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编制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34号),设立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经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节约能源科、人口发展科、审批服务科、协同科。
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通州区区域协同发展促进中心(正处级)、通州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中心、通州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和通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2、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负责监测本区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本市及本区政府规定及权限审批、核准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五)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六)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价格调控政策,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结合本区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照权限对本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七)负责本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措施;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53人,实际48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实际3人;事业编制52人,实际4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314.754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76.753453万元,下降2.3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54.74956万元,比上年减少176.858099万元,下降2.38%。
1.财政拨款收入7254.749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4.749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90.214766万元,比上年减少134.826357万元,下降1.82%,其中:基本支出3196.317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84%;项目支出4093.8971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14.754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1.583453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为支援合作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0.214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2.5556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02%;教育支出0.3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9529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4%;卫生健康支出225.6255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9%;节能环保支出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173.4614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81%;住房保障支出440.2451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792.5556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70.615636万元,增长63.34%。其中:
“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792.5556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70.615636万元,增长63.3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三庙一塔”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调查、通州区与廊坊市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通州区“经济大脑”服务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价格认证资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3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74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3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374万元,增长100%。主要为全国价格监测系统业务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0.9529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842908万元,增长23.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77.1273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5.017302万元,增长13.55%。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相应增加。
“抚恤”(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33.290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3.29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度2名退休人员去世。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5.6255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185559万元,增长9.8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25.6255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18555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
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73.4614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173.461485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173.4614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173.4614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支援合作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40.24517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9.095178万元,增加11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440.24517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39.095178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相应增加。三是功能科目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96.317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232771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5万元减少2.1172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327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61722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2023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2327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617229万元,主要原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327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5.9345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87498万元,减少原因:财政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减公用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6.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原值17.07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93.91400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全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区领导“评出成绩、评出问题、凝聚合力”的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年初即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由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和通州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全区范围中期评估启动大会,凝聚起全区上下扎实推进规划评估的强大合力。公开比选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智库机构开展高水平的第三方评估及重大问题、规划实施机制研究,并组织了广泛调研、问卷调查及高规格的专家研讨。最终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先后通过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七届区委常委会第94次会议、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2023年第10次全体会和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重大问题研究报告》、《五年规划实施机制创新研究报告》及10篇专题研究,有力支撑了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成果;《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居民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中的意见建议诉求以不同形式有机反映在规划纲要评估成果中。项目总体资金投入149.37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已使用资金149.375万元,项目已完成。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落细,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2)阶段性目标: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重大问题研究报告、五年规划实施机制创新研究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若干篇,同时,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居民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和项目资料汇编。“十四五”规划实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23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项目进行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项目包括“十四五”规划第三方中期评估、重大问题研究、五年规划实施机制创新研究和“十四五”中期评估公众参与活动4个小项。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通过比较法、因素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支出绩效评价。评价体系分为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三个方面,各占10%、60%、3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预算执行率--
产出指标数量实际完成率
质量质量达标率
时效完成及时性
成本成本完成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实施效益
社会效益实施效益
生态效益实施效益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讨论研究,通过审查资料、核对账目等方式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确保客观公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为优,其中:执行率得分10分,绩效指标得分90分。该项目采取自评法,运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价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划分评价等级,得分区间与评价等级的对照关系如下: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程序规范性: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经过了委党组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制定了合理的绩效目标。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按照项目目标任务数和计划数,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
(4)预算编制科学性:参照相关财政资金标准,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合理确定了项目资金额。
(5)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4.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2)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3)生态效益指标:实际完成100%,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清晰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产生的效益及合规情况等,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发挥项目资金作用。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