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
1.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3)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4)拟定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7)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8)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
(3)拟定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实施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
(5)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落实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办法。
(7)落实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8)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是奖励和保护工作。
(9)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1)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区民政局内设九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社会福利综合科、社会救助管理科、社会建设综合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事务工作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科。下属九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养老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北京市通州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其中二个独立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2023年无变化。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民政局(本级)部门行政编制36人,实际28人;工勤编制3人,实际3人;事业编制96人,实际8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4576.18万元,比上年124514.60万元增加10061.58万元,增长8.0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183.83万元,比上年107740.56万元增加21443.27万元,增长19.90%。
1.财政拨款收入56672.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20.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7251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1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6440.42万元,比上年113498.96万元增加12941.46万元,增长11.40%,其中:基本支出4627.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6%;项目支出121812.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938.65万元,比上年50565.08万元增加6373.57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社会福利款支出较2022年增加5307.56万元;基本支出较2022年度增加81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81%;卫生健康支出753.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城乡社区支出3899.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住房保障支出548.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2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收到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
“宣传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收到百姓宣讲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1594.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5108.93万元增加16485.52万元,增长46.95%。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479.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3079.35万元增加400.18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2023年度新招聘9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预算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92.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830.04万元增加162.42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标准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8.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5.18万元减少6.34万元,下降41.76%。主要原因:2023年未产生通州籍见义勇为人员导致见义勇为人员优待金未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29609.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8877.49万元增加10731.70万元,增长56.84%。主要原因:6362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区级预算批复范围内,同时符合老年人津贴补贴领取条件的人员增加、养老驿站补贴、家庭照户床位等养老服务项目支出增加叠加导致支出金额增加。
“残疾人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5919.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000万元增加1919.68万元,增长47.99%。主要原因: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人数较预估人数有所增加。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7758.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000万元增加2758.26万元,增长55.16%。主要原因: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人数增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导致支出增加。
“临时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1363.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302.72万元增加60.99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事权下沉,流浪乞讨人员相关支出增加。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3年度决算1566.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350万元增加216.10万元,增长16.00%。主要原因:特困人员补贴标准调整导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96.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654.15万元增加242.53万元,增长37.07%。主要原因:297.14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区级预算批复范围内。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53.6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52万元增加501.60 万元,增长199.0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463.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3.11万元。主要原因: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463.11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90.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52万元增加38.50万元。主要原因:因期初实有资金账户结转行政单位医疗资金72.07万元调增期初结转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899.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690.51万元增加1209.36万元,增长44.94%。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00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000.00万元,主要原因:30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区级预算批复范围。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99.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2690.51万元减少1790.64万元,下降66.55%。主要原因: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补助资金2570.51万元不再纳入民政局拨付范围,同时777.92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区级预算批复范围。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00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拨付内蒙古翁牛特旗、奈曼旗对口帮扶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48.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62.90万元增加85.26万元,增长18.4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48.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62.90万元增加85.26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2023年度新招聘人员导致购房补贴支出较预算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51.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1.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万元增加47.94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1.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万元增加47.94万元。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区级预算批复范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27.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2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25万元增加18.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万元减少9.3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餐费及会议室使用费。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8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7.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增加28.3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32.3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2.3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购置救助用车1辆,2023年度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3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2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25万元减少4.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1.86万元,比上年491.49万元减少109.63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切实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7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32.39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3台,共计68.7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68.9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除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
2023-301001-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