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29 09:43    来源:潞源街道

分享:
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2023年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16号),潞源街道办事处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综合执法队和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司法所、统计所下沉街道管理的通知》将司法所与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加挂司法所牌子;将统计所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加挂统计所牌子。

2.主要职责

⑴潞源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9人,实有人数52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3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8973.20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6万元,增长8.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73.20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6万元,增长8.51%。

1.财政拨款收入8973.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3.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73.20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6万元,增长8.51%,其中:基本支出4774.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21%;项目支出4198.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973.20万元,比上年增加703.96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本年度社区工作者人数增加工资增长,人员经费随之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卫生健康支出557.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1%;节能环保支出7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8%;城乡社区支出7257.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88%;住房保障支出539.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8.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8.7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2.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及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6.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政法委群防群治补助经费及政法委以奖代补奖励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09.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9.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及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0.9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30.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0.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通州区文明示范小区创建工作项目资金及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70.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70.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57.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7.62万元,增长165.70%。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335.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35.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及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资金及2023年第一批疫情防控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2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00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职工医疗保险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9.1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7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9.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项目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257.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05.28万元,增长43.6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054.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02.01万元,增长39.62%。主要原因:增加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接诉即办考核奖励金、下沉协管员经费、小微项目资金、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奖励资金等资金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37.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7.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5.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5.40万元,增100.00%。主要原因:增加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及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9.12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5.07万元,增长33.4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39.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5.07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社工人员增加,公积金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74.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增加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53.40万元,比上年增加34.00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单位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8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潞源街道共有车辆4台,共计85.6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402.95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67.5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潞源街道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2023年潞源街道办事处申报“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履行街道主体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023年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财政资金200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2.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街道主体责任,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完成辖区内涉及的环境绿化美化、公共服务、文化宣传、设施建设、平安建设、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各类公共服务支出,以及为正常开展工作涉及的经费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资金管理、决策和绩效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3年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0.00万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据项目绩效目标,评价项目执行情况,以及产出、效益的实现情况。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各业务部门对各自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根据绩效自评表中的考核指标,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绩效自评,填报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最终由综合办公室汇总上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自评2023年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项目得分99.65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项目组织实施及整体完成情况良好。通过项目实施,履行了街道办事处各项职责,推动了本地区和谐稳定的发展,为辖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及各项服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街道内控制度要求,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需要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单个项目在30.00万元以上的需提请党工委会审议,集体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项目过程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部门派专人进行项目管理,通过成果验收、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各个项目能实现目标,达到预期效果,有效落实街道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职责。

3.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底各项目产出按预期目标完成,“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2000.00万元已全部完成。

4.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办事处事权补助资金”项目效益性指标基本实现,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后勤保障方面:确保机关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

党建宣传方面:提升党员干部、辖区居民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提升辖区城市治理、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工作效率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干净、整洁、靓丽的居住环境;形成强势宣传效应,扩大正向舆论引导。

安全维稳方面:通过各项目高效率开展,为行政办公区及周边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行政办公区及周边不起火、不冒烟、不发生涉稳事件。

城市管理方面:依托网格巡查服务、市民诉求服务以及环境监测服务等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十四个市级重点工程顺利完工,全力推动行政办公区建设水平;城乡环境建设综合成绩全区排名第一;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排名全区前列,为居民创造了优良的居住环境。

民生保障方面:辖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提升;便民服务效率、质量高效优质;辖区群众卫生健康意识明显提高。

社区建设方面:项目提升了居民文化素质水平,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多样性,提高了社工服务居民能力,实施效益显著。

综合执法方面:实行“7×24小时”全时保障,辖区内环境秩序安全有序,占道经营现象实现动态清零,三包单位门前环境秩序良好,道路遗撒、夜施扰民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切实提升,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社会运行平稳有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潞源街道上下同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紧盯平安建设、环境监管、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_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_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