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附件1:205061-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内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信息技术办公室、寄宿部、教研室、德育室等共8个部门。
2.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决议等。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了解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汇报。
教务处主要职责:制订学校整体教学规划的实施方案,布置实施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常规管理规划,建立与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德育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安排。
总务处主要职责: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物资、账务制度,协助财务室完善学校财务管理。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信息技术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所属设施的业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教师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寄宿部主要职责:漷县镇中心小学寄宿部承载着学校部分青年教师住宿和全体教师用餐的任务,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
教研室主要职责:以教学科研为先导,以抓好教学常规为基础,以教学方法改革为中心,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为保证,培养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德育室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校区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74人,实有人数17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91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256.58万元,下降12.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66.74万元,比上年减少1170.78万元,下降12.02%。
1.财政拨款收入849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11.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3%;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5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73.92万元,比上年减少1049.00万元,下降10.68%,其中:基本支出725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73%;项目支出1514.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93.2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5.19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觅子店校区合并至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学校,教师工资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教育支出6726.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9%;卫生健康支出353.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6%;住房保障支出960.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3.40万元,与 2023年年初预算3.40万元持平。其中: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3.40万元,与 2023年年初预算3.40万元持平。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6726.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0.01%。其中:
“普通教育”2023年度决算6726.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2023年教职工失业保险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661.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84万元,减少5.2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654.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84万元,减少5.28%,主要原因: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23年度决算6.27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6.27万元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353.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0.74万元,减少12.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353.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0.74万元,减少12.55%。主要原因:“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960.81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960.81万元持平。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960.81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960.81万元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254.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0万元减少1.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减少1.7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本年无车辆购置,2023年度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0万元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使用燃油车减少,燃油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部门共有车辆2台,共计25.96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成人初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7.成人高等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成人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2:205061-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小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