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27 10:50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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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通编办【202065号文件,保留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所属的相当于正科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单位法人代表:邵春刚;主要职责为:负责水利水务工程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下设4个科室。分别为拆迁办公室、工程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后勤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23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739.87万元,下降12.4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64.47万元,比上年增加7651.33万元,增长1400.91%

1.财政拨款收入8164.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0.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9.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4.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0.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3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739.87万元,下降12.45%,其中:基本支出512.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8%;项目支出11721.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33.59万元,比上年减少1739.87万元,下降12.45%。主要原因:工程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

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

农林水支出7961.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7%

住房保障支出65.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49.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2万元,增长2.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49.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2万元,增长2.08%。与上年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32.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28万元,减少13.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度决算32.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28万元,减少13.89%。主要原因为,基数降低。

3、农林水支出2023年度决算7961.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518.30万元,增加1696.97%。其中:

水利支出2023年度决算7961.3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518.30万元,增加1696.97%。主要原因为,追加工程项目,主要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两河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海绵城市试点工程、温潮减河工程征地拆迁相关费用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65.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68万元,降低6.6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65.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68万元,降低6.67%。主要原因为,基数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124.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4124.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24.18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4124.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24.18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项目凤港减河治理工程、通州区城北水网建设工程(一期)。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2.5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5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5万元减少1.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5万元减少1.0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度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5万元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使用率较低。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2台,共计90.1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水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20250327 2023-60200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决算草案报表(1) (1)水务工程事务中心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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