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26 15:24    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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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通发〔2019〕5号)文件精神,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职责整合,组建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国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9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通编〔2021〕33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机构三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发展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2.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3.负责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负责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5.负责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服务管理标准、细则。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场所的建设、运行和服务管理工作。6.负责服务驻通部队和中市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15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4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4987.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3万元,增长8.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87.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3万元,增长8.06%。

1.财政拨款收入4987.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7.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87.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3万元,增长8.06%,其中:基本支出2018.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46%;项目支出2969.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987.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23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受人员变动影响(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人员经费增加;根据《2022年第51期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追加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经费36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4.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1%;卫生健康支出134.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住房保障支出257.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404.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11.21万元,增长19.2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2465.2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04.65万元,增加25.74%。主要原因:收到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108.58万元、追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21.61万元、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360.45万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资金15.5万元

“商贸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435.4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98.3万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事业人员2人,调入2人,退休1人,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04.3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8.2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此笔经费为市级专项转移资金-新开办企业刻章补助经费,年度内收到二批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0.2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2.36万元,增长20.4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90.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36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4.6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05万元,增长1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34.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0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导致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81万元,增长12.0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81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及购房补贴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18.1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36.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2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万元减少2.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5万元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接待用餐。公务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6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购置计划。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按需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增加原因:按需支出,在职人数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7.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1台,共计24.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90.6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⑴项目背景

2022年2月28日,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通州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通政发〔2022〕6号)。文件指出构建覆盖22个街道(乡镇)和631个社区(村)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实现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成服务,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开展“通州区镇(街)、村(居)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标。

⑵主要内容

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包括四部分一是硬件租赁服务,完成提升22个镇(街)大厅系统信息化水平,实现四级联动受理审批,升级改造基础硬件设备工作,及645个村(居)服务站服务站点配备基础硬件设备,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障碍,统一使用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实现“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二是电子证照租赁服务,建设本辖区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证照信息资源整合、市证照共享互认、城市码在证照环节的应用。三是人员服务保障,完成对各镇街政务中心、村居政务服务站点窗口人员业务办理、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四是设备设施保障,对布设下去的设备设施,做好软硬件的日常维护,及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

⑶实施情况

此项目通过区政府第51期专题会,并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完成了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和资金评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与北京首通智城科技创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合同》,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⑷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本年度预算金额为360.5万元,实际支付360.4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目标

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业务办理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向镇(街)、村(居)延伸,让办事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理事项,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全力打通办事群众“最后一公里”障碍。

⑵具体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政务服务终端数量=719个,电子证照应用事项≥8项,培训次数大于等于100次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全年按进度完成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服务购买成本≤预算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网点覆盖率≥9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服务水平9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购买服务单位满意度及办事群众满意度不小于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且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在区政务服务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绩效跟踪工作小组,局主管领导王超为组长负责项目调度协调,管理科科长王志东为副组长负责项目过程监督管理,管理科汤海达等其他科员为组员配合副组长落实有关管理工作。项目服务单位每月报送服务报告,小组成员对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该项目按照服务项目合同中的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方案严格落实。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业务办理机制,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支持上报件的信息流转。完成通州区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城市副中心业务系统向镇(街)、村(居)延伸的实施工作,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全面实现通州区政务服务网络化、标准化、均等化。同时,以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惠民服务理念,围绕“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打造适用于全区政务服务的电子证照系统,推动电子证照信息的共享,促进电子证照全网络、全流程的受理、验证、审批、管理与应用,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证照电子化服务。

2.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⑴产出指标。

一是为22个镇(街)服务大厅和645个村(居)政务服务站点安装智能化支撑设备,按照合同在镇街大厅安装32寸高清播放终端、65寸高清播放终端、多媒体高清播放盒、桌面互动自助终端、24口接入交换机、政务服务打印设备、高清摄像头等七类设备。在村(居)服务站安装政包括政务服务打印设备、高拍仪、服务终端、客户评价器、高清摄像头等五类设备。目前已完成镇街大厅及村居服务站的设备设施布设及调试工作,实现政务服务站点100%全覆盖。

二是通过升级改造基础硬件设备,提升了镇(街)大厅系统信息化水平,实现四级联动受理审批同时提高了大厅智能化水平。通过向村(居)服务站服务站点配备基础硬件设备,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障碍,统一使用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年通州区各镇(街)、村(居)共接件90620 件,办结89350件,评价数65958件。

三是确保系统顺利应用,为服务站点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系统涉及到的各类使用人员提供线上和线下培训。包括四级联动市区镇(街)村(居)业务办理子系统使用培训、远程视频功能使用培训、硬件设备使用培训等,截至目前,年度培训计划累计已完成培训38次,其中线下培训16次,线上培训22次。

四是保证运维到位,对布设下去的软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维护,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保障系统安全可靠。并为22个镇(街)服务大厅和645个村(居)服务站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提供7×8小时的在线咨询服务,解答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遇到的系统操作问题。全年各点位共解决情况反馈问题996起,其中评价器无法正常使用问题633起。高拍仪无法使用问题144起,一体化平台无法访问185起,设备基础调试解答23起,硬件设备维修更换11,以上问题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响应。

⑵效益指标。

通过布设硬件、业务规范、延伸系统,政务服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障碍,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成服务。

一是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马上办”,通过在副中心22个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645个村社区政务服务站点布设智能终端等硬件设备,依托“云窗口”系统使办事人在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政务服务站点就能享受与副中心政务中心“同质同效”的办事体验,提升了办事便利度,打通了办事最后一公里。

二是实现区级、镇街、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套系统运行,自副中心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22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645个村社区政务服务站点延伸覆盖实施至今系统使用办件量逐步上升,其中村社区从“人工跑腿”代办转变为“数据跑路”办理,有效减少来区级大厅办事的人员聚集和接触,实现办事分流,也减少了因出行造成的交通污染。

三是纸质材料大幅压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已与北京市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库和大数据平台全面对接,乡镇街道及村居政务服务站点可进行线上调取企业个人常用信息及电子证照对比核验,将线下纸质材料审核转化为数据线上审核,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减少了办事人办事成本,也提升了办事效率,让企业群众充分感受到信息化技术带来的便捷高效。

⑶满意度指标。

一是对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内容等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对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满意评价率为60%。

二是根据《2023年北京市公共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报告》通州区各部门主要服务指标清单中“非常满意”评价占比指标,办事群众满意度为99.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符合科学性、合理性。

2.项目过程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3.项目产出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产出率和质量达标率100%。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项目效益情况。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产生效益,解决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障碍,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集成服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决算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一直坚持思想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晰、跟踪验收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全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在全年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通州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实施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

王志东

联系电话

6056219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60.5

360.5

360.4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60.5

360.5

360.4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业务办理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向镇(街)、村(居)延伸,让办事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理事项,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全力打通办事群众“最后一公里”障碍。

一是完成22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4套),631个村居政务服务站点,共计719套政务服务终端安装及调试。二是已实现区文旅局、区新闻出版局等9个区级部门12个事项电子证照应用。三是按照培训计划持续完成四级联动市区镇(街)村(居)业务办理子系统使用培训、硬件设备使用培训、一体化平台使用注意事项以及疑难解答等培训38次,其中线下培训16次,线上培训22次。四是完成服务网点覆盖率为100%。五是购买服务单位满意度为60%。六是办事群众满意度为99.6%。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租赁服务终端数量

719个

100%

10

10

指标2:电子证照应用事项

≥8个

80%

10

8

镇街级电子证照数量未达标

指标3:培训次数不小于100次

≥100次

76%

10

7.6

实际开展76次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按进度完成

2023年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服务购买成本

≤预算数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90%

100%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实现服务网点就近办、马上办

服务网点覆盖率≥95%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指标1:购买服务单位满意度

≥95%

60%

5

3

月报未按时提交

指标2:办事群众满意度

≥95%

100%

5

5

总分

100

93.6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决算报表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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