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09-24 09:18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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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2023年度,纳入本地区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无下级单位,与上年无变化。其中:

单位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为行政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县级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核或备案各科室统计调查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0)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市局总队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1)承办区政府和市局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8个科室,4个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农业经济统计科、社会科、基本建设统计科、服务业科、监测评价科。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综合调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执法检查队、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统计研究分析和应用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部门行政编制(未包含工勤)42人,实际人数(包含4名工勤)44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3人,实际22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2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8.85万元,增长1.8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8.85万元,增长1.86%。

1.财政拨款收入3225.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5.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8.85万元,增长1.86%,其中:基本支出252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32%;项目支出699.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8.85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5.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4.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9.74%;卫生健康支出1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住房保障支出34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54.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2.16万元,增长16.75%。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454.6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52.16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1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7.47万元,增长17.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023年度决算268.43万元,比 2023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万元, 增长0.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抚恤”(款) 2023年度决算45.87万元,比 2023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度2名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3年度决算113万元,与 2023 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13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2023年预算批复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类) 2023年度决算343.51万元, 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79万元, 增长2.0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 2023 年度决算343.51万元,比 2023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79万元, 增长2.02%。主要原因:晋级晋档和增加调入和新招录人员,住房补贴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26.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5万元减少0.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2023年预算批复执行。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2023年预算批复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9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5万元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 贯彻中央精神,减少使用公务用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3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5.58万元,比上年239.97万元减少4.39万元,减少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6.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通州区统计部门共有车辆1台,共计1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67.9万元,其中: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支出10万元,法律服务8.5万元,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支出68.92万元,信息化服务支出234.01万元,后勤服务支出46.4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统计信息事务:是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物(款)其他统计信息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经济普查是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逢3和8的年度定期开展。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23〕2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经济普查由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通州调查队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所需办公地点、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两员”选聘与培训,开展清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或租赁),组织宣传动员等。根据北京市经普办总体工作部署,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拟分成4个阶段进行。一是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所需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与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并实施单位清查,配备数据处理设备,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二是普查登记验收阶段(2024年1-8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并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工作。三是普查数据汇总与评估阶段(2024年6-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汇总和数据评估。四是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普查总结表彰,编印普查资料,普查资料整理与归档等。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项目安排预算资金450.1285万元,其中:清查培训费30.0375万元;劳务费105.456万元;移动办公数据传输项目服务费184.435万元;宣传费51.9万元;个体户宣传品22.8万元;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印刷费12万元;汽车租赁费6万元;设备购置费6.5万元;委托业务启动资金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421.7917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7%。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区在确立3+1主导功能定位后,融入“五子”联动新发展格局、参与构建首都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的整体作用,充分展示全区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实现构建“一核两翼”的战略格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更好地促进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数字支撑。

(2)阶段性目标。按照全市工作部署,8月31日以前完成区级、街乡级普查机构组建;区经普办于6月底前择优招聘工作人员26人,建立经济普查办公室;8月31日前完成全区“两员”选聘工作;9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全区各级普查机构以及全部“两员”的业务培训;10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各类单位9.9万家和个体户2.28万户的清查任务。期间,以制作道旗、横幅等形式,放置于各街乡主要干道或人流密集地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公益广告解读经济普查,最终圆满完成市经普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正式登记打好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按照区财政局对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对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度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性,根据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设计,明确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项目资金、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项目资金(1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等内容;二是产出指标(5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等内容;三是项目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效果等内容;四是满意度指标(10分)主要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5

单位清查培训

5

普查员清查单位个数

5

普查员清查个体户个数

5

质量指标

参培率

5

清查率

5

时效指标

组建机构时间

5

培训完成时间

5

清查完成时间

5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控制数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

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摸清本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完善本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名录。

20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管理

10

合计

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5

4

单位清查培训

5

4

普查员清查单位个数

5

5

普查员清查个体户个数

5

5

质量指标

参培率

5

3

清查率

5

5

时效指标

组建机构时间

5

5

培训完成时间

5

5

清查完成时间

5

5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控制数

5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

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摸清本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完善本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名录。

20

20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0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管理

10

10

合计

100

91

(4)绩效评分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以该项目预先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计划、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每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偏差原因,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5

4

单位清查培训

5

4

普查员清查单位个数

5

5

普查员清查个体户个数

5

5

质量指标

参培率

5

3

清查率

5

5

时效指标

组建机构时间

5

5

培训完成时间

5

5

清查完成时间

5

5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控制数

5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

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摸清本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完善本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名录。

20

20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0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管理

10

10

合计

100

9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

预算执行率

10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普查办聘用临时人员

5

4

单位清查培训

5

4

普查员清查单位个数

5

5

普查员清查个体户个数

5

5

质量指标

参培率

5

3

清查率

5

5

时效指标

组建机构时间

5

5

培训完成时间

5

5

清查完成时间

5

5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控制数

5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调查我区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

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摸清本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完善本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名录。

20

20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逐步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0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经普办采取检查、督导、质量抽查等质量控制方式,对区经普办监督管理

10

10

合计

100

91

该项目各指标得分和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如下:

经认真分析各项指标,经费总体预算执行得分9分;产出指标得分45分;效益指标得分2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总分91分。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做好普查,从2022年上半年区统计局相关科室开始研讨五经普的有关问题,同时深入各街道、乡镇统计所走访调研;2022年6月—9月,区统计局主动承担了国家统计局五经普专项试点工作,对经济普查新内容、组织实施新方式、调查手段新技术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测试,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为正式开展普查积累经验;2023年3月27日,区政府印发了《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区统计局初步确定了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了《关于全面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意见》并取得了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结果。该意见在区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

2.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为搞好普查,国务院要求:“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中,市监局、税务局、编办、民政局负责提供所管理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单位的名录库,协助建立通州区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配合做好普查核查登记和核查结果的评估认定及核实工作。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区、街道(乡镇)普查经费的落实。国资委、建委、文化委、教委、商务委、经信委、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委、司法局、体育局、园区管委会协助做好本系统单位的普查基础工作整顿,以及普查核查登记、结果评估认定及核实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提供全区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名录。规自分局负责提供各级普查机构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及相关资料。公安分局、城管委协助做好入户核查登记工作。为了便于工作开展,通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还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各相关委办局需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业务协调。

按照要求,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管统计工作的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普查办公室主任,各统计所所长担任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通州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文杰担任,领导小组由29个委办局组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赵开艳兼任。

(2)项目管理情况:为保证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合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区经普办先后分别制定了诸如:五经普两员经费发放办法、五经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五经普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

做好培训工作。培训是保证清查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实际特点,区普办采取直培到底的方式,分10场对全区各类普查人员进行清查及pad实际操作培训,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

(3)日常检查监督情况。通州区实际情况复杂,给清查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一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运行,适当放松了对市场主体准入管制,降低了准入门槛,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标准,简化了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导致引税单位、异地经营单位数量急剧增多,登记地址多为虚拟地址,部门信息无法及时准确更新,实际无法查找到;二是在本区注册、异地经营的单位多,不便查找;三是空照未经营现象普遍,尤其是一户多照,无业务活动和固定场所,或经营场所经常发生变化,对这部分单位的查找难度极大;四是城市副中心建设使通州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力度不断加大,大量小微企业被封堵关闭或迁出,使其无固定场所,或场所极为隐蔽,流动性强,普查员实地踏查很难找到,即使找到,单位配合度也很低;五是“口袋照”、“僵尸单位”数量众多,经营地址、电话已变更,用尽所有方式都无法联系;六是清查底册信息不够准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错误较多,实地踏查和电话均无法联系到的单位数量很多,有的即使电话能联系到,经核实单位已经关闭(破产)或注(吊)销,不在清查范围内;七是很多单位经济普查意识薄弱,配合度不高,拒报现象严重。

为破解难题,使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区经普办多措并举,坚决打好清查硬仗。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区委宣传部责成通州电视台及时跟进报道经济普查,及时向社会宣传普查,扩大影响力。2023年12月1日,区普办成功举办以“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政府统计开放日暨五经普宣传月、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区普办把握五经普宣传月的契机,面向全区调查单位广泛利用电视台宣传、户外大屏、地铁灯箱广告、悬挂灯杆道旗、短信告知等丰富的媒介开展宣传,打造普查宣传此起彼伏的良好局面,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普查、理解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二是区普查办专门建立了五经普工作群,制作五经普清查工作流程图和技术答疑指南,细化工作,促进清查;三是建立普查办主任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落实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建立统计局队主管领导包片机制;五是建立清查进度每日报送机制;六是组建工作检查小组,定期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市经普办工作部署要求进行清查登记,是否有弄虚作假、授意造假的情况发生;调查经费是否按要求及时下发,有无挪作他用或克扣冒领现象;普查物资是否发放到位等。

3.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区经普办机构组建、“两员”培训和地毯式清查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普办聘用工作人员24人,参加单位清查培训人数2029人,参培率91.19%。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和传输工作,清查单位个数10.09万家,清查个体户2.32万户,并启动库外审核程序开发。面向全区调查单位广泛利用电视台宣传、户外大屏、地铁灯箱广告、悬挂灯杆道旗、短信告知等丰富的媒介开展宣传,打造普查宣传此起彼伏的良好局面,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普查、理解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4.项目效益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全区各类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清查,确定了2024年正式入户登记的对象;在统计部门日常名录库基础上,整合市监、税务、民政、社保等各相关部门行政数据,形成全区完整名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统计局决算报表


2023年部门全部区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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