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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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要求,本区对印发的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现决定对下列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予以废止。

一、废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通州区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8号)。

二、废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通州区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措施〉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9号)。

三、废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通州区促进商品消费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通政办字〔2021〕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办发〔2024〕1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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