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 一 部 分 2022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表
六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七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表
八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表
九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表
十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十 一 、 财 政 拨 款 “ 三 公 ”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表
十 二 、 政 府 采 购 情 况 表
十 三 、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决 算 公 开 情 况 表
第 二 部 分 2022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说 明
第 三 部分 2022 年 度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
第 四 部 分 2022 年 度 部 门 绩 效 评 价 情 况
第一 部分 2022 年度 部门 决算 报表
详见附件
第 二 部 分 2022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说 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2020年1月,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北京城市副中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通办﹝2020﹞2号),由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通州区新城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加挂运河商务区管委会牌子)统一管理北京市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通州国际医疗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21年2月,区编委印发《关于设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通州组团(通州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通编议字﹝2021﹞1号),成立通州区“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河商务区管委会。2021年12月,区编委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通知》(通编﹝2021﹞105号),整合北京市通州区新城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运河商务区管委会;同时,撤销北京通州国际医疗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组建的运河商务区管委会为正处级的区政府派出机构。
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规划与开发建设办公室、招商与产业服务办公室、运营管理办公室、“两区”建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两区”建设运行和监督办公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服务中心(正科级)。
2、主要职责
(1)组织并参与编制运河商务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促进运河商务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先行先试政策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和政策扶持等工作。
(3)组织制订、实施园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设重点工程、特色产业基地,服务重点项目落地。
(4)组织并参与编制产业布局规划;负责运河商务区产业发展工作,落实优化产业布局调控要求。
(5)协调开展创业、人才、投融资、企业等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6)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运河商务区各类投资项目; 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经济分析、稳增长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园入统工作。
(7)负责管理运河商务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8)协助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运河商务区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工作。
(9)负责推进本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通州组团建设等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运河商务区管委会行政编制31人,实有人数24人;机关工勤1人;运河商务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数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 支总计8382.41 万元, 比上年减少1671.73 万元,下降16.63%。
(一) 收入决算说明
2022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355.61万元, 比上年减少1590.94 万元, 下降15.99%,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355.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 入0.00万元, 占收入合计的 0.00%;经营收入 0.00 万元, 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其他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图 1:收入决算
(二) 支出决算说明
2022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8334.34 万元, 比上年减少1582.62 万元, 下降15.96%,其中: 基 本支出2055.43 万元, 占支出合计的 24.66%;项目支出 6278.91万元, 占支出合计的 75.34%;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 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图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 支总计8382.41万元,比上年减少1671.73 万元,下降16.63%。主要原因: 项目开支减少,受2022年底新冠疫情影响,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封闭管理、起步区及周边区域规划提升等项目金额结转至2023年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8.91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4%;卫健康支出139.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7%;城乡社区支出873.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75.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0%;住房保障支出281.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22年度决算6278.91万元, 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70.98万元,下降18.98%。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6278.91 万元, 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1470.98万元, 下降18.98%。主要原因:项目开支减少,受2022年底新冠疫情影响,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封闭管理、起步区及周边区域规划提升等项目金额结转至2023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 年度决算 186.56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83 万元,下降 4.5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181.36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4.90万元, 下降 2.6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5.21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3.92 万元, 下降 4.29%。主要原因: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 年度决算 139.25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12.05 万元,下降 7.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139.25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12.05 万元,下降 7.96%。主要原因: 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 年度决算 873.29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2.77 万元,增长 74.4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873.29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2.77 万元,增长 74.48%。主要原因:三家管委会预算指标合并,将原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委会、国际医疗服务区管委会行政人员基本支出所使用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中转移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相较于年初预算数增加。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2 年度决算 575.21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49.38 万元,下降 7.91%。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575.21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49.38 万元,下降 7.91%。主要原因:三家管委会预算指标合并,将原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委会、国际医疗服务区管委会行政人员基本支出所使用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中转移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相较于年初预算数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2 年度决算 281.12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67 万元,增长 7.5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 2022 年度决算 281.12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67 万元,增长 7.52%。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人员变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55.43 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 万元, 其中:(1)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 其他社 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 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 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 三 部 分 2022 年 度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1.19 万元, 比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 1.85 万 元减少0.66 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 费用。 2022 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 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2022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 2022 年度决算数0.00万元, 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0 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 年度决算数 1.19万元, 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数 1.85 万 元减少0.6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 年度决算数0.00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增加0.00 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2022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 年度决算数1.19 万元,比 2022 年度年初预算数 1.85万元减少 0.66 万元, 主要原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22 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 公务用车维修 0.00万元, 公务用车保险1.19万元, 公务用车其他支出 0.00 万元。 2022 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 辆, 车均运行维护费 0.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 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合计 230.73 万元, 比上年增加22.12 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61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6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度车辆 3 台, 46.23 万元; 单位价值 10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391.49 万元。
六、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 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 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及单位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政府提供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2 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委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78.91万元,重点项目包括:运河商务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项目、运河商务区封闭管理项目、运河商务区意向企业准入评估服务准入项目,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及自评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