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通政办发〔2018〕32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方案、自采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村级燃气安全管理员(管护员)资金补贴方案、非经营性公服设施项目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1-07 16:04    来源:区政府办

分享:
字号:        

政策文件:(通政办发〔2018〕32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农村地区“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方案、自采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村级燃气安全管理员(管护员)资金补贴方案、非经营性公服设施项目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201710月底已完成的7个乡镇101个村庄5.6万余户的农村“煤改气”工作成果能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挥作用,巩固农村“煤改气”村庄无煤化成果,确保“煤改气”项目长期稳定运行。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由我委牵头建立“煤改气”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此项工程已列入2018区政府折子工程。目前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了农村“煤改气”自采暖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及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村级燃气安全员资金补贴方案及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资金补贴方案。

一、文件背景依据

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2016-2017年度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71号)文件,为确保201710月底已完成的7个乡镇101个村庄5.6万余户的农村“煤改气”工作成果能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挥作用,巩固农村“煤改气”村庄无煤化成果,确保“煤改气”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特制定此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

1.农村“煤改气”用户冬季采暖气价补贴方案

采暖气价补贴标准:

通过对2017-2018年冬季采暖用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平均居住面积约120平方米房屋用户日平均用气量为10.83立方米,一个取暖季每户平均用气量1300立方米,按“煤改气”与“煤改电”农户自付费用持平的原则,“煤改气”农户一个取暖季补贴费用上限为1079元,平均用气补贴0.83/立方米。补贴费用由燃气企业以等值气量的方式发放至用户。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采暖季用气量在820(含)立方米以下的部分,市级补贴0.38/立方米(由市财政局依照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用气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政容【2013454号文执行),在此基础上区级再补贴0.45/立方米;用气量在820-1300(含)立方米的部分,区级补贴0.83/立方米。

2)用气量超过1300立方米的部分不予以补贴。

2.用户自采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为确保自采暖补贴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了《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自采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自采暖用户气价补贴资金程序及各方职责。

自采暖补贴资金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以燃气供应企业两次入户抄表数据测算出采暖用气量,按补贴标准计算核定补贴量后,燃气供应企业向居民用户予以等值气量补贴。

3.村级安全管理员资金补贴方案

考虑到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的专业性、特殊性、危险性,特别是广大农村用户第一次使用燃气设施,对燃气设施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不能熟练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不能合理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是“煤改气”村庄安全稳定运行的隐患。需在“煤改气”村庄设置村级燃气安全管理员队伍,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入户巡查、巡检等相关工作,以便成为联系村民、燃气企业、乡镇、村政府机构的纽带,承担起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违法用气及损坏燃气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为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拟成立村级燃气安全员管护队伍,区财政对安全员资金进行定额补贴。

补贴范围:包括9个乡镇103个村(包括小堡村和外郎营村两个试点村),涉及“煤改气”改造户数5.7万余户。

安全员配置标准:安全员由乡镇负责组织招聘、管理、考核,燃气办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培训。安全员人数根据“煤改气”村庄规模按照500户以下村庄2名,500户以上村庄4名的标准配置。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补贴,全年12个月计算,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安排,每半年支付一次。补贴发放自2018111日起实施。

补贴资金拨付方式: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至区城管委,城管委支付给各乡镇,由乡镇组织发放至个人。

4.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资金补贴方案

依据市政府签发的京政办法【20176号文件的要求,在完成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时,同步实施村委会及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改造工作,市财政对改造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对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含)户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级财政在市级财政补贴基础上进行配套补贴。

补贴范围:2017年通州区农村“煤改气”村庄村委会及非经营性村民公共活动场所进行“煤改气”改造所发生的户内管线及燃气设备安装工程费用。

补贴标准:

非经营性公服设施“煤改气”工程由各乡镇负责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编制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按结算评审审定价格的80%补贴,不足部分由乡镇、村自行筹措。

资金拨付方式: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支持,区城市管理委根据财政评审报告向区财政申请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区城市管委,由区城市管委分拨到各乡镇政府。

三、惠民利民举措

   为减轻“煤改气”用户负担,按“煤改气”与“煤改电”农户自付费用持平的原则,对农村“煤改气”用户进行冬季采暖气价补贴。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