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5-05-09 16:01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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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我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数据进行了核实,拟决定废止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征求意见时间:按照上级清理文件的时限要求和工作安排2025年59日至2025年68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5号通州区司法局

3.联系电话:010-69520684

4.电子邮箱:sfjwenshen@bjtzh.gov.cn 

通州区司法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1:通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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