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典型案例——换砖事小,安全事大!

时间:2025-09-08 10:48:00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5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建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外包施工单位某材料公司在更换回转窑耐火砖时,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违规进入有限空间场所作业,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七条第三款。

处理结果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结合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对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某罚款3000元。

专家评析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或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回转窑作为水泥、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核心高温煅烧设备,其属于有限空间,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回转窑更换耐火砖。本案中,该材料公司在更换回转窑耐火砖时,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违规进入有限空间场所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分享: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