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通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服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审批“零跑腿”全覆盖,自2025年8月1日起,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对开通使用的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业务及印章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开通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核与辐射类),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共六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规范事项及内容
1.2025年8月1日起,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统一使用“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批专用章”。
2.2025年8月1日前已核发的纸质行政许可文件仍具法律效力,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3.电子证照与传统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获取方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核与辐射类)、辐射安全许可登录“京通”小程序→“亮证”模块→下载电子证照。
2.排污许可用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或“一证通”证书登录北京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进行预览、下载企业电子证照。
特此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1日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