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实施日期]2008-10-13 06:48:13
  • [成文日期]2008-10-13 06:48:13
  •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08〕4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08-10-15 06:48:13
  • [有效期]现行有效

关于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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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08〕43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方案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是国务院对基层单位的一项重要表彰项目。自2002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20089月,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对照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十项评估指标,将通州区确定为候选单位,推荐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0810月底前派专家组对北京市争创“国优”单位的三个区和两个被命名“国优”三年以上的区一并进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情况;各部门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各级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情况;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兑现、政策落实情况;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情况;出生缺陷预防情况;优质服务全面开展情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情况等。为了确保争创“国优”工作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顺利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为全区人民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全区广大基层单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朝着规范化、人性化方向发展,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使全区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工作安排

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迎接“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协调配合。此次争创“国优”工作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阶段。

20089月初至9月中旬,邀请国家人口计生委项目专家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分三个层次进行培训。

1.对区人口计生委全体工作人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主管领导及计生办主任进行培训。

2.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体计生工作人员;全区计生专干、重点村(居)的书记、主任、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和具体业务指导。

3.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计划生育宣传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和指导使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全面理解和把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理念、新内容。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报社及各乡镇宣传部门要在全区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争创“国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区、镇、村(居)三级向群众承诺的服务事项和为群众所做的好事、实事等。

(二)自查阶段。

20089月中旬至9月底,各相关单位对照京通发〔200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各自职责、通人计发〔20081号文件、十项评估指标(附件2)进行自查,对未达到评估指标的项目要立即整改,确保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三)检查指导阶段。

200810月初至10月中旬,区人口计生委严格按照“国优”标准和专家的指导,分组对各相关单位的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组织好领导座谈、群众座谈、入户、问卷、调查等一切准备工作。

(四)迎接检查阶段。

200810月下旬,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来我区进行评估验收。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2006-2008年)三年的履职情况,准备汇报材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三年的优质服务工作准备汇报材料;区人口计生委准备多媒体汇报材料。各相关单位也要准备好相应的汇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争创“国优”工作和迎接“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是全区2008年的一件大事,必须抓紧抓好,如期达标。各级领导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责成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扎实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估的十条标准认真加以落实,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总结各自的履职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争创“国优”工作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顺利达标。

(三)充分准备,迎接评估。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于200810月下旬来我区进行评估验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评估标准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此次评估,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1.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

2.通州区争创“国优”计划生育定量指标分解

附件1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

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总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县、乡、村计生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3.县、乡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4.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力)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5.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6.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7.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8.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9.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10.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附件2

通州区争创“国优”计划生育定量指标分解

 

定  量  指  标

        责 任 部 门

1

三年来党政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公民享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计生委.乡镇.街道.财政局

2

经费纳入区、乡、镇级财政预算,拨付到位,人均经费投入到位。

财政局.乡镇.街道

 

区、乡、镇计生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

计生委.乡镇.街道

3

区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三年来依法服务,无医疗事故发生。

计生委服务站

 

村级服务室设施健全,满足群众需求。

卫生局.乡镇.

4

服务人员编制落实,执业医师、护师注册及晋升渠道畅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计生委服务站

 

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形式多样。

乡镇.街道.村居

5

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90%)。

乡镇.街道.村居

 

避孕方法知识知晓率(85%)。

乡镇.街道.村居

 

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

乡镇.街道.村居

6

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

乡镇.街道.村居

 

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80%)以上。

乡镇.街道.村居

 

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率。

卫生局.计生服务站.村居

 

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90%)以上。

村居.卫生局

 

人流出生比(0.30)以下。

卫生局.计生委

7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

乡镇.街道.村居

 

全面开展出生一级预防。

卫生局.计生委

 

生殖保健服务率。

卫生局.计生服务站

8

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准确率(95%)以上。

计生委

 

建立了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机制。

乡镇.街道.村居

9

符合政策生育率。

计生委

 

出生性别比。

计生委

10

区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

计生委服务站

 

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90%)以上

乡镇.街道.村居


主题词:计划生育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10 月15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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