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2025-07-02 08:05:00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5-07-02 08:05:02
  • [有效期]现行有效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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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20〕1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7月2日   


附件: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通安监发〔2007〕41号

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各乡镇 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员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

2

通安监发〔2017〕18号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普数据更新和企业台账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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