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2025-09-26 10:55:43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5-10-11 10:55:55
  • [有效期]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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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我委对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通州区教委行政办公会2025年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日起不再执行。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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