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日期]2024-07-19 08:45:52
  • [成文日期]2024-07-19 08:45:50
  • [发文字号]通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11号
  • [废止日期]2025-03-26 08:45:50
  • [发布日期]2024-07-19 08:46:01
  • [有效性]失效

(失效)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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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11号)

各单位:

为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链集聚发展,激发现代种业、种植业发展新动能,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党政机关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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