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日期]2026-06-27
  • [成文日期]2026-06-27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11-02 00:00:00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启动《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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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副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现启动2026年度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申报项目及支持标准

本次集中申报共包含6类扶持项目,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1.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园区支持,最高10万元;

2.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发展项目支持,最高10万元;

3.人力资源服务数智化创新项目支持,最高10万元;

4.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成果支持,最高10万元;

5.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海外设立机构扶持资金,最高5万元;

6.人力资源行业供需对接活动扶持资金,最高10万元。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税务征管、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虚假申报财政资金等违规情形,按要求完成行业统计报送。

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档位标准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对应申报表及申报指南。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本次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至2026年11月22日17:00,申报主体请于2026年11月2日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按照各项条款具体要求,于申报期内上传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进行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附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2.申报主体须提交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不重复申领支持作出书面承诺。

3.各项目专项材料清单详见对应申报表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室

联系电话:010-8081705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1.《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2.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度申报表.docx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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