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日期]2026-10-16 19:00:12
  • [成文日期]2026-10-16 19:00:12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10-16 19:00:12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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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乡镇、农业经营组织: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秸秆饲料化提升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文件部署要求,围绕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6日  

通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秸秆饲料化提升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文件部署要求,围绕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高效、可持续的秸秆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筑牢农业生态安全屏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建设1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通过梳理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和效果评估,打造以秸秆综合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示范样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二、主要实施内容

(一)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

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壤条件、种植模式分类施策,推广适配的覆盖、碎混、深翻等还田措施,及时解决作业难题,切实提升科学规范还田的覆盖率和到位率。

  • 加快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能力。

充分摸清市场需求、销售渠道、现有技术和装备等情况,按照“科技支撑、市场运营、生态循环、窗口示范”的工作思路,重点支持有意愿、有场地、有技术、有资金的市场主体参与典型示范场景建设,加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落地推广和应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本年度重点支持饲料化应用,通过秸秆粉碎、揉丝等先进工艺加工秸秆高营养饲草,实现秸秆高值化利用。

  • 持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立足通州区秸秆资源分布与多元利用的市场需求,培育技术先进、装备完善、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市场主体,推动秸秆“收、储、运、加、销”发展。推广“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灵活离田收集模式,减少秸秆带土打包,进一步降低秸秆离田收运成本。

  • 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时规范完成区域种植基础情况、农户秸秆离田利用、市场主体收储利用等多维度数据的采集填报。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完成相关数据报送。

 三、方法步骤

2026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下达中央资金398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补贴、农作物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监理服务等内容。

1.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主体培育

由各乡镇征集作业实施主体,候选作业主体申报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细化项目实施全过程,明确项目总投资、秸秆离田作业面积、每亩单价及配套机械设备购置目录与价格明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级专家开展论证,择优确定1家项目实施主体,承担我区2026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任务;并将拟定实施主体在“通州三农”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实施主体报送的项目方案中的设备购置补贴部分开展财政预算评审。

建设主体需配备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设备,承担小麦、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具备开展秸秆收储、处置所需的固定经营场地。

设备购置补贴标准:对不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需购置的机械设备按财政预算评审结果给予设备购置费用50%的资金补贴;

秸秆离田作业补贴:补贴实行“先作业、后补助”。项目主体完成秸秆全链条离田作业,根据实际作业面积,拨付补助资金。

  1. 第三方监理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项目监理工作,对项目建设主体及项目实施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方监理服务经费不超过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通过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规范项目操作流程、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项目高质量、按计划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区农业农村局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作业和加工环节、数据资料等进行重点督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明确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限定整改期限,保证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有序、数据真实准确,能够按时圆满完成。

(三)谋划创新发展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传播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强农民对秸秆有效利用的认知和积极性,提高其主动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收集、系统总结、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规范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属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通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精准投入与使用,为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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