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6-10-08 14:59:55
  • [成文日期]2026-10-08 15:00:02
  • [发文字号]〔〕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10-08 15:00:11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揭榜挂帅”发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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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现以“揭榜挂帅”方式公开征集绿色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及产业化孵化整体解决方案。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揭榜挂帅”

二、建设要求

本项目重点围绕绿色先进能源与低碳环保、新材料、生物制造等核心方向。由揭榜单位集聚国内外绿色低碳领域顶尖产业、技术、投资专家组建专家研判团队,遴选颠覆性、前瞻性绿色技术。聚焦多路径绿色能源体系工程化验证、固废资源化处置,环保及可降解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工艺开发、性能优化与规模放大、微生物底盘构建、代谢通路优化、生物催化及连续化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概念验证、工程化及产业化验证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技术交易转化方面的资源对接,并对完成验证的项目开展深度孵化培育,通过导入产业基金、对接社会资本、链接市场订单等方式加速技术商业化落地。

三、建设指标

1.建立标准化技术遴选研判流程,累计入库储备绿色低碳候选技术不少于30项,商业验证牵引技术验证,其中开展商业验证和技术验证双验证项目不少于8项,完成工程化及产业化验证项目不少于2项。

2.对完成验证的项目开展深度孵化,完成首轮融资企业不少于1家,融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3.组织绿色技术产业对接、投融资、成果路演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

4.建成不少于8人的技术经理人服务队伍,其中不少于3人的专职技术经理人。

四、申报单位要求

(一)揭榜主体:由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型或转化型企业牵头组成揭榜团队,鼓励产学研联合体申报,每个团队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均需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各参与单位须具备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

(二)能力要求:揭榜团队应具备与榜单任务相关的国际资源链接、核心技术遴选、工程化验证能力和产业化落地经验。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产业化或投资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建设方案:揭榜方案应充分融入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深刻理解,并体现在具体建设内容中;需对榜单任务需求全覆盖,具有科学、合理、明确的技术路线、验证方案及考核指标,产业化应用方案应具备可行性与保障性。

(四)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编制应真实、合理,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要求,鼓励申报单位以自有资金对建设内容进行配套。本项目申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执行周期:申报项目应在2026年启动实施,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1.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17: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申报单位须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本单位申报课题审核并统一提交,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WORD版,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版。

2.企业简介(不超过500字)。

3.项目负责人介绍,包括职务、学历职称、联系电话、工作业绩等(不超过500字)。

4.电子营业执照。

5.2026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完税证明复印件,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6.申报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六、项目实施流程

(一)公开发榜。榜单按程序通过北京市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发布,广泛征集社会创新主体揭榜申报。

(二)揭榜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对揭榜单位资质条件、政策相符性、储备技术创新性、验证方案可行性、考核指标设置、经费合理性等进行论证。

(三)行政决策。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统筹考量拟立项项目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契合度,按程序决策对拟立项项目按规定程序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签约立项。公示无异议后,通州区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权责、阶段目标与考核要求,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项目管理。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由通州区科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任务书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实施工作。

(六)综合绩效评价。项目执行完毕后,由通州区科委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七、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参照《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科发〔2025〕8号)和《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通科发〔2023〕9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符合科技信用要求,须无不良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视为申报无效。

2.通州区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通州区科委无关。

3.申报单位所申报的同一项目或同一事项,已获得财政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揭榜团队及参与人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559852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x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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