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6-09-09 17:23:12
  • [成文日期]2026-09-09 17:23:12
  • [发文字号]通科发〔2026〕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2026-09-09 17:23:12
  •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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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发〔2026〕9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后补助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州区科技后补助项目的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后补助,是指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或者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等活动,区科委根据具体事项的实施结果、绩效等,事后给予补助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

第二章  工作流程与管理监督

第三条  通州区科技后补助项目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发布通知:区科委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等。

(二)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审核评估:区科委组织对申报材料及项目成效进行审核、评审或评估。

(四)公示拨付:拟补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第四条  后补助资金由单位统筹使用。

条  区科委负责对科技项目后补助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章  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及通州区科技资金、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办法由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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