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20 09:26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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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一、2022年度预算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38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关,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区民政局内设九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社会福利综合科、社会救助管理科、社会建设综合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事务工作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科;下属二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

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本区社会建设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本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本区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本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组织社会工作人才登记和继续教育。做好本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落实城乡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做好本区婚姻、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行政编制40人,实际35人;事业编制96人,实际73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8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一老一小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养老服务工作

全力推进具有副中心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以软硬件建设为重点的机构养老服务水平。2022年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①.全力推进居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一是修改完善出台《通州区养老服务驿站扶持实施细则》;二是加强监管提升养老驿站规范化、标准化运营水平;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养老驿站扩面建设。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一是研究出台《通州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实施细则》;二是试点启动3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安装“一键呼”服务项目;四是继续加快养老助餐点建设。

②.着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在养老机构硬件建设方面,一是实现区养老院建成运营;二是按照均衡布局的要求加快新建街道的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是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服务设施提升为重点的专项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在养老机构软件提升方面,一是继续推进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资金运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综合监管;三是继续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2)儿童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调整成立为契机,推动各部门沟通与协作,合力推动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街(乡镇)、社区(村)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二是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为目标,完成年度争创任务。三是持续开展“通惠明天”儿童福利服务项目,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全区所有儿童,面向社会开展儿童福利保护的政策宣传和公众倡导。

(3)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

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以居民热线和关键小事为突破,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总体工作思路: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分三步总体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力打造具有副中心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板”。第一步是固本强基,加快补齐基层社会治理在体制和机制上的短板和弱项;第二步是全面提升,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水平;第三步是打造特色品牌,分类指导形成副中心基层社会治理的品牌和特色。2022年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加强具有副中心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顶层设计

一是组建基层社会治理智库。二是紧密结合副中心实际,制定发布《通州区社会治理“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研究制定《通州区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四是安排部署2022年度工作方案。

(2)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安排

①.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撤村建居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街镇交叉管理区域的撤村建居工作。

②.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一是以全面推行楼门院治理为重点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二是以动员居民广泛参与为重点推行居民议事厅制度。三是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重点,利用社会动员平台,以逐步做实基层六大专项委员会为抓手,积极探索多方共建共治的渠道和途径。四是持续抓好社区减负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五是以“12345热线治理和”社区2个关键小事为切入点,及时梳理总结成功案例,形成副中心可持续可复制的基层社会治理,及时推广。六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区级财政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制定、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3)大力推进社区工作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①.严格社区队伍建设管理。一是严格社工队伍的进出口管理。二是下决心解决社工的借用返岗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社工队伍的绩效考核。

②.持续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培训。一是整合发挥社区培训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干部学院、成教中心、专家智库、社区书记工作室、社区大讲堂等平台作用。通过举办骨干班、普及班、职称班、专题班及师带徒等方式开展多种类型的培训、比武、练兵,提升整个社工人才队伍的水平。二是全面推行社区服务站“综合窗口”“全科社工”模式,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工作指导手册,逐步实现社区“全科受理、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实行“一口受理”、预约办理、为行动不便的居民上门办理,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

3、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围绕“七有五性”弱有所扶指标提升低保救助水平

(2)围绕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着力构建精准救助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救助联动机制和家庭顾问机制,确定精准救助服务模式。

(3)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救急难和专项救助水平

(4)完成救助站升级改造

按照国家二类站的标准完成升级改造,提升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水平。

4、加快社会事务治理稳步提升

(1)婚姻登记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步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5A级婚登中心改造提升工作。 

(2)殡葬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通州区殡葬建设专项规划,积极探索,用改革的模式启动乡镇公益性墓园建设试点,提高全区公益性墓园建设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墓穴拆迁成本,进一步解决村级自然埋葬点散埋乱葬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建立移风易俗长效机制。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区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183498.40万元,比2021年29264.88万元增加154233.52万元,增长527.03%。其中:财政拨款183498.40万元,比2021年29264.88万元增加154233.5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022年区民政局本级收入预算179923.25万元,比2021年28163.69万元增加151759.56万元,增长538.85%。其中:财政拨款179923.25万元,比2021年28163.69万元增加151759.5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143.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5%,比2021年3301.69万元减少158.65万元,下降4.8%。

(二)项目支出预算176780.21万元,比2021年24862.00万元增加151918.21万元,增长611.05%,增加原因主要为2022年将145049.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首次纳入预算批复范围。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征地超转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定期补贴补助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7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0.14万元减少0.12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餐饭、停车费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万元,其他3.81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10.31万元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3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6780.2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附表。

(三)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本部门2022年固定资产总额383.60万元,其中:车辆2辆,45.82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3万元。

(七)名词解释

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事前绩效评估:指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个人涉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权益以及其他有关财政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

2022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详见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模板

附件: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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