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通州区卫健委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09-30 15: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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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参与推进京津冀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北京市和本区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区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区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区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区的市级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本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卫生健康委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药械科)、中医科(科技教育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人口与老龄健康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

我系统包括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医疗机构,2家行政机构,7家卫生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7人,实有人数97人;事业编制2874人,实有人数2874人。离休人员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45,103.21766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90.000524万元,下降3.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7,242.630118万元,比上年减少229.526483万元,下降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28.8157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21%;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96,883.8024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3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230.0118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4,723.603190万元,比上年减少23,248.670900万元,下降3.33%,其中:基本支出548,544.5801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30%;项目支出126,179.023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7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807.893180万元,比上年减少65,274.790269万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2020年度财政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较多,2021年疫情得到遏制,随之相关财政投入下降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40.878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828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教育支出43.3589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0.3130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5%;

 卫生健康支出166,749.1535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9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78.6902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

 住房保障支出7,577.1802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2.1828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182899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2.1828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1828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此项经费为党员活动经费,由区委组织部安排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3589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358917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3.3589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3589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此项经费为我区潞河医院使用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650.3130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2.953027万元,增长2.0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0,134.8810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7.901040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为我系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15.4319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948013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为我系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6,749.1535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546.298206万元,增长52.70%。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1,112.3904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72.070458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晋级晋档、增人增资及一次性核增绩效等追加人员经费。

 “公立医院”(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39,984.0270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393.907089万元,增长56.25%。主要原因:市央两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及追加区级潞河医院设设备购置、中医医院二期、新华医院一次性核增绩效等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4,269.0179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1.427397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2020年度财政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较多,2021年疫情得到遏制,随之相关财政投入下降。

 “公共卫生”(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9,321.2131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538.903185万元,增长149.32%。主要原因:市央两级公共卫生补助、疫情防控资金及追加区级院前急救、疾控中心疫苗款等资金。

 “中医药”(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791.731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1.731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央两级中医能力提升等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791.0322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51.032202万元,增长302.16%。主要原因:市、央两级奖扶特扶补助资金到位。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7,299.2209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70.439048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文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0.8%降低为9.8%。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8,180.5203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690.520317万元,增长1,569.49%。主要原因:市央两级医改考核奖励资金、追加区级潞河医院科研发展建设资金、中医及康复能力提升项目等经费。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8.6902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8.69023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78.6902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8.6902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对口支援帮扶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577.1802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102.540270万元,增长1,496.4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7,577.1802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102.540270万元,增长1,496.41%。主要原因:2021年住房公积金预算不在区卫健委批复内,根据缴费情况按季度据实向区财政申请。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本单位不涉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4,431.06138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8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0.91272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900000万元增加353.0127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500000万元减0.50000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60.9127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400000万元增加353.5127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326.4016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26.401600万元。主要原因:各别单位按车辆批复及车况在各年度分别更新购置了车辆,2021年购置(更新)5辆,车均购置费65.28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4.5111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400000万元增加27.111124万元,主要原因: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单位预算中未批复“三公”经费,但在实际执行中,车辆运维费是必须支出事项,并体现在会计核算中。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7325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08638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53622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5595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784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89.401117万元,比上年增加7.192890万元,增加原因:日常维修护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9.807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57.5647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7.534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4.709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3.447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3.924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56.000000台,5,889.19459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9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0.47681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指出,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综合判断,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政府部门要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充分发挥全面两孩政策效应,综合施策,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

本项目的设立,落实了政府计划生育工作财政投入责任,对按政策生育的对象实施奖励,对“残独、失独”家庭实施特别扶助,体现政府关怀,缓解了“残独、失独”家庭的养老负担,缓解了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基础性的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指定的代理发放机构,将扶助金直接划转到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建立的扶助对象个人账户。2021年度预计发放补助人数分别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17839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800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950人。截至2021年底分别为17242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813位享受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员、909位享受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员发放扶助金。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涉及资金共计5,145.91万元,其中包含2020年项目结余230.22万元,2021年项目预算下达资金4,915.69万元。

项目评价资金为4,915.69万元,其中:(1)《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京财社指〔2020〕2348号)186.00万元;(2)《2021年社会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京财社指〔2020〕1885号)4,729.6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评价范围内实际支出4,751.58万元,预算执行率96.66%。

 2.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为:通过绩效评价,核实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提出相关建议等。

(2)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是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评价范围是:京财社指〔2020〕2348号支出186.00万元,京财社指〔2020〕1885号支出4,565.58万元,共计4,751.58万元。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公开公正原则。评价工作客观、公正、透明,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比较法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核对法、成本效益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来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每个评价结论均有支撑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

为了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的要求,参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评价机构通过分析研究被评价单位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并与专家组、项目单位充分协商,制定了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绩效等级根据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得分确定,其中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满分分别为10分、20分、45分、25分,四项总分为100分。绩效等级标准为: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60—80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对通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说明的通知》(通财绩效发〔2019〕599号)文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项目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未按要求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或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额度75%的,其评价结果在相应的考核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

综合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三级指标评分=∑本级所含有的四级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评分=∑本级所含有的三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评分=∑本级所含有的二级指标得分

综合得分=项目决策得分+项目过程得分+项目产出得分+项目效益得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认真研究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方案中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总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2)入户及资料准备

2022年4月15日,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开展了入户调研,与项目单位初步沟通项目情况,并明确了评价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会后,为提高绩效报告撰写及资料提交质量,评价工作组多次电话辅导区卫健委编制绩效报告及附表、准备项目资料,并对提交的绩效报告及资料进行审核、建议。截至2022年5月19日,区卫健委提交了项目绩效报告终稿及较为完整的项目资料。  

二是实施阶段:

(1)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

以公平公正为前提,评价工作组聘请了管理、财务、业务等多方面的专家共同组建专家组。遴选管理、业务专家方面,评价工作组选取了项目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专家,从技术角度把握项目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在遴选财务专家方面,评价工作组聘请了财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分析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实际支出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向专家报送项目资料

评价工作组制定了专家工作手册,从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和技术角度向专家介绍了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工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项目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连同专家工作手册,评价工作组将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报告及项目材料报送给专家,请专家熟悉项目情况,便于后续评价工作的开展。

(3)召开专家预备会

2022年5月21日,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由评价工作组、评价专家组共同参加的专家预备会。会议就绩效评价的背景、评价方式方法、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有效沟通与交流,形成了初步评价意见。会后,评价工作组整理形成《项目补充资料清单》反馈至区卫健委。

三是分析评价:

(1)召开现场评价会

2022年6月1日,组织召开了由区财政局、评价工作组、专家组及区卫健委项目有关人员共同参加的正式评价会(视频会议形式)。专家组就前期了解的项目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与区卫健委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项目资料情况及现场沟通情况,各位专家分别出具个人意见,并通过讨论形成统一的专家组意见。

(2)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总结本次评价工作,并根据专家组意见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相关问题和建议,以及评分表、专家组意见等相关附件,较全面地反映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成果。在征求区财政局和区卫健委的意见后,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州区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综合得分90.59分,其中,决策7.94分,过程16.93分,产出42.20分,效益23.52分。通州区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一是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根据《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立,与区卫健委“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区计划生育政策”的部门职责相符,立项依据较充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区卫健委根据2018年、2019年、2020年3年扶助人群的综合增长情况制定了本项目年度预算,经区卫健委党工委(扩大)会通过后,随部门预算申请立项,立项程序较规范。但也存在不足,作为经常性项目,区卫健委对以往实施效果存在不足缺少梳理总结;立项决策支撑资料不完整,缺少项目单位关于计划生育补贴的中长期规划。

二是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明确了“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的养老问题”“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的工作目的,阐述了“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效果,目标定位完整清晰,与项目拟实施内容相关,与预算支出方向匹配,与区卫健委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相关。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但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完整、不严谨,缺少年度资金总额;年度目标涉及金额(5,132.95万元)与申报金额不一致(4,915.69万元)。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围绕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但该项目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足。如时效指标设置为“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未设置资金拨付的时间节点;质量指标设置了覆盖率;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为“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缺少考量的基础数据标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2.66%,设置得较为精准。

三是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根据2018年、2019年、2020年3年扶助人群的综合增长情况制定了2021年奖扶特扶项目年度预算,但对扶助人数的预判不精准,预估人数不准确直接造成执行数和执行率的偏差。预算编制科学性待提高。

(2)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扶助、伤残扶助和死亡扶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是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两项基本奖励制度。奖扶涉及的人群是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特扶涉及的人群是本市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根据《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奖扶每人每年2,100.00元,特扶子女伤残每人每年7,080.00元,子女死亡每人每年8,640.00元。各项补助均已按标准拨付至扶助对象账户,资金分配与对应的任务量相匹配,资金分配较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一是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

2021年项目预算下达资金4,915.69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京财社指〔2020〕2348号)18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21年社会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京财社指〔2020〕1885号)4,729.69万元于2021年6月18日拨付至区卫健委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预算执行

2021年项目涉及资金共计5,145.91万元,其中包含2020年项目结余230.22万元,2021年项目预算下达资金4,915.69万元。项目评价资金为4,915.6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评价范围内实际支出4,751.58万元,预算执行率96.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

中央提前下达2021年市对区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通过指定的代理发放机构,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建立的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奖励扶助金直接划转到扶助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支出与项目预算批复用途相符,区卫健委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卫健委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通州区2021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工作,结合通州区的工作实际,制定了《通州区2021年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制度比较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为认真执行北京市《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区卫健委及时召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培训暨专项资金部署会,对全区的奖扶、特扶工作作出总结和部署,做好资金发放档案留存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资金使用办法及实施方案,但项目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伤残扶助、死亡扶助”资金,扶助对象涉及面较广,但是在项目资料中缺少奖扶对象的动态管理台账,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21年底,项目完成了对辖区内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723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795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5645人(包括审核新增加和退出人员)完成了年度补助发放目标。

(2)产出质量

通过项目实施,补助资金按时准确发放至补助对象,未发生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产出质量合格。

(3)产出时效

项目资金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奖扶、特扶经费的统一发放工作,项目按时完成,达到“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的要求。

(4)产出成本

区卫健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对产出成本指标设定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590元/人/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为720元/人/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为175元/人/月,资金采取按文件标准定额方式发放,成本控制良好。

 4.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区卫健委通过实施奖扶、特扶制度,在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开展奖励扶助项目,有利于缓解农村老年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困难,进一步解决了“三农”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逐步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

该项目是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必要手段。为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实施效果较显著。

(2)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分析资料显示,发放的8000张问卷中,7416人对此项工作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表示满意,占问卷总量的92.7%。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欠缺

作为经常性项目,区卫健委对以往实施效果、存在不足缺少梳理总结;立项决策前缺少项目的具体需求调研与分析资料,未提供项目单位关于计划生育补贴的中长期规划,立项决策支撑资料不完整。

2.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明确性不足

 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完整、不严谨,缺少年度资金总额,年度目标涉及金额(5,132.95万元)与申报金额(4,915.69万元)不一致;项目质量指标仅设置了覆盖率,未设置发放的到位率、及时率指标;时效指标设置为“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未设置具体发放时点;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为“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缺少考核的基础数据标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2.66%,设置得较为精准,但设置依据不明确。

3.预算编制科学性待提高

项目根据2018年、2019年、2020年3年扶助人群的综合增长情况制定了2021年奖扶、特扶项目年度预算,但对扶助人数的预判不精准,预估人数不准确直接造成执行数和执行率的偏差。预算编制科学性待提高。

4.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资金使用办法及实施方案,但项目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伤残扶助、死亡扶助”资金,扶助对象涉及面较广,未见到有关资金分配的论证依据,缺少奖扶对象的动态管理台账,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六)有关建议

1.提高立项决策科学性

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加强年度需求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做好纵向、横向对比分析,为项目决策、补充项目政策依据文件,为预算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绩效评价意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提高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依据绩效目标配套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以利于绩效管理和评价。

3.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合理测算各项需求与资金的匹配度,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监管及成本控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1年通州区奖扶、特扶经费发放工作共涉及18964人,区卫健委近几年将奖扶、特扶经费通过零余额账户拨付至农商银行,再以报送数据盘的方式通过农商银行统一发放至受助人。

采取网上发放形式主要原因有两项:一是根据原北京市计生委相关要求,奖扶、特扶人员开户银行均要求为北京农商银行,跨行发放过程较为繁琐。二是银行仅每日上午可办理零余额账户相关业务,如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发放至个人,由于本项目资金覆盖的奖扶、特扶受益人数较多,目前银行方面从支付效率上无法保证受助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收到补助资金,极易导致受助人员产生误解。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不涉及

附件: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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