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通办字[2019]38号),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关,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区民政局内设九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社会福利综合科、社会救助管理科、社会建设综合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事务工作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科;下属9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北京市通州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养老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本区社会建设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本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本区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本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组织社会工作人才登记和继续教育。做好本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落实城乡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做好本区婚姻、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0人,实有人数35人;事业编制136人,实有人数10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772.282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7,400.145362万元,增长15.21%,增加主要原因为财政专户返还区管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73340.4万元;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636.084805万元,比上年增加6,006.499174万元,增长5.33%,增加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634.61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772.282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7,400.145362万元,增长15.21%,其中:财政 拨款收入49,063.1486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7.23%;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1,833.497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 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0,875.636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3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8,636.084805万元,比上年增加6,006.499174万元,增长5.33%,其中:基本支出 4,921.4409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5%;项目支出111,881.1465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31%;上缴上级支出 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833.4972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 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132.712974万元,比上年减少383.242990万元,下降0.7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42.879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68.736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1%;
卫生健康支出406.745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8%;
城乡社区支出1,147.999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住房保障支出484.1969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
其他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2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200000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2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20000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其他单位预算项目转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4,168.7366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701.296659万元,增长55.16%。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501.5032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88.503277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通州区殡仪馆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导致相关资金支出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107.4378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962149万元,下降0.45%。
“抚恤”(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2.0563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056336万元,增长120.56%。主要原因:临时追加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宣传费等支出导致超预算。
“社会福利”(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1,021.6387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986.718712万元,增长109.48%。主要原因:老年人三项补贴等补助资金符合条件人员增加导致超年初预算。
“残疾人事业”(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796.9460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7.053971万元,下降2.80%。
“最低生活保障”(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7,218.0255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8.025553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低保标准调高导致超预算。
“临时救助”(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028.5712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68.571202万元,增长123.60%。主要原因: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导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338.0463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046339万元,增长2.53%。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8.9736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53660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区殡仪馆由差额预算单位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追加相关资金导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115.537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03.537700万元,增长572.47%。主要原因: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导致超预算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06.7458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865854万元,增长10.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06.7458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865854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导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资金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47.9996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87.999600万元,增长341.5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87.9996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999600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收到转移支付资金。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870.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7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区养老院建设工程。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90.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5.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支付内蒙古地区对口支援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4.1969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9.436968万元,增长162.0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84.1969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9.436968万元,增长162.07%。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范围导致。
7、“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000万元0.00%。主要原因:支付内蒙古地区对口支援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9.8338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其他支出2,889.8338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889.8338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89.833893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889.8338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89.833893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纳入区级预算批复范围导致无年初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0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13.9717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3649.18630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671.23304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593.552382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0.00000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11.17197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230000万元减少17.0580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3.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760000万元减少9.760000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人员的临时用餐及停车。公务接待42批次,公务接待15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1719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70000万元减少7.298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1719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70000万元减少7.298026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77211万元, 公务用车维修2.3545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0256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33770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171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1.263093万元,比上年增加3.394709万元,增加原因: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35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44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 购服务支出1.491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392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6.119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3.000000台,591.48193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9.9913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 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区民政局内设九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制和行政审批科、社会福利综合科、社会救助管理科、社会建设综合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管理科、社会组织工作科、社会事务工作科、计划财务和审计科。下属9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北京市通州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区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养老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
一、北京市通州区殡仪馆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其中实有16人;主要承担殡葬服务、惠灵山陵园管理等工作。
二、北京市通州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实有5人;主要承担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
三、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实有16人;主要承担本区民政综合保障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北京市通州区社区事务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实有16人;主要承担社区工作指导、减负等事务性工作。
五、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实有4人;主要承担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六、北京市通州区养老事务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实有10人;主要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使用与管理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超转人员的接收、管理、各项经费发放等工作。
七、北京市通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实有15人;主要承担婚姻登记相关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八、北京市通州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中心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实有5人;主要承担困难群众救助、接受救灾捐赠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九、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福利院为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实有17人;主要承担社会福利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依据现有民政对象人员数、现行标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依据,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严谨编制下一年度资金预算,确保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尽量数字化、可衡量。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资金总体支出118636.08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1.440942万元,项目支出111881.146572万元,其他支出1833.49729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