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检查单号:
|
|||
| 检查对象
|
个人
|
姓名
|
|
|
| 性别
|
|
|||
| 证件类型
|
|
|||
| 证件号码
|
|
|||
| 个体工商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名称
|
|
|||
| 类型
|
|
|||
| 组成形式
|
|
|||
| 经营者
|
|
|||
| 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名称
|
|
|||
| 类型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名称
|
|
|||
| 类型
|
|
|||
| 负责人姓名
|
|
|||
| 住所或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
|||
| 检查地点
|
|
|||
| 检查事项、内容、方法及结果
|
||||
| 检查事项
|
检查子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
|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
是否存在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在本市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如实公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去向等信息(涉密单位或者涉密项目除外)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是否存在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加强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未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擅自丢弃、倾倒、堆放或者遗撒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暂时不利用或者不处置的危险废物,未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设施、场所,并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及书面委托合同的约定及时收集、接收危险废物,或者无故拒收危险废物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破产或者注销的,单位负责人逾期未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移交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存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将属于危险废物的回收废弃电池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未明确单位负责人、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产生时间、数量及流向等情况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妥善保存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时间少于5年;未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永久保存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工业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本企业同一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未建立内部转运管理制度,未记录转运数据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在运输途中抛撒、泄漏、丢弃、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未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或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未报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是否存在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未经消除污染转作他用的,且如实记录其数量、用途和去向的行为
|
□实地勘验 |
□未发现 |
||
| 检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 执法人员:
|
证号:
|
|||
| 备注
|
|
|||
详情请见附件: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检查单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