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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7月24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先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通州区2025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核心要义,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融入审计实践,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政令畅通、维护经济安全,推动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中落地见效,护航“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审计支撑。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政治“方向盘”。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审计谋划、实施、整改、成果运用等各方面,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方向前进。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新时代首都发展全局,聚焦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和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紧盯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重点资金使用安全与绩效,持续强化审计的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更好发挥审计在宏观调控中的政策工具作用,推动审计监督与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是强化审计重点,筑牢发展“防火墙”。进一步聚焦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实际,深入研究、科学谋划审计项目,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前谋划、审中实施、审后整改全过程。聚焦财政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等关键环节,纵深推进审计监督,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在服务副中心发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干部履职尽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持续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压实监督“责任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审计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践行 “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提升系统思维,把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一体推进,统筹“治已病”与“防未病”,运用好整改主体责任清单、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双清单”。加强与区委审计委会成员单位的贯通协同,推进各类监督同向发力,构建全面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坚决纠治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确保整改见底清零。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财政支出有效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实施,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围绕副中心重大发展任务履职发力,不断强化和提升资金统筹与管理效能,财政运行较为平稳。总体来看,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整体较好。
一、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副中心功能定位财政保障落实情况、预算管理改革与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情况、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持续加强行政办公区服务保障,助推“新两翼”建设,助力形成错位联动发展格局。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预算编报管理不够科学、有效。4家单位预算公开结转结余数据与批复数不一致;部分预算收入的“二上”审核数与最终批复数不一致,涉及金额605,385.04万元;个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监管不严;个别债券项目预算安排不严谨,未按计划开工。
2.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或绩效指标填报不完整;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未书面反馈相关部门;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未提供。
3.罚没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不足。将罚没资产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后,持续监督不够,造成部分国有性质的罚没资产疏于管理。
4.存量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收回的存量资金重新支出时,直接拨付至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涉及资金81,399.59万元。
(二)重点部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重点部门开展了202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全面提质增效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部门预算编报不科学。预算项目中,4个项目未执行,2个项目多报监理服务,6个项目执行率较低。
2.内部管理不严。一是未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财务日常管理工作不细致,费用支出审批不严格、提前支付合同款;往来款清理不及时,3年以上应清理未清理的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7,720.47万元。三是部分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程序不完整,涉及金额240.12万元;个别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94.1万元。
3.公务用车及会议费、差旅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不完整;加油卡余额超限额。二是个别会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签批时间晚于会议时间;会议场租费未及时结算,涉及金额3.48万元。三是差旅费支出凭证不完整;个别差旅费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决议。
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通州区京蒙协作奈曼旗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我区京蒙协作奈曼旗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京蒙协作奈曼旗项目资金的投入、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的完成效果。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项目安排方面。一是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不一致,受援地政府未报主管部门履行变更备案手续。二是项目安排不合理,导致申报项目计划调整。
2.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导致结余资金沉淀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8.05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40万元。
3.项目绩效实现方面。一是1个项目未上缴每年绩效,未签订收益金上缴协议,也未与农户签订经营协议。二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审计提出后已按期收回。
(二)“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专项审计
对我区“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项目监管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施工未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过程监管不严;承包方未对工程进行投保。二是部分项目事项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但未进行洽商变更;部分项目工程归档资料存在监理工作日志无相关人员签字。
2.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部分已安装的工程未达到预期效果,个别项目安装的监控系统竣工后未及时进行调试和启用。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计入资产类科目。
3.合同签订审核方面。部分项目合同条款未约定预付款抵扣方式;部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或进度款支付比例超规定标准。
(三)通州区教育系统设备购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教育系统设备购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设备购置领域相关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预算编制与资金管理、采购程序合规性、设备价格合理性、设备管理与使用效能等。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预算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个别单位支出未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要求。三是个别学校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2.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部分单位超数量或价格标准购置资产;部分资产使用率低。二是固定资产台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台账更新不及时。三是购置部分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四)北京市通州区殡葬设施和服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殡葬设施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管况、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1.政策落实方面。未提供立体葬安葬服务、未设置骨灰景观撒散区。
2.殡葬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方面。部分公墓的墓穴面积超标、建设家族墓;个别单位向安置范围外的人员出售出租公墓;部分殡仪服务或商品价格未按规定备案公示。
3.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公墓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部分支出未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物资管理存在未登记入账、不同物品出入库混记等情况。三是部分合同管理和执行不到位。
4.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方面。医疗废物登记台账信息不完整、接运遗体车辆信息登记不准确。
5.殡葬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免费殡仪服务确认单未经亲属签字确认、部分项目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道路工程项目及城市副中心老城地区电力、通信工程项目开展了审计,重点关注程序履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程序履行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应进行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二是投标保证金未从公司基本户转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人印鉴超出有效期。三是未在规定平台开展招投标工作。四是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封面未盖章。五是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
(二)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签约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二是未见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等资料。三是实际开工、竣工时间晚于合同约定。
(三)工程建设实施方面
一是项目开工前未进行图纸会审;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变更建设内容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部分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养护项目施工派单维修不及时;施工单位养护期间未及时修复路面裂缝,绿化成活率低。三是项目开工未经监理审批;监理签批的开工、复工日期与实际日期不一致。四是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修复道路超出道路养护台账范围。二是超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重复计算部分费用,财务记账不准确。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4个乡镇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水资源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监督责任等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未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完善本行业本领域施工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制式合同;2宗裸地未按要求进行苫盖。二是TSP浓度阶段性治理目标未完成、年降尘量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情况。
(二)河流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方面
一是个别一级水源保护区未按级别规定进行保护。二是部分年度用水量超出年度计划;委托承包方开展的河道治理工作超出其经营范围。
(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
林地养护不到位。15宗林地存在树木枯死情况;1宗林地种植了玉米;1宗林地的配套广场未进行有效养护,路面塌陷或堆放垃圾。
(四)土地资源监管方面
一是7宗地块复耕复垦任务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点位的绿地被侵占,长期停放社会车辆。三是新增1宗违法用地未及时处置。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8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71个需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23个分阶段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余14个事项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存量资金、规范资产管理、追回或归还资金等方式,合计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7.93亿元,审计推动修订完善区级制度5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4项。
(二)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通州区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件。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修订完善制度、追回合同款等方式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846.51万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强化源头管控,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与刚性约束体系
深化预算编报水平,精细化编制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审核力度。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协同机制,严格核定、及时催缴,保障收益足额入库、数据真实可核。抓实资金源头管控,做实全流程监督管理。不断优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流程,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切实发挥评估的参考作用。各单位应落实绩效评估结果整改责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夯实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释放投资稳增长动能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管理,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稳增长、促发展作用。紧扣审计发现问题,坚持以审促改、以改促治,聚焦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竣工结决算等关键环节,逐项梳理短板漏洞。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合同履约、现场施工常态化监管。统筹项目建设与资金保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投资综合效益,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激活投资动能,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压实生态治理责任,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严格遵守国土空间规划,依规利用土地资源,严守生态红线,加强“历史性”建设用地的监管,逐步优化生态空间。遵守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严格落实“田长制”、“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坚持源头防治。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全面压实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大力推进整治新增违法违规占耕问题和多年存量违法问题。
(四)深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整改监督管理责任,紧盯审计署、市审计局对我区财政预算管理、隐性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 “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根源,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在区域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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