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京通市监撤听告字〔2026〕第091803号)

日期:2026-09-18 17:4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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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 现向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通市监撤听告字〔2026〕第091803号

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3日办理简易注销登记过程中,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全体投资人(发起人)承诺书》存在股东虚假签名;该公司办理注销前已经存在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对外债务,不符合简易注销“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的适用条件,但其在注销申请环节作出“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的不实承诺,据此取得简易注销登记。

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北京南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的注销登记。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拟认定朱远生为涉案注销登记的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汤雅倩、顾鸿雷   联系电话:010-69516122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51号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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