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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我局办理的北京京诚方盛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向王和(北京京诚方盛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询问通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京通市监询通〔2026〕04-07号
王和(北京京诚方盛贸易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北京京诚方盛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一案,因你为本案关联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请于2026年08月28日15时00分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51号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2. 与本案相关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秦瑶、陶卿 联系电话:010-69528159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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