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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北京聚德友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向北京聚德友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涛、付强、顾小平、顾一军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如下: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通市监张湾撤字〔2026〕第012号
当事人:北京聚德友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17926995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涛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通州工业开发区光华路16号(北京方和正圆商贸有限公司)6号办公楼5层502
2026年1月8日,郭涛、顾一军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2025年12月17日,当事人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由郭涛变更为顾小平、免去王和晨监事的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变更材料中2025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股东会决议不是事实,法人股东北京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顾小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已撤销北京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5日的变更登记—详见“京丰市监看丹撤字[2026]第42071701号”);原执行董事决定中“郭涛”的签字为顾一军伪造。本次变更登记材料提交人顾一军违背提交人承诺书上的相关条款。2025年12月26日,当事人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由顾小平变更为郭涛的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变更材料中2025 年12月24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是事实,形成的决议内容由北京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涛)、付强两位股东同意,本次变更登记材料提交人付强未违背提交人承诺书上的相关条款。
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月3 月7日将上述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变更登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聚德友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的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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