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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都博达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09月21日对你单位有关丁子航的þ社会保险参保登记þ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依法缴丁子航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为丁子航办理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期间的社会保险补缴。
限你单位收到本整改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为个人办理参保登记的,我中心将参保登记信息移转至税务机关进行处理;逾期拒不补缴的,我中心将移转税务机关开展费款追征。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9日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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