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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高光明:
你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你提出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确认申请,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受理,并于2026年9月16日组织医疗专家组对你进行劳动能力(工伤评残)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你的鉴定、确认结论是: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拾级。现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1681号),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通州区(2026年)劳鉴GS第01681号),逾期视为该通知书送达。
你如对本鉴定、确认结论不服,自公告期限届满15日内可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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