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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
关于《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决定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9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一)电子邮箱:sfjwenshen@bjtzh.gov.cn
(二)联系电话:010-69520684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政务专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23号)
主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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