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
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本市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承担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拟订查处无照经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指导北京市通州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执行本市企业信用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按照权限承担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子系统的建设及相关业务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