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推进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面推进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研究拟定数字经济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要素化领域工作,组织落实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据要素化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应用场景等,负责本区数字经济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拟订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措施,协调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
负责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区各行业、各部门专网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本区通信保障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项目。




